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后书第三章
事奉的权利(三1~18)
・事奉之举荐(1~3)
保罗为了证明自己的事奉有别于那些假师傅(参二17),所以他不得已要举荐自己(荐信就是介绍信)。保罗认为哥林多信徒就是他最好的介绍信,因为他在那里的工作果效,可证明他就是神所差派的使徒。这封介绍信已藉
基督的灵写在他们的心中;
基督是这封信的原著者,他只是代笔人,是
基督手中的工具,传达
基督福音的信息。
请问未信主的人能从你身上看见福音改变人的能力吗?
・事奉的根据(4~6)
保罗以
基督所立的新约作为他事奉的根据。他谦卑地承认并不是凭自己能承担甚么,他的能力完全是出于神的帮助,这是信徒事奉的成功要诀。神藉
基督的血所立的新约是活的,与旧约之死规条有所分别。保罗便是凭着这活泼、具生命力的新约来事奉,被神委派作新约的执事。
今天神若委派你作新约的事奉者,这是何等荣耀的权利,请问你愿否接受委派?
・事奉之荣耀(7~18)
保罗在此引述出埃及记三十四29~35节摩西见神的历史,说明新约的福音要比当日摩西领受神律法时的荣光更加光彩荣耀。他指出这荣耀福音之真理的要义是:藉着圣灵变成主的样式,这个变得像主的生命过程不是朝夕可成的,乃是从一个阶段进到另一个阶段,是一生之久的!
祈祷 我愿靠主的灵努力事奉,反映主的荣光,使别人从我身上看见主
耶稣。──《新旧约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