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第五章
5:1-11
因信称义的福气
前面四章是讲“人称义是因着信” , 第5章已开始转入“义人必得生
”的题目。于本段,“既”、“又”、“并且”、“不但如此”等字
眼反复出现,显示信徒所得的福气多而又多。此外保罗一再用“借着
耶稣基督”之类的词语,表明蒙福的途径离不开
耶稣所成就的工作。
1-5
福气的列举:计有“与神相和”、“进入 ...... 恩典”、不受环
境限制的喜乐与盼望等。
“盼望不至于 ...... 心里”:神所赐的圣灵使我们内心感受到神
的大爱,而这爱就证明我们的盼望至终不会落空。
6-8
神爱的表现 ──
基督为罪人死。
9-11
因信称义的其它福气 ── 末日时得着最终救赎(见8:23),
免受神最后审判的忿怒,并且在今生即能以神为乐。
5:12-21 因信称义的根基
保罗用“亚当”、“罪”、“死”与“
耶稣”、“义”、“得生”作
为对照,是为解释信徒何以借着
基督一人可蒙如此鸿福(见上文)。
在某种意义上,亚当与
基督是全人类的代表(14, 另见林前15:22, 45-49
基督被称为“末后的亚当”、“第二个人”),亚当一人背约犯罪,
使全人类受咒诅,败坏与死亡直接临到人类;照样,因
基督一人顺服
至死而产生的效果,也直接归算给与
基督联合的人。
12
“死又 ...... 来的”:得罪神的结局就是死,见串13。
12-14 “死就临 ...... 他的权下”:从亚当起,到摩西颁下律法之前,
有些人本身没有犯过亚当所犯的罪,而且在未有摩西律法之时
也没有触犯这律的罪,可是死确实临到了众人,可见众人在神
眼中是犯了罪,就是在亚当里 (参来7:9-10)、 因联于人类的
代表,而有分于他的罪。
15-21 阐明过犯不如恩赐这重点:
耶稣所来的恩典,是加倍的临到众
人(15);而且因着律法的赐予,人的罪格外显多(20),于
是在许多过犯之下,
耶稣救赎的恩典格外彰显出来(16),使
人脱离罪和死的权势,得以成为义,且得着永恒生命。这里并
非暗示全人类要得救,因为
耶稣一人的牺牲虽有救赎全人类的
可能性,但人仍须悔改相信,这救赎才能生效(参帖后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