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壹书第三章
记得
基督徒人生的特权(三1,2)
或许把这段经文意译,会更能启发读经的人的思想。
你看天父爱的奇妙恩赐
赏赐给我们:
我们──人的犯罪的儿子,
得称为 神的儿子!
这光荣曾被黑暗的世界
隐蔽不为人知,
我们现在的地位是高的,
不过我们还要升高;
虽然我们将来如何,
非肉眼所能见。
我们知道当
我们的灵魂将有
开放在我们的目前。
这样巨大的,圣善的希望,
不怕承受任何试炼;
使灵魂洁净,消除肉欲罪恶,
因为
基督自己是纯洁无瑕。
约翰开始要求他的人记得他们的特权。他们得称为 神的儿女,就是他们的权利。只是名称,也有它的价值。屈梭多模(Chrysostom)在他的一篇讲章,怎样教养儿女中,劝告父母们以圣经上的名字,为他们儿女的名字,并且重复的讲述这圣经人物的事迹给他们听,希望他们长大后,作为人生的模范。
基督徒有这样的特权,被称为 神的儿女。正如属于一个优异的学校,一个优异的联队,一个优异的教会,一个优异的家庭,常常激励人过优异的生活,有了属于 神家庭之名应当更能使人的足行在真道上,向上爬。
不过约翰指出,我们不只是称为 神的儿女;我们实在是 神的儿女。
在这里我们有可注意的地方。人之成为 神的儿女乃是出于 神的恩赐。按照天然的本性人是 神的创造物,然而出于 神的恩典他成为 神的儿女。在英文里有两个字,它们有非常密切的关系,但是其意义却有天渊之别。那两个字是paternity及fatherhood。前者是指生身之父;后者是指父子之情──一种亲密慈爱的关系。依照前者,众人都是 神的儿女;依照后者,只有那些接受 神恩典的人才是。
有二幅图画,一幅取自旧约,一幅取自新约,很适合也很鲜明的,显示这种关系。在旧约里,有立约的观念。
以色列民是 神立约的百姓。那就是说, 神自己采取主动,与
以色列民立约;
在新约里,有立为后嗣的观念(罗八14-17;林前一9;加三26,27;四6,7)。这里的观念
基督徒藉着 神所实行的立嗣的行动,进入了
所有人都是 神的儿女,因为他们的生命都是从
问题即刻就来了:如果人成为
基督徒以后,有这样大的尊荣,为甚么受到世界的轻视呢?这回答是他们所有的遭遇,只是像
耶稣已经有的遭遇一样。
记得
基督徒人生的可能性(三1,2)(续)
约翰既然开始提醒他的人,有关
基督徒人生的特权,他接着展开在他们面前,更大的真理,这只是这人生的开始。在这里,约翰看到了实在不可知的地方。
基督徒的将来,这样的伟大,这样的荣耀,就是猜想也想不到的,也非言语所能表达。不过他到底也说了几件事。
(一)当
基督在荣耀里显现的时候,我们必要像
(二)当
基督显现的时候,我们必得见
另外一件事我们必须注意的,约翰在这里所想的是
基督第二次再来。我们可以用同样的想法,或许我们不按照字面的想
基督在荣耀中来临。不论怎样想法,我们每一个人总会有一天,要看见
基督和
到那天死亡封闭了这双肉眼,
也停止了心的颤动,
这分裂的幔幕显示给我
看见了你一切的荣耀。
其中是
基督徒的希望,也是
基督徒人生无垠的可能性。
洁净的责任(三3-8)
约翰才说过,
基督徒是行在看见 神的路上,并且必要像
这段经文是针对诺斯底派谬误的教师。我们已经看见他们有好些理由证明犯罪是可以的。他们说肉体是恶的,因此满足肉欲是无伤大雅,因为所做的是无关紧要的。他们说真正属灵的人受到灵的保护,他可以任意犯罪,不会受到损害。他们甚至说,真正的智慧者(诺斯底)有责任探测高峰,衡量深渊,这样他才可以真正的说,他知道了一切。在约翰回答的后面,有一种罪的分析。
他开始坚决表明他的主张,没有人能超越道德律。没有人可以说,他可以做某些事对他是安全的,不过对其他的人是危险的。正如勃鲁克所说:‘进步的鉴别是服从。’进步没有给人犯罪的权利;愈前进的人,愈经过品德的操练。约翰接着提示某些有关罪的基本真理。
(一)他告诉我们罪是甚么。这是明知过犯。罪是顺服自己,不顺服 神。
(二)他告诉我们罪做些甚么。罪废弃
基督的工作。
基督是 神的羔羊,除去世人一切罪孽的(约一29)。犯罪是要把
基督到世上来要毁灭的,使它死灰复燃。
(三)他告诉我们为甚么是罪。它来自没有住在
基督里。我们不用想这只是为着有深的神秘经验的人的真理。这意思只是这样──只要我们记得
耶稣继续的同在,我们就不会犯罪;当我们忘记了
(四)他告诉我们罪是从那里来的。罪是从魔鬼而来;魔鬼就是犯罪的人所依据的主义。这或许就是从起初的意义(第8节)我们犯罪因为我们想这会带给我们享乐;魔鬼的罪也就是这享乐主义。新约没有解释魔鬼和他的来源;不过新约有深的信念──这是普遍经验的事实──在世界里有一种与 神敌对的力量;犯罪是顺服这力量,不顺服 神。
(五)他告诉我们怎样克服罪,罪被制服是因为
耶稣基督破坏了魔鬼的工作。新约常常详论
基督面对并且得胜罪恶的势力(太十二25-29;路十18;西二15;彼前三22;约十二31)。
从 神生的人(三9)
在这节经文里,有它难以解释的地方,很明显的首要任务是找出其意义。
第一,约翰所说的:‘因 神的种子常住在他里面’,究竟有甚么意义?(在和合译本中:‘种子’译作‘道’,不过在道字下面,有小宇的注,‘原文作种’;在现代中文译本中:‘种子’译作‘生命’。)有三种可能的答案。
(一)圣经常常用种子一字指一个人的家和后裔。亚伯拉罕和他的
要遵守 神的约(创十七9;和合译本‘种子’译作‘后裔’)。 神向亚伯拉罕和他的种子所作的永远应许(路一55;和合译本‘种子’译作‘后裔’)。犹太人宣称是亚伯拉罕的种子(约八33,37;和合译本‘种子’在卅三节译‘后裔’,在卅七节译‘子孙’)。在加拉太书第三章中,保罗讲到亚伯拉罕的种子(加三16,29;和合译本‘种子’在十六节译‘子孙’,在廿九节译‘后裔’)。如果我们采取种子作这样的解释,我们有必要把‘他’字指作 神,才能有很好的意义。‘从 神生的,就不犯罪,因为 神的家常住在 神里面。’ 神的家这样的接近 神,他们可以说是住在
(二)人的种子产生人的生命,一个孩子可以说在里面有他父亲的种子。
基督徒是经由 神重生,所以在他里面有 神的种子。这观念在约翰时代的人很是熟悉的。诺斯底派的人说, 神把种子撒在这里界里,而这世界藉着这些种子的行动,趋于完全;他们声称真正诺斯底派的人已经承受了这些种子。有的诺斯底派的人说,人的身体是物质的,罪恶的东西;不过在有的身体中,智慧暗暗的撒下了种子,真正属灵的有这些 神的种子,作为他们的灵魂。这就很接近斯图亚派的信仰: 神是赤热的火;人的灵魂,给他生命和理性,乃是从 神那里来的 神的火的火花,住在一个人的身体里。
如果我们把约翰的话作这样的解释,这意思就是说,每一个重生的人,有 神的种子在他里面,因此他不会犯罪。无疑的,约翰的读者会知道这观念。
(三)有一种比较更简单的观念。在新约里,至少有二处说到 神的道使人重生。雅各说:‘他按自己的旨意,用真道生了我们,叫我们在他所造的万物中,好像初熟的果子。’(雅一18)。 神的道,像 神的种子一样,产生新的生命。彼得说得更加清楚,‘你们蒙了重生,不是由于能坏的种子,乃是由于不能坏的种子,是藉着 神活泼常存的道。’(彼前一23)。在这里, 神的道肯定的指的就是 神那不能坏的种子。如果我们作这样的解释,约翰意思就成为一个由 神而生的人,不会犯罪,因为在
不能犯罪的人(三9)(续)
第二,这节经文所引起的问题,与约翰以前所说过的话有关。让我们把修正标准本(R.S.V.)的这节经文翻译如下:
凡从 神生的,就不犯罪;因为 神的本性住在他里面,他不能犯罪因为他是从 神生的。
从表面上看,这节经文的意义是凡从 神而生的人是不可能犯罪的。不过约翰已经说过,‘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以及‘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便是以 神为说谎的’;他督促我们承认我们的罪。(约壹一8-10)。他接下去说,‘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
耶稣基督。’从表面上看来,这里是有矛盾。在一处地力,约翰说人无能为力,只能做一个罪人,以及罪得赦免。在另一处地方,他也肯定的说,从 神生的,不能犯罪。这应当作怎样的解释?
(一)约翰是依据犹太人的范畴思想,因为他只能这样的想法。我们已经看见,他知道并且也接受犹太人两个时代──现在时代及将来时代的思想。我们也看见这是约翰的相信,不论世界的状态如何,
基督徒因着
基督的工作,已进入了新的时代。这正是新时代的特征,凡住在这时代里的人不会犯罪。我们在以诺书里读到:‘于是智慧也要赐给被拣选的人,他们都要活着,不再犯罪,或是出于无意,或是出于骄傲。’(以诺书五章八节)。如果新时代是这样,那么住在新时代里的
基督徒,也是这样。但是事实上还不是这样,因为
基督徒还没有脱离罪恶的权势。我们于是可以说,在这段经文里,约翰写的是应当达到的理想,其它的两段经文是实际的现况。我们可以这样说,他知道理想,放在人的目前,作他们的目标;他面对现实,要他们在
基督里获得治愈。
(二)以上所说的或许是完全对的,不过还有进一步的意义。在希腊文里,只要在时态上稍有不同,其意义可以有天壤之别。在约翰一书二章一节里是约翰的教训,叫你们不犯罪。在这节经文里,犯罪的时态是过去不定式,这种时态所指的是一件实有的行为。所以约翰说得很清楚,
基督徒必不可以犯一件一件的罪;如果他们失检犯罪,他们有一位中保
耶稣基督,为我们代求,并且救赎我们。另一方面,在我们现在的一段经文,二个犯罪都是现在式,这时态所指的是习惯性的行动。
我们可以把约翰所说的话,分为四个阶段。(甲)其观点是这样,在新时代里,罪是永远的消灭了。(乙)
基督徒要尽量把它实现,藉着
基督的助力,避兔犯罪。(丙)事实上,每个人都会失检犯罪,如果不幸犯了罪,他们必须谦卑,到 神那里承认自己的罪, 神会赦免一切诚心悔改的人。(丁)虽然如此,
基督徒不可有意的和继续的在罪里。
基督徒的人生决不可以让罪支配他的一切行动。
约翰放在我们面前的,并非是可怕的完美主义;他提出的要求是时刻提起高度的警觉,不掉在罪中,罪不是人生正常的生活,它是生活失败反常的人生。约翰并不是说住在 神里的人不会犯罪;他是说住在 神里的人不可以继续的有意的去犯罪。
神儿女的记号(三10-18)
这段经文是一段紧密组织的论证,中间有一段插入的议论。魏期科给它一个标题:‘人生显明 神的儿女’。人没有方法知道一棵树,只有从它所结的果子知道;人没有方法知道一个人,只有从他的行为知道。约翰说,凡不行义的,显明他不是属 神的。现在我们把插入的一段议论,暂时搁置一下,先谈正文。
虽然约翰是有神秘气质的人,但是他有非常实际的头脑;因此他不让公义模糊的过去。或许有人说,‘很好,我接受这事实,一个人属于 神的唯一证明是他公义的人生。但是公义是甚么呢?’约翰的回答是清楚无疑的。公义就是爱我们的弟兄。约翰说,这是我们的责任,绝对不可以怀疑。他继续引出各种理由说明为什么这命令有如此之重要性和永久性。
(一)这是一种责任,因为当
基督徒踏入教会门坎的那一刻,他已经自己估计在内的了。
基督教伦理归纳成一个字,那就是爱字。当一个人决志归入
基督,他决定以爱作为人生的主要动机。
(二)这理由是一个人爱他的弟兄是由死入生终极的证明。勃鲁克说,‘人生乃是学习怎样相爱的机会。’人生没有爱是死的。爱是在光明中;恨仍留在黑暗里。我们用不到其它的证明,只要看一个有爱心的人的脸,和一个充满了憎恨的人的脸;这会显示他内心的荣光,或是他内心的黑暗。
(三)此外,没有爱要成为一个凶手。无疑的,在约翰心里,他想到
耶稣登山宝训里的话。(太五21-22)。
耶稣说,旧的律法禁止杀人,新的律法宣告就是动怒、怨恨,轻蔑等的罪,是和杀人的罪一样的严重。心里存着憎恨的人是一个潜在着的凶手。让憎恨存在心里,破坏了
耶稣的命令。因此有爱的人是
基督的门徒,存着憎恨之心的人不是
基督的门徒。
(四)在这段组织严密的经文中,更进一步,或许有人说,‘我承认这爱的责任,也愿意实行;但是我不知道这包括些甚么。’
耶稣的回答(第16节)是:‘如果你要知道这爱是甚么,看
耶稣基督。
(五)约翰可能遭遇另外一种反对。有人或许说,‘我怎能知道我是行在
基督的脚踪里呢?
约翰坚决主张在每天的生活中,能够找到很多的机会,表示
基督的爱。托德说得好:在早期的教会生活中,正如现在的教会一样,有悲惨的时刻,实在经验到顺服这观念所受的痛苦,为弟兄舍己。不过人生不都是悲剧;这同一的原则,却可以作普遍的应用。或许有时要我们牺牲,节省一些用在我们自己身上的钱,去帮助比我们贫穷的人。虽然在程度上有区别,但原则是一样的;这是愿意牺牲自己享乐,使别人的人生更丰富。如果在这样日常生活中,对于爱律最低的要求,置之不顾,谈甚么在 神的家里?在那里,永生的原则和表象乃是爱的活动。
好听的言语不能替代好的行为;把
基督徒的爱挂在嘴上,不能替代牺牲自己的爱的行动,去帮助在需要中的人,因为十字架的原则又实现在这行动之中。
世界憎恨
基督徒的方式(三10-18)(续)
在这段经文中,有一段插入的话。我们现在要讨论这些话。
这插入的一段话是第11节,其结论是第12节。
基督徒不可以像该隐,他杀了他的弟兄。
约翰接着问,该隐为什么杀了他的弟兄;他的答案是因为他的行为是恶的,兄弟的行为是善的。接着他脱口而出:‘弟兄们,世人若恨你们,不要以为希奇。’
恶人天生憎恨善人。公义常常引起行为罪恶的人的仇视。其理由是善人是恶人的活的谴责,即使他不说甚么,他的生活就是无言的审判。苏格拉底是一个卓越超群的善人;亚基表德(Alcibiades)是一个聪明,不过奇僻,往往荒淫无行的人。他常常对苏格拉底说:‘苏格拉底,我恨你,因为我每次遇到你,都显明我是一个怎样的人。’
在所罗门智训中,有一段可怖的话(二10-20)。在这段话里,恶人表明他对于善人的态度:‘让我们埋伏等待义人;因为他们对我们不利,他和我们所做的完全相反。……他之造成专为斥责我们的思想。他使我们受苦,就是看见了他,已是如此;因为他的生活不像其它人的生活,他的样式不像其它人的样式。我们在他的眼中是赝品:他禁绝我们的方式,认为污秽不洁。’看见了善人,会令恶人憎恨他。
不论
基督徒在甚么地方,即使他不说一个字,他作为社会的良心;就是为着这个理由,世界往往会憎恨他。
在古雅典城里,高洁的亚里斯底德(Aristides)不公正地被判死刑;有人问一个陪审官,他怎样会投票赞成处死像这样的人,他的回答是,他听厌了‘公正的’亚里斯底德。世界憎恨
基督徒是常有的现象,这是因为属世的人看见
基督徒在定他的罪;他在
基督徒身上,看见自己的不是,在他心灵的深处知道他应当是怎样的人;因为他不愿意改变,他便想除掉那提醒他失去了的良善的人。
惟一的测验(三19-24上)
在人的心里,必然有时会有怀疑。任何有敏感头脑和敏感内心的人,有时必然会想,他到底是一个真的
基督徒否。约翰的测验又简单,又远大。这是爱。如果我们觉得从内心里涌出爱人之心,我们可以确定
基督的心,在我们里面。约翰会这样说,一个所谓异端的人,内心洋溢着爱,生活显示美善的服务,远比一个不犯罪、信仰正统,但是对人的需要,冷眼相看,漠不关心的人,更近
基督。
约翰继续所说的,从希腊文来看,可以有两种意义。爱的感觉更能使我们重行确定 神的同在。我们的心可能责备我们,不过 神比我们的心大。这里的问题是,后面的一句究竟是甚么意思?
(一)这意义可以是这样:因为我们的心责备我们,而 神比我们的心更大, 神必然责备我们更甚。如果我们作这样的解释,我们没有其它的余地,只能存战战兢兢的心说:‘ 神可怜我这个罪人。’这是可能的翻译,无疑也是正确的;不过这与约翰所说的上下文不相符合,因为在这里他是想到我们对 神的信任,并非对 神的恐惧。
(二)那么,这段经文的意义必然是这样。我们的心责备我们──这是不可避免的。不过 神比我们的心大;
就因为 神知道我们,我们就有了希望。肯培多马(Thomas a Kempis)说,‘人看见行为, 神看见内心。’人只能凭我们的行为判断我们, 神却能凭尚未采取行动的渴望,尚未成为事实的理想,判断我们。所罗门上在奉献圣殿的时候,他说明大卫怎样有心愿要建造一座 神的居所, 神怎样否定了他建堂的权利说:‘我父大卫曾立意,要为耶和华
以色列 神的名建殿。耶和华却对我父大卫说,“你立意为我的名建殿,这意思甚好。”’(王上八17,18)。有一句法国的谚语说,‘知道一切就是赦兔一切。’ 神凭借我们内心深邃的情感判断我们;如果我们心里存有爱心,不论如何的微弱不全,我们可以有信念进入 神的面前。完全的知识属于 神,只有 神有完全知识,这并不是叫我们恐惧,乃是叫我们有盼望。
不可分割的命令(三19-24上)(续)
约翰继续讲到两件在 神面前蒙喜悦的事,我们与 神的关系所依赖的两个顺服的命令。
(一)我们必须相信
(二)服从
当我们把这两个命令放在一起,我们得到了这重要的真理,
基督徒的人士依赖把正确的信仰和正确的行为联在一起。我们不能只有一个,放弃另外一个。世上不可能只有
基督教神学而没有
基督教伦理;相同的,也不可能只有
基督教伦理而没有
基督教神学。我们的信仰不是真的信仰,除非它产生行动;我们的行动缺乏动力及制裁力,除非它以信仰为基础。
我们不能开始我们
基督徒的人生直至我们接受
耶稣基督
波涛汹涌灵性生活在危险(三24下-四1)
在这警告的后面,有一种情况,是我们现代教会所知不多,或全无所知的。在早期教会中,有一种波涛汹涌的灵性生活的状态带来了危险。有太多并迥然不同的灵性的表现,使教会必须设立一种测验,分别真假。现在让我们设想自己回到这激动的气氛中。
(一)就是在旧约时代里,人已经知道有灵力的假先知的危险。在申命记十三章一至五节要求把引诱人离开 神的假先知处死;虽然坦白的承认他们可以应许并施行神迹奇事。有灵力在那里,不过这灵力是罪恶的,也是引入歧途的。
(二)在早期的教会里,灵的世界就在身边。全地都相信宇宙里充满了魔鬼精灵。每一石块、树木、河流、园林、大湖、山丘,都有它的精灵;这些精灵常常想法进入人的体内及心里。在早期教会的时代,众人住在一个鬼魅出没的世界,没有其它时代像那时代一样,人们都觉得他们的周围都环绕了精灵。
(三)古代的世界深深的感觉到罪恶是一个有位格的力量。他们并不猜测他的渊源,不过他们确信他在那里,寻找人做他的工具。不只是宇宙,人心也是,光明与黑暗的战场,争夺谁获得胜利。
(四)在早期教会中,圣灵的来临,比较今日,更是目之所能见的现象。这往往与洗礼连在一起;在圣灵降下时,所发生的事是人人可见的。人接受圣灵所发生的影向是大家可以看见的。当使徒们下到撒玛利亚,在腓力讲道以后,有圣灵的恩赐,给新信主的人,这发生的情况是非常的惊异,本地行邪术的西门想出钱购买这种能力(徒八17,18)。圣灵降在哥尼流和其它的人身上是大家所能看见的(徒十44,45)。在早期教会中,圣灵降在身上,有一种剧烈明显的异常的表现。
(五)这对于早期教会会众的生活有很大的影响。约翰这段经文最好的注释是哥林多前书第十四章。因着圣灵的能力,人说方言。那就是说,他们涌出非人所能懂的圣灵所赐的一连串的声音,除非有圣灵所赐翻译能力的人,把它译出来,没有人知晓他们说些甚么。这种现象并不平常,保罗毫不迟疑的说,如果有不信的人进来,看见这种情况,会想他进入一群疯癫的人之中(林前十四2,23,27)。就是先知们,他们用通常的语言传达讯息,也有问题。他们受了圣灵的感动,急不及待,不等人家说完,就跳起来,高声喊出圣灵所传的讯息(林前十四26,27,33)。在早期教会的崇拜程序,不似今天的平静有秩序。灵的表显如此的迥异,因此,保罗将辨别诸灵放在
基督徒的各种圣灵的恩赐中的一项(林前十二10)。有的人──保罗说──有可能在灵里说,
耶稣是可咒诅的,我们就可以设想当时教会的情况是怎样的了。
我们再往下看教会历史,我们看见问题更加严重。十二使徒遗训(Didache)是一本在主后一○○年稍后所写的第一本崇拜仪式的书。在里面有关于那些在各地教会来来往往巡行的使徒和先知的条例。‘不是每一个在灵里说话的都是先知;只有行在主路上的乃是先知。’(Didache 11,12)。到了第三世纪,事情达到了顶峰。孟他努(Montanus)猛烈的撼动教会,声称他就是那应许的保惠师,他向教会所说的是
耶稣的话,是
在早期教会中,充满了波涛汹涌的灵性生活的状态。这种活力充沛洋溢的表现,在教会里还没有组织起来。这是一个伟大的时代;不过这种充沛洋溢也有它的危险。如果在旁有罪恶的权势,人就会被他利用。如果有邪灵像圣灵一样,人也会被邪灵充满。人可以欺骗自己,出于至诚的,认为从主观的经验而来的,是圣灵所赐的讯息。
这一切都是在约翰的心里:他定下判断真假的是针对这种灵性汹涌的气氛。在我们看来,早期教会充沛洋溢的活力,虽然有它的危险,但比较现在有许多教会毫无生气,要好得多。当然,到处的追求圣灵,要比冷冰冰的呆在那里的好。──《每日研经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