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第二十章
警奇的爱(二十1-10)
没有人像抹大拉的马利亚那样爱
耶稣。
耶稣为她做了别人所做不到的事,使她一生永难忘怀。传统说马利亚是一个罪恶深重的人,
耶稣感化了她,赦免了她,洁净了她。亨利金士里(Henry Kingsley)有一首可爱的诗写马利亚的:
抹大拉的马利亚在米迦勒的门前
韩动门把,
画眉在约瑟的荆棘树上唱道:
“让她进来!让她进来!”
米迦勒盘问:“你可曾看到钉痕
认识自己的罪愆?”
画眉唱道:“天黑了!天黑了,
让她进来!让她进来!”
“我看到了主的钉痕,
知道了自己的罪。”
画眉说:“她深知一切,一切,一切,
让她进来!让她进来!”
米迦勒说:“你没有献祭,无法赎罪。”
画眉唱:“她已悔罪,悔罪,悔罪,
让她进来!让她进来!”
夜已深了,
有人前来应门,
于是抹大拉的马利亚进去了。
马利亚犯的罪深,对
耶稣的爱也大;她所必须带给
耶稣的一切全都是爱。
在心爱的人去世三天之后到坟墓去探望他,这是巴勒斯坦的习俗。一般人相信死者的灵魂前三天在坟墓里飞着,但后来尸体腐烂使人认不出时,灵魂就离开他了。
耶稣的朋友在安息日不能来看他,因为在安息日走远路是违犯律法的。当然,安息日就是我们的星期六,所以马利亚在星期日一早就到墓地去。她来得很早,圣经上早这个字是用(Proi),这个字特别用来指夜里四更的最后一更。亦即凌晨三至六时,马利亚来时天还没有亮,因为她已迫不及待。
她来到坟墓时,感到惊诧不已。古时的墓习惯上是不开门的。在洞口凹处,用一块车轮似的大石堵住。马太福音更告诉我们,当局在大石上加上封条,以免有人搬动(太廿七66),马利亚却发现洞口的大石已经挪开了。她立刻想到两件事二个可能是犹太人把
耶稣的尸体搬走了;她以为那些犹太人把
耶稣钉死了还不足以泄愤,还要进一步凌辱他。有些人专干盗墓的勾当,所以马利亚相信
耶稣的尸体被盗走了。
马利亚见到这情景实在受不了,因此她要回到城里把这件事告诉彼得和约翰。马利亚仍然爱
耶稣,对所不了解的事仍旧相信;因她的爱心和信心的结果,终于发现了
耶稣的荣耀。
重大的发现(二十1-10)(续)
门徒当中仍然公认彼得是领袖,所以马利亚正想去找他。即使彼得曾经不认主,但他还是门徒的领袖。我们常常提到彼得的软弱和不稳定,然而一个人在懦弱失败后,还敢面对其它的人,必然有其杰出之处。一个人在失败过后,众人还承认他作领袖,必然有其理由。彼得一时的软弱不会影响我们对其道德力量和其重要性的看法,事实上他天生就是一位领袖。
所以,马利亚就去找彼得;他们立刻就赶到墓地。年纪较轻的约翰(他一直活到那世纪的末了)跑得快,赶过了彼得。他们来到坟墓,约翰向里面瞧却没有进去。彼得以一向性急的作风,不但往里面看,也走了进去。彼得对这个空墓感到奇怪;但约翰心里有数。如果有人来盗取
耶稣的尸体,为甚么把裹尸的布留在原地呢?
更奇怪的是──细麻布并没有紊乱,还是照原来的位置放着。裹头巾留在头的位置,细麻布留在身体的位置。看起来这些布不像是从一个人身上取下来的,因为仍然包扎得很好,只是
耶稣不见了。约翰立刻从所见到的想起圣经的意思──就相信
耶稣已经复活了。他不是读了圣经就相信,而是亲眼看见这光景才信的。
从这件事件我们看到爱的力量很不寻常。马利亚深爱
耶稣,她第一个来到坟墓。而约翰,这位
耶稣所爱,而他也爱
耶稣的门徒,第一个信了
耶稣复活的事实。这诚然是约翰最大的荣耀。他是第一个了解并相信主复活的人。爱的力量使他看见就了解圣经的启示。
人生之中有一个大原则,无论任何工作,除非我们与别人有着相同的感觉,否则便无法真正去推测别人的想法。我们打个此方,就很清楚了,如果有个交响乐团的指挥,他在指挥乐团演奏的时候,必须和乐曲的作者有着共通的感情,才能把乐曲的精神表现出来。爱心则是世界上最伟大的诠释者。在恩考力未能确定,还在摸索中时,爱心却能掌握真理。一个人在从事某件事的研究而懵然不解时,爱心却能了解这件事的意义。有一回,一个青年画家带着一幅
耶稣的画像来找杜雷(Dore),请他品评。杜雷慢条斯理地,最后才道出一句真心话:“你不够爱他,不然你会画得更好。”除非我们把自己的心思,意念都呈献给
耶稣,否则我们无法了解他,也不能帮助别人去了解。
伟大的辨认(二十11-18)
在所有的作品当中,有人称本段的故事是最伟大的一幕“确认”。马利亚拥有第一个看见复活主的荣耀。整个故事都暗示着她的爱心。她又回到坟墓时,彼得和约翰一定已经离开了,因为她跑得慢,远落在他们两人之后。所以她站在那里伤心地哭。我们不必费力去研究为甚么马利亚看不见
耶稣。理由十分简单,在泪眼蒙
马利亚和园丁(其实是
耶稣)的对话中,显示出她的爱心。“若是你把他移了去,请告诉我,你把他放在那里!”她并没有提到
耶稣的名字,她认为每一个人都当知道她所讲的人是谁。她的心充满了
耶稣,所以整个世界再也容不下别人。她说:“我便去取他。”凭一个弱女子的力量,怎能够办到呢?她要上那里去取他呢?但她甚至没有想到这些问题。她惟一的愿望就是在
耶稣的尸体旁哀哭,让她的爱尽量倾流。她与那以为是园丁的人说过话之后,一定是向坟墓走去,所以她的背朝着
耶稣。
耶稣只叫她:“马利亚!”她立刻就说:“拉波尼。”(拉波尼是亚兰语,意思就是夫子,和拉比同义。)
马利亚为甚么认不出
耶稣,这里有两个简单而意义深远的理由。
(一)由于泪眼蒙
(二)她看不见
耶稣是因为她执意于错误的方向。她不肯把目光从坟墓移开,以致于她背朝着
耶稣。我们也是常常这样,定睛于冰冷的墓地;我们必须扭转目光,因为墓地不是我们所爱的人的居所。他们腐朽的身体可能在那里;其实他们已在天上与
耶稣面对面交通,也在 神的荣耀里。
悲哀时,绝不能让眼泪蒙蔽我们以致看不见荣耀,绝不能定睛于坟墓,而忘了天家。华尔加(Alan Walker)在人人的加略山(Everybod's Calvary)说到某次为人主持葬礼,参加者既无
基督教的信仰,也没有
基督徒的关连;对他们而言,葬礼纯粹是一项仪式,结束时,有个年轻女子凝视着坟墓,心碎地说:“爸,永别了!”对没有
基督徒盼望的人来说,这确是个终结。但对我们而言,“再见”却是“后会有期”的意思。
报好消息(二十11-18)(续)
本段经文有个真正的难题。去辨认的那一幕结束时,
耶稣一下子就对马利亚说:“不要摸我,因为我还没升上去见我的父。”但在随后的经文中,
耶稣竟叫多马摸他(约廿27)。路加福音记载他对那些吓坏了的门徒说:“你们看我的手、我的脚,就知道实在是我了。摸摸看,魂无骨无肉,你们看我是有的”(路廿四39)。马太福音记载:“他们就上前抱住他的脚拜他”(太廿八9)。只有约翰福音的记载与众不同。约翰记载
耶稣说:“不要摸我,因我还没有升上去见我的父”,言下之意似乎是说他升天过后,就可以摸他了。关于这一点一直没有令人满意的解释。
(一)这整个事件带着属灵的意义。有人主张与
耶稣真正的接触是在他升天之后,才有可能。其实手与身体的接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藉着信心与这位复活而永生的主接触。这个说法诚然可贵,但大概不是本段经文的精义所在。
(二)有人认为这是从亚兰文原来的对话翻成希腊文的谬译。
耶稣说的是亚兰文而不是希腊文;而约翰把
耶稣所说的话译为希腊文。意思是说:“不要抱住我;在我升上去见我的父之前,你快去告诉我的弟兄们说……”。换句话说,
耶稣的意思是:“不要因为你新发现的欣喜,花那么多的时间敬拜我,你快去把这个好消息传报给其余的门徒。”这可能是一个合理的解释。希腊文的命令式是现在式语气,严格的说,应当译作:”不要拉住我”(编按:现代中文译本),
耶稣对马利亚所说的意思是,“不要自私任性地抓住我,不久我要回到父那里去,所以在升天之前,我要尽量地和门徒相聚,快去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他们,免得把我们相聚的时间浪费掉。”这个解释很好,马利亚事实上也这样作了。
(三)还有一个更大的可能性。其它三本福音书往往强调那些人忽然认出
耶稣时害怕的情形。马太福音廿人章十节,
耶稣说:“不要害怕。”马可福音十六章八节最后说道:“因为他们害怕。”路加福音廿四章五节说他们“惊怕”。而约翰福音却一点也不提他们的害怕。我们知道,文士在抄写圣经的时候,眼睛有时看错在所难免,因为抄本本身并不容易辨认。有些学者认为约翰福音原文不是ME APTOU(不要摸我):而是ME PTOOU(不要害怕,PTOEIN这个动词意指因害怕而摇摆不已)。如果这个解释是对的话,那么意指对马利亚所说的是:“不要害怕,我还没有升上到我的父那里去;我仍然在此与你同在。”
以上各种解释,实际上没有一种是令人满意的,其中第二个说法,照我们看是三种之中最好的解释。
无论如何,
耶稣差马利亚回去把他一向告诉门徒的信息带给他们,因为“他要到他的父那里去”这件事正要实现;同时马利亚也告诉了门徒:“我已经看见了主。”
马利亚所带去给门徒的信息乃是
基督教精义之所在。
基督徒原本就是一个见证“我已经看见了主”的人。
基督教不只是指知道
耶稣这人和他所做的事;而是指实实在在去认识他。不只是谈论
耶稣;而是实际看见他,确确实实经历到主
耶稣活着的事实。
基督托付门徒的使命(二十19-23)
耶稣的门徒在
耶稣死后,继续利用他们举行最后晚餐的阁楼聚会,这是很有可能的。不过他们存有戒心,深知陷害
耶稣的犹太人之毒计,耽心下一回就轮到他们受害。聚会时怀有戒心,注意听上楼的脚步声和每一次叩门的声音,惟恐犹太公会派秘密人员来捉拿他们。他们坐在那儿的时候,
耶稣突然出现在他们中间,并用东方人惯用的问候语对他们说:“愿你们平安!”这话的意义比“愿你们脱离患难”深远得多,因为它意味看:“愿 神将各样美善的事都赐给你们。”然后
耶稣把教会永远不可忘记的使命托付给门徒。
(一)他说 神怎样差遣了他。他也照样差遣门徒。魏斯科(Westcott)把这句话称之为“教会的大宪章”,它含蕴三个要点。
(1)
耶稣基督需要教会,这教会必须是保罗称之为“
基督的身体”的教会(参阅弗一23;林前十二12)。
耶稣为全人类带来一个信息,如今他要回到父那里去。除非教会接下这一棒,否则他的信息无法传给每一个人。教会必须成为
基督的口,为他传讲;成为他的脚,为他奔走;成为他的手,为他作工。所以,头一个要点是:
基督需要教会来做他未竟的工作。
(2)第二个要点是教会需要
耶稣,一个奉差遣的人,需要那差遣他的人。他必须从差遣他的人那里,领受信息,领受传讲信息时所需的能力与权柄。在他遭遇疑惑和困难时,也需要有人可以求助。若没有
耶稣,教会根本就没有信息;若没有
耶稣,教会也丧失能力;若没有
耶稣,教会在面临困境时,也没有求助的对象;若没有
耶稣,教会也无从受到启迪,无从支取力量,无从获得振奋,所以,第二个要点是:教会需要
耶稣。
(3)
耶稣差遣教会,正像 神差遣
耶稣一样。每一个读第四福音的人都看得出来,
耶稣与 神之间的关系是依据完全的顺服和完全的爱而建立的。只有在
耶稣对 神有完全的顺服和完全的爱时,他始能成为 神的使者。同理,教会必须完全顺服
基督,完全地爱
基督时,始能成为
基督的使者和
基督的器皿。教会奉差遣出去,不是传讲“本身的”信息;而是传讲
基督的信息。教会不应当随从人为的政策;它应当顺服
基督的旨意。教会若不尊重
基督的旨意,不接受
基督的带领;而依靠自己本身的智慧与能力,那么这样的教会是失败的,没有价值的。
(二)
耶稣向门徒吹一口气,赐下圣灵给他们。无疑的,约翰这样写的时候,他是想起了从前的创世的故事。创世记记载:“耶和华 神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创二7)。这也正是以西结在死谷见到枯干的骸骨,听见 神对风说:“气息阿,要从四方而来,吹在这些被杀的人身上,使他们活了”的写照(结卅七9)。圣灵降临就像死人复苏一样。教会一旦受了圣灵,就像重新受造,而有能力担负起它的责任和使命。
(三)
耶稣对门徒说:“你们赦免谁的罪,谁的罪就赦免了;你们留下谁的罪,谁的罪就留下了。”这句话的真正含义,我们必须特别加以注意。有一件事我可以肯定的是──没有人有权赦免另一个人的罪。但是我们也同样可以肯定的是──教会有殊荣传讲 神赦免人的罪的真理。如果有人转告我们一件事,我们判断这件事的真实性,是根据传话的人对差他的人有多深的认识而定。如果有人解释另一个人的意思,其解释的价值,也要根据这人与另一个人亲近的程度而定。
主的门徒最有资格把
耶稣的话传给人,因为他们与主甚是亲近。如果他们知道某一个人是真实悔罪的,他们能绝对肯定地转告那人
基督赦免他的事实,同理,如果他们知道那人未曾真心悔罪,只是阳奉阴违,那么就可以向那人说,除非真正改变他们的心思意念,真实悔改,否则便得不到 神的赦免。因此,
耶稣所说的这句话,并不是把赦罪的权柄交给某一个人或多数人;
耶稣只是把转达的权利托付给了门徒。所以,这句话的意思也是指
耶稣把传讲
基督赦罪的权利,和对不肯悔罪者的警告权托付给教会。
怀疑者的相信(二十24-29)
对多马来说,他所预期的终结乃是十字架。
耶稣听到拉撒路患病的消息,打算去伯大尼,多马的反应是:“我们也去和他同死罢”(约十一16)。多马未曾畏怯过,然而他是一个属世的悲观主义者。他爱
耶稣是毫无疑问的,他因极爱
耶稣,所以在其余的门徒犹豫、害怕的时候,他愿意去耶路撒冷与
耶稣同死。他所预期的终结果然实现了,
耶稣受钉的事实,使他心碎。他太伤心了,以致不敢再见到人的眼神,而必须独自一人去悲伤。
英王乔治五世曾说他的生活原则之一是:“如果我必须受苦,就让我像一只有教养的动物,独自忍受折磨。”多马必须独自去面对他的痛苦和悲伤,因此,
耶稣回来时,他却不在场。而
耶稣回来的消息,对他来说,几乎好得难以相信,所以他不相信。多马的悲观思想致使他说,除非他看见并摸到
耶稣手上的钉痕,用手探入他肋旁的枪伤,否则他绝不信
耶稣已经从死里复活。(这里没有提及
耶稣脚上的伤痕,因为钉十字架,通常脚是不钉钉子的,只是松松的绑在木头上。)
又过一个礼拜,
耶稣再度同到他们中间;这次多马在场了。
耶稣知道多马的思想,所以他重述多马的话,并要多马去探他的钉痕,这时多马的心洋溢着爱心和忠诚,他顶多只能说:“我的主,我的 神!”
耶稣对他说:“多马,你因看见了我才信;那没有看见我就信的,有福了。”意思是说多马亲眼看见才信,但有些人用信心的眼睛来看,就信了。
我们很清楚地看出多马的性格。
(一)他犯了一个大错误,就是从
基督徒团契中引退。他宁愿孤独而不愿与人团聚。由于他没有和其它的
基督徒同伴在一起,所以误了
耶稣第一次来的机会。我们若离开
基督徒团契自己独处,总会失去许多福分。那些只在教会团体里才有的福分,在我们自己独处的时候是无法领受到的。特别在忧伤失意之际,我们容易孤立自己,不愿与人接触;其实在这种时刻,我们更应该寻求
基督徒的团契,如此始能面对面地见到
耶稣。
(二)多马有两大优点。他绝不说他懂得那些他所不懂的事;绝不说他相信心里所不相信的事。他具有一种不妥协的诚实精神。在他怀疑的时候,他不伪装不怀疑的样子。他不像有些人对信仰的教义丝毫不了解,却能高谈阔论。多马对甚么事情都希望能肯定的知道──他这态度是十分正确的。丁尼逊(Tennyson)说:
我敢说,诚实的怀疑,
比不完全的信仰,有更多的信心。
一个人若坚持务必把信仰的疑问先弄清楚,可以说比那些喜欢高谈阔论却不曾思索,也许并不真正相信的人,有更多终极的信仰。因为当他把疑问弄清楚后,就肯定了所信仰的。
(三)多马的另一大优点是,一旦他肯定了所信的,就全力以赴。因此他说:“我的主,我的 神!”多马不愿意走折中的路线。他表示他的怀疑,非为了表现他熟练的心智技巧,乃是为了寻求肯定。一旦被他肯定之后,他对肯定的降服是很彻底的。一个致力于从怀疑到确信
耶稣是主的人,其所得的肯定,是一个未经思索就接受的人所无法得着的。
日后的多马(二十24-29)(续)
我们不太清楚多马在以后的经历。但有一本叫作多马行传(Acts of Thomas)的次经谈到他的一些经历。当然,这只是一种传说,但有些则相当接近多马的性格。以下是该书中所提到的片段。
耶稣死后,门徒把世界分为好几个地区,以便分头前往某些国家传扬福音。多马抽签抽中印度(印度南部的多马教会就是根据他的名字而命名的。)起初多马拒绝前往印度,理由是认为自己健康情况不佳,不宜长途跋涉。他说:“我是个希伯来人,如何能在印度人中间传扬真理呢?”当晚,
耶稣向他显现,说:“多马,不要害怕,你就去印度传道吧,因为我的恩典与你同在。”不过多马仍然执意拒绝,说:“除开印度,任何其它地方你都可以差我前往。”
碰巧在那时候,有一个印度商人阿巴尼斯(Abbanes)来到耶路撒冷,他是奉宫达弗拉斯(Gundaphorus)王之命前来寻觅一位手艺高超的木匠,带回印度去。多马正好是个木匠。
耶稣到市集里找到了阿巴尼斯,问他:“你要买一个木匠吗?”阿巴尼斯说;“是的。”
耶稣说:“我有个奴仆是个木匠,我打算把他卖了。”他指着在远处的多马,于是议定价格,把多马卖了。契约上写着:“我,
耶稣,木匠约瑟之子,承认把我的奴仆多马卖给你──阿巴尼斯──印度国王宫达弗拉斯的商人。”契约立好之后,
耶稣便把多马找来交给阿巴尼斯。阿巴尼斯问:“他是你的主吗?”多马说:“是的。”阿巴尼斯说:“我从他那里买下你。”多马没说甚么。但第二天清晨,多马很早起身祷告,祷告后他对
耶稣说:“我愿意到任何你要我去的地方。主
耶稣,愿你的旨意成全。”多马还是原来的老样子,肯定得慢,顺服得慢,然而一旦他顺服了,就非常彻底。
故事又说到宫达弗拉斯命令多马建造宫殿,多马自承可以胜任愉快。于是王给他大批金钱作为购买材料和雇请工人之用。但多马把钱全部拿去济贫了,他一直告诉国王宫殿的工程正在进行时,国王甚是怀疑。最后王把多马找来,问他:“你正在为我盖宫殿吗?”多马答:“是的!”国王问:“甚么时候我们去看看那工程呢?”多马说:“你现在是无法看到它的,但等你离世的时候,就会看见。”起先国王十分震怒,多马的性命真是危在旦夕,但后来国王也信了
基督,因此多马终能把
基督教带进了印度。
有些多马的事迹既可爱又令人钦佩。他永远不把信心当作一件随便的事,他往往不是一下子就欣然顺服的。凡事他都先要求肯定,而且先要盘算得失。然而一旦他肯定了,也盘算好了,他就是一个最有信心,也是最顺服的人。像多马这种信心比高谈阔论的告白都来得坚定;像他那样的顺服,也比未经盘算得失就随意答应,却又懊悔的轻率态度要强得多了。
约翰福音之目的(二十30-31)
约翰福音照原先的计划到这里就全部结束。第廿一章彼认为是加添的,而且是事后追想的。
在所有福音书当中,以本段经文把作者写作之目的交代得最清楚。
(一)显然四本福音书都无意描述
耶稣的整个生平。福音书并没有按着
耶稣的日常生活,把他全部言行都一一记下来,而只是选择了其中一部分事迹加以记载。因此好叫我们知道
耶稣的为人和他行事的梗概。
(二)福音书不是
耶稣的传记,其目的是见证
耶稣是救主,我们的主宰。福音书目的不是提供我们一些材料,乃是赐给我们生命。福音书所描写的
耶稣,让读者看到他所说的,所教训人的,所行的和他的医治能力,就认出他乃是 神的儿子,从而寻见真正人生的秘诀。
我们若把福音书当作历史和传记那便错了。我们不能像历史家寻求数据那样地读福音书,而应该从福音书里面寻见 神。──《每日研经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