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前书第二章
长进与拣选(二1~10)
基督徒既因神的道而洁净了,且立志存敬畏的心度日,在生活上就当除去一切的污秽,又要谨慎所说的言语(1),因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发出的。原来在
基督里的人,都有一个新的开始,好像婴儿获得新生命一样。身体增长需要吃奶,属灵生命的增长却需要吃灵奶──神生命之道。
基督徒对生命之道必须有爱慕之心,这是真正渴想的一种表现,能使我们在所蒙的救赎恩典中长进(2)。
属灵生命的长进不是一种理论,也不是一些外在的现象,而是生命的经历和实在的体会。尝试过救恩的人均经历过主
基督的真实,不论是在神话语上,还是在生活的经验上,都能证明主是美善的。所以诗人说:“你们要尝尝主恩的滋味,便知道
神是个灵,敬拜
我们被拣选,并不是徒受救恩,而是要肩负神昔日拣选
以色列人的责任,作祭司代求的职事,在圣洁国度中扩张神的国,并将神普世救赎的作为,在各世代中向人宣告,使人归向
基督、脱离黑暗、进入光明,成为神所建造的灵宫的一分子,成为神所怜恤的人。
祈祷 求主使我天天在救恩中成长。
客旅与权柄(二11~17)
我们虽是被拣选成为神的子民,但仍然住在这个将要过去的世界中,因此彼得提醒仍居留在地上的信徒:
我们不再是属于地上的人,而是在地为客旅;是“外国人”,不是“本地人”。但这并不意味我们不必负任何的责任,正如任何驻国外的使节,均须遵守当地的法例,尽义务,他们有责任为自己的国家争光,但当与本国的利益有冲突时,便要维护其本国的权益。
基督徒在地上的生活要循规蹈矩、品行端正,不与世俗同流合污,为的是要荣耀神,使那恶者无言可说。自始祖犯罪以来,人一直亏缺了神的荣耀,
基督的救赎使人得新生命,人应当在地上重新活出神的形像和样式来。
得新生命成为神的儿子,除了与神有新的关系,也必须尽上人的责任,因为权柄是由神而来,我们顺服人是为主的缘故:我们是在主内得救赎、得新生命、得与神和好,并且得与人建立新的关系。
基督徒要顺从神的旨意行善,我们在地上不应放纵自己的私欲;反要因为我们已在
基督里归向神,更加约束自己的心,杜绝从私欲而来的败坏,不但尊重神,也尊重神所赐的权柄。神的公义可以彰显在赏善罚恶的执政者身上,因此信徒有责任为执政掌权的人代求,求神使他们替天行道,而不徇私枉法。
基督徒在地上生活,不应因为是客旅寄居而忽略尊敬人、爱人、尊敬神及尊敬在位的人(17),神的儿子也曾降世为人,三十多年在世的日子中,也曾尊敬人、爱人、敬神及尊重在位的人。但当要明辨是非之时,
祈祷 求主使我在旅程中走在正路上,不偏左右。
仆人的本分(二18~25)
在初期教会的时代,有不少的奴隶悔改信主。他们在神的国度里当然有了新的地位和身分,但是他们在世上的身分和工作,仍然没有改变。他们在
基督里有了真自由,但按照社会制度的规定,他们仍然是属于主人的。对于神,他们由叛逆变成顺从,将自己的生命主权交给神;但他们如何面对现实生活上的主人呢?
彼得给当时的仆人和奴隶一些教导:
1. 要存尊敬的心顺服主人,这种顺服并非根据外在的情况,而是发自内心,因有了新生命而流露出来的表现(18)。由于有了内在的生命力,顺服不再是一项被动的响应,而是一项主动的态度。
2.
基督徒受苦,原因有很多。若因犯罪而受苦,那是无话可说的。大卫犯奸淫,受罚而被自己的儿子追杀,那是自讨苦吃;他虽是被迫害,但却比扫罗更算为义(参撒上二十四17)。在神看为可喜爱的,不是受苦本身,而是受苦的前因。
3. 彼得曾跟随主,他知道主的一生,也曾目睹
基督的受苦,因此他以
基督成为仆人的事迹及经历来提醒效法
基督的人:
基督也曾受苦(21),所以跟随
基督不是因罪受苦,因
基督受害时,并没有行神迹来救自己,也没有求神差遣十二营的天使来保护
因着
4.
耶稣是人类灵魂的大牧者,凡归信
人若愿意或为神的仆人,都应在地上见证及效法
基督。
祈祷 我要作主的仆人,顺服祢的带领。──《新旧约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