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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道尔圣经注释


使徒行传第一章
Ⅰ 教会起源(一l~二47)
一 序言(一l~5)
  路加福音与使徒行传的作者,原意是把这两本书当作一本书的上下册。古时候的著作通常都分作好几部份,作者每一部都略作简介。路加福音开头,有一段措辞精湛的序言(路一1~4);序言中的字眼、风格与内容,与一5开始的全书记叙,分明不同。到了使徒行传,路加也照习惯做法,对照福音书序言的用字;不过,此段序言却与下文的格调没有鲜明的区别,下文乃承接序言顺势而写。还有,路加说明了福音书的目的,却没有明文写出使徒行传的目的。因此,这序言的用意,乃是向读者简述福音书的总意,然后便继续写第二阶段的进展。路加这样的写法,强调了耶稣的工作与教会起源的相互关系。福音书告诉我们耶稣怎样开始行事,怎样教导;使徒行传是耶稣借着见证人,继续他的工作与教导。由于第1至5节主要是复述福音书的最后一章,我们就把从第6节起新数据加入前的一段,当作序言部份。路加为下文所布置的现场背景,就是耶稣对门徒的命令,
  1. 路加这书是特地写给提阿非罗的。其名字的意思是“神所亲爱的”,不过,这不是象征性的名字,而是确有其人。这里取消了路一3“大人”这尊称,是第二次称呼时惯常的做法。提阿非罗可能已经是个基督徒,路加写这书是要帮助他和其它类似的人,对基督教起源有一个可靠的认识。前书当然是路加福音,总括来说就是耶稣开头一切所行所教训的。这句话有两个细微的特殊之处:第一、路加用了一个希腊文的分词,意思等于“一方面”,指他所写的路加福音;这样,我们很自然会期待他接着说“另一方面”;就是使徒行传所要叙述的;可是,他并没有说这下半句话。路加在别处也有这样的删减,我们应该从上下文找出他的对比来。这一点又带出另一个特殊之处:就是以开头来形容耶稣在地上的工作。有些学者认为这个字眼是多余的(古时作品常见的现象),但更可能的解释,是路加故意用此字眼,要把耶稣当初的工作,与升天后继续的工作联系起来。耶稣的工作,就是基督教的开端。
  2. 耶稣“开头”的工作,乃是直到
  在路加尚未发挥这些特点之前,有两件值得我们留意的事:第一,跟随耶稣的人称为使徒,要明白这个字,先要看福音书中这个字的用法,那儿是指耶稣所选召的十二门徒,被差派出去传道,作见证(路六13,九10,十一49,参十七5,廿二14,廿四10)。后来这事显然是指当初与耶稣一起工作的人,被选作
  3. 路加指出耶稣这段教训,是在
  4. 耶稣有一项特别的嘱咐,是
  5. 耶稣的应许因着施洗约翰的见证更加有力;约翰自称用水施浸,却预言将有一位要用圣灵施洗(路三16),耶稣在此引用这句话(参看彼得在十一16引用耶稣的话)。施洗的字面意思就是把一个人浸在水里,或用水浇灌他,是平时清洗的方法。这字用于圣灵,是指圣灵从神那里浇灌而下,目的与赦罪有关(二38)。不过,浇灌液体这样的比喻,不足以全然表达圣灵这份恩赐,因
60 RSV 译本 〔 编注:和合本也如是 〕 把“借着圣灵”连接在“吩咐”上,但其实可能应该与“拣选”相连才合。希腊文中的反常次序,可能是为了加强语气。
二 耶稣升天(一6~11)
  这一段虽然叫做耶稣升天,升天之举却似乎并非这段故事的主题。路加关注的,是当时所说的话,而不是所发生的事。这里最主要的问题就是门徒所问的:耶稣已经从死里复活了,神是否就在此时完成
  虽然耶稣升天有其它经文为证(提前三16;彼前三21、22)而且许多论耶稣复活的经文,不仅指
  6. 路加在此转向另一个镜头,门徒追问第三节所提及神国的问题。他们问耶稣是否在这时复兴以色列国。这反映出犹太人的期望,神要建立
  7~8. 可是耶稣没有直接答复──至少对时间的问题没有回答。耶稣用类似马可福音十三32的口吻,断然地说神行事的时间在
  9. 接着,耶稣就在门徒跟前被接上天,有一朵云彩把
  10~11. 耶稣消失于天际时,门徒定睛望天,这个细节的描述表示他们期待耶稣再度出现,或再有其它事情发生,以致眼见的情景不是剧情的终结。这个默然的祈求得着应允,两个白衣人出现了。此处的形容意指天使,他们的穿著光亮耀眼(路廿四4,徒十30)。他们出现,是要解释当时发生的事。他们问门徒为什么定睛望天,语意略带责备,暗示他们不该耽搁在那里,想要耶稣留下来。门徒已经有了主的命令,知道该做什么,如今再得着保证,知道耶稣的升天是一种担保,
61 G. Lohfink, Die Himmelfahrt Jesu (Mu/nchen, 1971).
62 van Unnik, pp.386-401.
三 门徒回耶路撒冷(一12~14)
  升天的故事,以门徒听从耶稣的吩咐,回到耶路撒冷,以祷告的态度等候圣灵降临,作为结束。
  12. 在升天故事的末了,我们才晓得这件事发生于“橄榄山”。路廿四50同一事的记载中,说耶稣领门徒到伯大尼去,伯大尼是该山东麓的小镇(参路十九29)“安息日可走的路程”,约等于1.2公里(3/4哩)。这说法是犹太人的口吻,并不是说这件事发生在安息日。这句话表明,升天的事迹(正如耶稣在路廿四章复活的显现)发生在耶路撒冷附近。
  13. 门徒住在耶路撒冷一间楼房上,这样可以不受干扰(参九37),又适合祷告(但六10)。至于这间楼房是不是最后晚餐的地点(路廿二12──这里“房间”的希腊文不同),亦即马可约翰的母亲马利亚的家(十二12),我们不能确定。路加在此列出十一使徒的名字,与他在路加福音六14~16的名单相同,证明耶稣在地上最亲近的门徒,成为教会的核心。
  14. 若果圣灵是神的恩赐,为要叫教会得力,引导方向,那末,人向神相应的态度,就是祷告了。教会祷告,就会得着圣灵。因此,路加一开始就强调,门徒用时间恒切同心祷告,以等候圣灵(参二46、47,四24以下)。他们中间有些妇女,也是耶稣的门徒(路八2、3,廿三49,廿四10),其中至少有几位见过空墓,又有耶稣的母亲马利亚,还有
63 耶稣兄弟与马利亚的关系,参看 R V G Tasker, James (Tyndale New testament
Commentaries, London, 1957),
p.22-24.
四 第十二位门徒(一15~26)
  路加在升天与五旬节之间,提到另一件事。也许可以说,这件事在他眼中相当重要。故事内容是他们如何挑选一个人代替犹大,作为耶稣复活的见证人,补十二门徒中的空缺;其中穿插了犹大身亡,丢弃位份的记叙。马提亚被选,另一位落选;这毫无疑问是历史事实。不过,问题发生在犹大死亡的记载(与太廿七3~10所记细节有出入),和彼得所发表的言论64。根据赫肯(pp.163f.)的说法,路加想要表明,使徒乃是教会所传真理十足可靠的确据。不过,他的用意可能还不止于此65。福音书里,十二门徒有特殊的功能,就是成为犹太人的使徒,他们可以期待将来坐在宝座上,审判以色列的十二支派(路九1~6;廿二28~30)。因此,填补这个空缺的意思,可能表示向犹太人见证耶稣是弥赛亚的任务,在耶稣复活之后仍要继续下去。所以,这里并不是要告诉我们教会领袖应当如何产生。
  15. 发动这件事的人物是彼得。按福音书的记述,他在门徒中是最具领袖个性的人物,现在很自然就先发表意见了。这里突然加插了一句似乎不相干的解释,说当时的“弟兄”(译注:和合本译为“人”)约有一百二十人。这是第一次称基督徒为“弟兄”,韩森(p.46)认为这是教会会友最早的称呼方式。这一句批注说明门徒的数目,原因是犹太人的律法规定,必须足一百二十人始能成立一个有决议资格的团体。因此,按犹太人的条件,门徒已有足够人数,可以成为一个新的集团了。
  16~17. 彼得的言论一开头就宣告,犹大乃是应验了圣经的预言,他提到大卫被圣灵使用写出预言,就是第20节引用的两句诗篇,尤其是前面一节关于犹大厄运的预言。在引用诗篇之前有好一段字句,因为第18、19节是加插的批注,并不是彼得讲的话(参 NEB 及 NIV 的标点)。圣经预言必须应验的原因,是由于犹大是十二门徒之一,有份于耶稣所委派的使命,这一份使命必须另有人承担。这番话的说辞,可能套用了巴勒斯坦亚兰文意译本(Targum)的创世纪四十四18:“便雅悯列在我们支派数中,并且有份与我们一同分配产业”,若这个引证正确,则可见路加确实倚重巴勒斯坦传统的的材料。这样的字句更刻划出犹大卖耶稣之行,罪孽深重。
  18~19. 这两节转移了话题,向读者解释犹大的死。第19节的字句,用第三人身称耶路撒冷的居民,又引述他们的话,表示这一段话不是彼得所讲。故事的发展就是犹大用卖耶稣的那笔钱买了一块田(或作产业),后来他身子仆倒,肚肠崩裂,肠子都流出来(像撒下二十10的亚玛撒)。结果耶路撒冷的人称那地方为亚革大马(亚兰语 haqel
dema),就是血田的意思。这故事有两点疑难:(一)、犹大死的情况含糊;(二)、与马太的记载有重大的差异。马太说犹大是吊死的,他把血钱拿回圣殿去,祭司就买了一块“窑户的田”,作为坟地,后来被称为“血田”。很可能马太或路加
  20. 下面有两段引述的经文。第一段取自诗六十九25,是警告一位敬虔者的敌人,在耶稣和早期教会眼中,这位敬虔者是弥赛亚的预表;因此可从这诗篇中,很自然找到出卖耶稣之人的预表。在应用时,原文“他们的住处”改为“他的住处”。这“住处”就是指犹大买的田,其上有咒诅,“无人在内居住”(马太则表示这地将成为坟地)。托德(C. H. Dodd)66认为这节经文的引用,表示圣经承认使徒的职位有了空缺,是由于背道,不是由于死亡(因此不需要另选人代替雅各的位置,徒十二2);而另一节经文,更认可了填补这空缺之举。这第二处经文是诗一○九867,诗人向敌人发出一连串咒诅,并愿有人得他的职分。这节经文被用来支持以别人取代犹大的职位68。
  21~22. 不过,寻找一个后继人取代犹大的真正理由,并不在旧约的预言,那不过是印证,而不是发起的原由。这事乃是源于该使命的性质──需要全数见证人去承当。根据保罗,像他一样作使徒的人,必备的资格为:见过复活的耶稣,又被
  23~25. 会众当时提出两位候选人。巴撒巴约瑟用其家族名来称呼是为了将他与同名约瑟的人区分出来,他的姓氏意为“安息日之子”(参十五22)。他另有拉丁文名字犹士都(参西四11),这是犹太人一般的传统。我们对这人没有更多的数据,只是有一种传说,他喝了毒物而仍然无恙。马提亚是
Mattithiah 的简写,也是个很通用的名字。不过,拣选的是主,因为使徒不是一个出于人意的职位。因此,会众祷告,求主拣选,因为
diakonia 则是服侍的意思(本来指在饭桌的侍候),基督徒各样事工都用这个字形容,榜样来自“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的那一位(可十45)。犹大去的那地方,是当时流行的代用语,指人的归宿,即天堂或地狱。
  26. 他们用摇签的方法让主选择(箴十六33)。这方式昆兰派也沿用(IQS 五3),不过似乎教会并不是仿效昆兰派这样做。同样,也不必把十二个使徒的数目,当作仿效昆兰派的十二平信徒(与三个祭司组成)的议会制(参 IQS 八1;这段话教会的总数到底是十二人还是十五人,并不清楚)。有的注释家认为沿用摇签法,表示五旬节前的教会没有圣灵的引导;更有人进一步说,教会选马提亚的做法不对,应该等候神所选召的“第十二位”,就是保罗,而不应该要神从两个不再见于经卷的人物中挑选。可是,十二门徒中也有些不再在使徒行传出现(除了彼得、雅各、约翰之外),而保罗并不具备列入十二门徒的基本资格。我们最多可以这样说,在五旬节前,教会必须在圣灵的帮助之外,另寻从神来的引导,但他们所用的方法(祈祷和摇签),是十分合宜的。教会其实是求主自己挑选合适的一位,然后把他列入使徒中;我们不能说是教会“挑选”了他。
64 耶稣之死,参看 A. Gordon, The Fate of Judas
according to Acts 1:18, EQ 44, 1971, pp.97-100; J. A.
Motyer, in NIDNTT, I, pp.93f. For the latter, see M. Wilcox, 'The
Judas-Tradition in Acts I 15~26, NTS 19, 1972~73,
pp.438-452,
who argues that Luke has used a tradition as the basis of the speech (found in verse 17, 18, 19b)
65 K. H. Rengstorf, 'The Election of Matthias. Acts 1, 15ff', in W.
Klassen and G. F. Snyder (eds.), Current Issues in New Testament
Interpretation (New York, 1962), pp.178~192.
66 C. H. Dodd, According to the Scriptures (London, 1965), p.58n.
67 “愿别人得他的职分” JB; RSV 的译法是“愿别人掳掠他的财物”,这也有理,但可能性不大。
68 在此我们看出,两个解说都是根据希伯来文版本而来的,若说所引用的句子
──《丁道尔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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