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后书第三章
哥林多后书 第三章 注释
3:1-3 保罗与荐信
为了避免别人就上文(2:14-17)对福音使者的论点而提出质疑,保罗在此强调他不是推荐自己,或需要人的荐信。
1
“荐信”:在当日教会是相当普遍的(参徒9:2; 18:27; 罗16:1;林前16:3), 方便一些巡回布道者由一间教会往另一间教会工作。
2-3 哥林多信徒是保罗的荐信──他工作的成果,表明他们是属
基督的,而保罗乃是
基督的仆人。
“不是 ...... 心版上”:旧约之时神的指头将
3:4-4:6 新约职事的超越性
4-6上
保罗的新约职事是神所委任的,所以他对事奉满有把握。
6下-11 新旧约职事的比较
旧约的职事基于条文律法,是叫人死、定罪的职事,只有短暂的、依稀的荣光。新约的职事是圣灵的工作,是叫人活、称义的职事,故有永久的、极大的荣光。
6下 “那字句 ...... 死”:律法定出善恶的准则,但不予人能力去行善,人在律法下只有被定罪,接受死的刑罚。(见罗2-3章; 7:7-25)
“精意”:原作“灵”。
7
“用字刻在石头上”:见3注。
“有荣光”:摩西和神说话,从神领受律法,因而脸上暂时沾了神的荣光(见出34:29-35)。
3:12-4:6 保罗在新约职事下事奉的态度和行为
12-13 保罗公然传道与摩西以帕蒙脸的比较
据出34:33-35,摩西与百姓讲完话后,便将帕子蒙上脸。
“叫 ...... 结局”:表示摩西不想百姓看见他脸上的荣光逐渐褪去,而这荣光的褪掉象征摩西律法短暂的功用。
“帕子”:象征使人视线模糊的障碍物。
14-15
以色列人从古迄今仍不明白摩西律法之短暂性,因他们拒绝承认
耶稣基督已总结了律法(见罗10:4注)。
“这帕子 ...... 废去了”:人信靠
基督,心智便不再蒙昧了。(参16)
17
“主就是那灵”:“那灵”可能响应上文(6)所谓的“使人活”之灵。
“主”:按保罗一贯的用法,指
耶稣基督(见4:5)。
基督与圣灵不可混为一谈,但
基督与圣灵的工作不可分割。
18
“敞着脸 ...... 荣光”:与旧约摩西蒙脸作对比,在新约这帕子已除去,信徒可直接看见主的荣光。
“如同从 ...... 变成的”:生命的改变是主的灵所造成的。
“荣上加荣”:原文表示荣光逐渐的增加,或指荣光是从神而来的。
──《串珠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