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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道尔圣经注释


耶利米哀歌第三章
Ⅲ 第三首哀歌(三1~66)
  这首哀歌以三行连句的离合诗体出现,每一个子音字母是诗节中各句的起首字母,如此构成了极为匠心独具的安排。然而,作者的思路并未依照此模式,反而以先前的风格,跨越了各种的诗句组合。在许多方面而言,这首哀歌使得全书的基本主题更加具体。它和以赛亚书五十三章及诗篇二十二篇有明显近似之处,三者都预示了耶稣基督的大爱。
A 灾民的哀哭(三1~21)
  犹大百姓的受苦,在这里被形容得好像一个人的经历。这一章可视为耶利米个人感受之记录,或是遭浩劫的一不知名人士之经历。作者借着提到耶和华忿怒的杖,反映出以赛亚书十5的思想,以及公元前八世纪先知们作品中类似的引喻。他们一致向这不信的国家断言,神可以,且将会使用外邦人的军队来惩罚以色列人,因为他们不断违背神的律法。所以,作者才会把以色列人遭受的痛苦,看为神在
  用篱笆将犯人们囚禁在狭隘的空间(7节),使他们迅速死亡,是从亚述人才开始风行的凌虐方式。锁炼(nhosti)应是铜所制的(希伯来:nhoset;LXX:chalkos)。监狱给人的局促感如此之大,使得祷告都不能上达于神。但造成如此后果的原因,以及犯人之所以被禁锢,都是因他咎由自取。凿过的石头(9节)延续7节令人窒息的比喻。即使是在最佳的景况下,被强制囚禁都是令人不快的经历,尤其对于游牧民族而言,更是一大痛恶。
  作者随后改变了修辞,将神描绘成野兽,随时准备要把行经身旁的人撕成碎片。恶毒的仇敌已在神的权柄之下,将犹大肢解。在另一个戏剧性的暗喻中,神被形容为高明的猎人,把致命的箭射向猎物(12节)。这些箭的目标是易受伤的器官如肾脏等(马索拉:klayot;AV、RV:腰)。在摩西五经的献祭制度中,动物的肾脏被认为是掌管生命的处所之一,而人类的肾脏亦被认为有相同的作用。另外,快乐(箴二十三16)和悲伤(伯十九27;诗七十三21)等感情的特质,亦出于此。
  作者在14节提到他成了笑话,这当然反映了耶利米相同的经历。但耶利米只是同胞嘲弄的对象,而耶路撒冷如今却成了整个古时近东的笑柄。16节描述了一种刑罚的方式,即在食物中掺进杂质而后食用(参:出三十二20)。许多埃及的木乃伊牙齿均已严重磨损,由此看来,古时人类似乎误食了大量的沙或其他物质。然而,犹大的牙齿之所以断裂磨损,乃是因为神给
B 回想神的怜悯(三22~39)
  作者的感受就和约伯一样──“纵使他杀我,我仍信靠他”(伯十三15,AV;此译文与和合本略有出入)。作者对神永不止息的怜悯表现出极大的信心,并以崭新的盼望展望遥远的未来。用来表示“怜悯”的希伯来文 hesed,基本意义乃是忠实或专一,特别是指对约的态度,以及指约的作者──神──而言。从对此约之信实,我们可看到神的怜悯,所以 hesed 在本节大可以译为“约的信实”或“约的怜悯”。作者在此表明,神的怜悯永无尽头,且这些至高的属灵价值因不断更新而历久不衰。这样的确认把哲学价值观这个基本概念加以具体化。也就是说,若要维系某些价值观,就必须将其不断地扩充。然而神远超过于至高的价值;神就是爱(参:约壹四8、16)。因为神亘古不变,人类才有可能尝试去探索对未来的希望。在这节经文(22节)的第一个子句之后,马索拉经文作“我们未至灭亡”(RV:我们不被消灭),意指这是神对
依照古叙利亚文新旧约合订译本和旧约亚兰文译本,将 tamnu 和 hasde YHWH 读在一起作为主词,整句译出便是耶和华不变的爱永不止息,如此将意思表达得更完全。
  因为耶和华是犹大的分,任何复兴的盼望均需全然植基于
  第34~36节借着律法之下人的尊严及个人权益,来刻划神至高公义的属性。神绝不赦免虐待被囚的人(参:诗六十九33),且正如基督在拿撒勒所传讲的第一篇信息中所说的(路四18),释放被掳者是神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参:诗一四六7;赛四十二7)。作者此处的被囚的究竟所指为何,并不能确定,而其表达手法所包含的意义,可以看作以诗歌的形式妙喻人类全体。世上的人在这里均被应许,神的大能必将他们从环境的困境中解救出来,就像它使犯人脱离罪和自我的捆绑一样。基督徒可以靠着基督已成就的工作而得胜(参林前十五57)。既然人是照着神的形像而造的,那么每个人的权益和尊严对造物主均十分重要。人生来就拥有某些基本的权益,其中包括在律法之前人人平等。当一个人的权益被剥夺或骗取,那么在他里面那至高公义的神的形像,便受到污损。马索拉经文的35节若译作在至高者面前屈枉人,当更有助于强调自然人权或天赋人权的概念。所以,神绝对反对任何剥夺人权之举(36节),或不公平地定人以罪。
  神是人类事务的最高裁决者,这是公元前八世纪的先知教导中,极为重要的一环。作者藉此亦含蓄地申斥了那些与耶利米敌对、散布虚妄盼望的假先知。哀歌的作者就像以赛亚一样(四十五7),将整个道德观念的范畴(善与恶;和合:祸福),和以色列独一真神的作为相互连结。而人类的生命气息,全在乎这位独一的真神。既然一切的事都是在神许可之下发生,那么人就应耐心、不发怨言地忍受苦难,要相信神的怜悯必叫万事互相效力(参:罗八28)。尤其是无罪的人受到不公义的对待时,更应抱持这种态度(参:彼前二21~25)。一个罪人因犯罪而受责罚,绝无理由可发怨言(参:彼前二19~20)。
C 呼吁灵里的更新(三40~42)
  一个从未因悔改和信心来到神面前的生命,并无永恒的价值可言。因为神和以色列所立的是永恒的约,以色列被吩咐要察看自己属灵的景况并悔改归向神。一旦以色列真心悔改,她所受的公义惩罚便将停止,且将重新在神面前蒙恩。这些都是耶利米书中重要的信息,但犹大非得要经历被掳的痛苦,才能真正有所体会。然而,要和神恢复良好的属灵关系,其先决条件仍未改变。一切完全取决于神的子民以色列,是否重新履行他们长久以来忽视的约的责任。多数英译本41节一开始作:我们当举起我们的心和手。马索拉经文的子音 ~l 在七个字中出现三次,第一次通常被译为“以”(后接“我们的手”),第二次是“向”(后接“神”),第三次则是对神
D 罪的后果(三43~54)
  马索拉经文在43节用的是第二人称单数男性形式(你……遮蔽自己),这里的不及物动词具有反身的作用,就像 RSV 所译的你……隐蔽自己。怒气指的是神的义怒,这怒气要惩罚那些刚硬的罪人(参:耶二1;罗一18)。此处的绝望以及觉醒到与神阻隔,都代表了真正灵命改变的前奏曲。在公义圣洁的神面前,人更能体会到罪之可怕;也更了解罪在人和创造者之间,树立了多大的阻隔;以及更清楚人绝不能克服这拦阻以拯救自己。只有因着信心,而非行为,才能够得到救恩。这不仅是根据律法(参:哈二4),还本乎恩典(弗二8~9)。居住在众云之上的那不可知的神,不会受罪人的恳求和哀哭所影响(44节),除非他们已将导致神不听他们的那些罪(参:赛五十九2),全数诚心地认清。以色列承认自己是污秽(多数英译本均作此译),这里用了一个希伯来文圣经仅见的形容词 shi,而依照前后文,此字意指因不合用而被弃置的东西。此字在新约亦同样罕见(林前四13),用以形容使徒所受的苦难。这种令人羞辱的局面的可悲之处,在于它竟然发生在一个素来因它的神而夸耀的国家身上。如今国家力量的来源却在憎恶中报应百姓的罪,而神的惩罚则使以色列人成为近东的笑柄。47节的现代译文,如恐慌和陷阱,都无法表达马索拉经文 pahad wapahat 的类韵,按字面解应作“恐惧和陷坑”。后面这个 wapahat(裂缝、坑洞)是完全毁灭的委婉说法。残害和毁灭又是另一个类韵的词组,马索拉经文作 hasse~t whassaber,译文无法译出原文齿擦音的效果。希伯来文诗歌的绝美精妙之处,部分在于作者能以文学的声喻法与其所表达的意念相呼应。本节令人想到耶利米书的风格。作者愈了解罪的严重性及其惨痛的后果,就愈发悲痛无法自持。毁灭(48节)此一名词是一希伯来动词的同语根词,该动词意即“打碎”、“撕碎”、“破灭”,意指犹大国内井然有序之生活完全终止。在神复兴
  作者在从52节开始的一小段,将全民的痛苦拟人化。作者难以相信犹大遭遇的浩劫竟惨重至此,并且这浩劫竟然给犹大的世仇这样恶意的快乐。作者在此提及牢狱(53节),令人想起耶利米书三十八6。原文 Bor 通常解作“坑洞”、“蓄水池”、或是“井”,但偶尔亦指“坟墓”。这里的意思可能是说犹大事实上已被埋葬了,且埋葬之处已立起了一座纪念碑。作者接着改变暗喻,把犹大形容为被完全卷入毁灭的巨浪之中(参:拿二3及下),且对未来的希望似乎全已幻灭。有关在困境中极端愁苦的类似比喻,参:诗篇六十九2。
89 参 D. F. Payne, NBD, pp.
171f.
E 安慰与咒诅(三55~66)
  作者描绘犹大现置身于最悲惨的境遇之中。由于罪人已然悔改,他恳求怜悯和饶恕的呼声已蒙神垂听。马索拉经文的56节下意思颇为含糊。lrawhati 来自 rwahah 一字,意即“休息”、“安慰”,表示受苦之人在向神呼求,切勿在他苦难中拒不伸出援手。此字之后接着是 lsawati,衍生自 sawah 一字,即“求救”之意。RSV 将这两者合译为不要掩耳不听我求救的呼声。马索拉经文的含义似乎是“不要掩耳不听我求救的呼声,好教我得到救助”,但这并不十分确定。下一节提供了神特有的回答,因为
  犹大虽了解到它的苦难乃因其顽梗的罪而起,但它仍旧觉得有点不公(59节)。也许犹太人身为神的选民,一向对外界加诸的苛待和伤害十分敏感,不论它们从何而来。所以他们很难忽视外人对他们充满敌意之举,结果就是他们诅咒敌人。虽然这里的诅咒在近东颇为常见,但它们似乎还带有格外不寻常的报复意味(参:诗一三七9)。作者在此以全民代表自居,将他的案件向人类事务的最高仲裁者陈明。就算他知道犹大的惩罚和羞辱肇因于长久拒绝约的责任,他仍听凭神的怜悯,并期待听到一个公平恰当的宣告。多数英译本提到以色列的仇敌时用仇恨(60节)一词,但“报复”一词当更适合上下文。在古时近东,这种行为是全面战争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嘲弄和辱骂的歌经常被用来表达对仇敌的嘲笑和轻蔑。旧约中有关这些辱骂歌的例子见:民数记二十一27~30;以赛亚书四十七1~15;哈巴谷书二6~19。作者在此祈求神降罚给那些被神用来审判以色列的国家,不是因为他们带来毁灭,而是他们在执行任务时幸灾乐祸,并将以色列作其辱骂的对象。基督的教导和
均采用此译。──《丁道尔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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