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旧约   新约   圣经对照   耶稣生平   爱的真谛   意见反馈   
 





A A A A A
丁道尔圣经注释


使徒行传第廿四章
六 保罗在腓力斯面前受审(廿四1~27)
  腓力斯很快就开审保罗的案件。犹太告方聘了一个辩士来,从保罗一般行径着手控告他,说他是个滋事份子,更特别指控他企图污秽圣殿。保罗自己答辩,否认所控的罪名,指出他们没有控告他的证据,并且起初告他的人也不在场。至于一般性的控状,他说不过是按祖宗一向的遗传事奉神罢了。腓力斯不想单凭区区的证据便采取行动,要等吕西亚来的报告,再作定论。于是保罗被留在他监管之下。腓力斯再召他出来,问及宗教的观点,结果腓力斯良心甚为不安,只是未能深入。不久他就忘了正义,把案件拖延,指望受点贿赂。直到他任期满了,还未把犯人释放。由于路加笔下一向倾向把罗马政府写得相当公正,因此腓力斯的丑陋面,就必然真确无疑了。
  1. 保罗到达该撒利亚后五天,犹太人已准备好向他采取攻击,他们没料到这人竟一时逃脱了他们控制之下。来到巡抚面前控告保罗的,有大祭司亚拿尼亚(廿三2),和几个公会的成员。他们由一位辩士帖土罗代表发言,像今日的律师一样。他大概是个犹太人,熟习犹太及罗马律法;当然也不一定如此:由于他代表犹太人,所以就好像属于他们一方,为他们说话。
  2~4. 保罗被提了来(这是正确的法律辞句),帖土罗就替犹太人发言,记载很简短,我们看这是路加的撮要。讲辞中的开场白,竟占了一半篇幅,且对保罗的控辞如此无力,就是这个原因。路加要表示这控案不堪一击,就用一番没有层次的虚话来显示出来;第五节隐藏了粗糙的破格文体(译文看不出来)表示帕土罗语无伦次。他一开始就依惯例奉承一番,为讨巡抚欢心。他颂扬腓力斯带来通省的太平,又推行革新。不错,罗马政府的银币中,的确有这样的宣称,但其实只是宣传而已,实际上腓力斯的政绩充满动乱不安,罗马和犹太人的关系也日益破裂,无论如何,帖土罗是按他的职责发言,同时也为攻击保罗铺路,说他搞乱罗马太平。此外,法庭上发言通常都求简短,向法官呼求从宽发落,也必简短。
  5. 这时简单地说出了对保罗的控罪,共有三点。第一,他是个滋事份子,这字是瘟疫的意思;这比喻若用在今日,就是说保罗的影响力传染甚广;不过,这字在此可能只是表示他骚扰公众安宁了。第二,控告保罗在罗马国度中,煽动犹太人生乱。这控罪较为具体,虽然仍没有什么证据。若说保罗讲道引起人们骚动,也不能不说真有其事,不管他有没有这存心。时至今日,要在争端中申明立场,虽然是主张和平处理的人,也难免被逼成为群众行动的焦点,因而被囚禁起来。第三,保罗被指为拿撒勒教党的头目。这是新约里唯一用拿撒勒党来描写基督徒的地方,这字是用在耶稣自己身上的(二22),在新约以外,后来有一群犹太信徒,持非正统的信仰,也用这个名称。很可能当时犹太信徒被人戏称为拿撒勒人,取自他们的创始领袖;这字尤其带有轻蔑的意味:“拿撒勒还能出什么好的吗?”(约一46);后来这字可能曾有信徒集团采用过。
  6~7. 帕土罗开头的话完了,就作正式的指控:保罗连圣殿也想要玷污,圣殿是犹太人敬拜的中心,是犹太民族的标志,犹太人捉拿他就未遂其愿了。他的指控表示,保罗的企图因这样的讲法,是犹太人在巡抚面前最有利的了。另有一个译本帕土罗继续说犹太人本想自己审查保罗,但吕西亚来把他硬抢过去了(AV,RSV
译本)。虽然译本的证据不强,且对修葺者把经文澄清。一事会有争论,但这译本可能是正确的。
  8. 讲词结束得相当突
  9. 在场的犹太人同声应和帖土罗的话,但当时似乎并没有正式召见证人出来;这叫人希奇,犹太人没有任何确凿的证据,怎会指望成立控状呢?
  10. 巡抚没有查问保罗(看这是他该作的),反而叫他自己申诉;点头是合宜的做法,因为巡抚的身份不需要开口吩咐的。保罗就自己作答了;他没有别的发言人,反而犹太人有代言人,这似乎是有意的对比,路加一意要渲染保罗的口才;不过,帖土罗作发言人,是由于这么一大群人,自然需要一个代表发言的人了。保罗像控方一样,先来一番好话,为得巡抚好感。他说巡抚多年在国中断事,他乐于在他面前分诉。多年可能只是言辞的修饰,不必考究;腓力斯在犹大约两三年(见廿三24五 保
  11~12. 保罗一开始就针对帕土罗最后的指控,说他到来耶路撒冷不过十二天303。这样短的日子,不足以煽动多少骚动,而且事过不久,找证人并不困难,人们记忆犹新。
  保罗宣称这段日子里,并没有任何扰乱耶路撒冷太平的行径。他们控告他鼓动“普天下”(廿四5)的话,实不对证他在耶路撒冷的活动。他到那里去是要敬拜,不是去传福音;依加二7~9的协议,他不会在耶路撒冷传福音,除非耶路撒冷教会邀请他。“敬拜”的意思,是在圣殿向神献上感恩。前面的记载说得很清楚,不必引起什么历史神学的疑难;耶路撒冷教会似乎继续用圣殿事奉,正如基督徒一般都仍在会堂敬拜,直到真不受欢迎为止。
  13. 至于指控他污秽圣殿,他直截否认了,说根本拿不出证据来。可是,腓力斯并没有宣告他无罪且释放他,他收到了吕西亚的详细报告后(假设他终于做好了),也没有放他。保罗仍是个囚犯,问题是他为什么仍被拘留呢?答案可能是腓力斯怀疑,他的罪名不单是圣殿和平的破坏者,可能保罗是个危害公众太平的危险份子。罗马政府对于任何犹太人动乱反叛的线索,都必会十分警觉。因为当时正是形势日趋紧张的年日,至终引致犹太叛变爆发;因此罗马巡抚对于这个可疑的危险囚犯,自然采取保险的措施了。
  14. 保罗下面的话也许更加强这个印象,他承认他敬拜神与其它大部份犹太人不同,他们视他为犹太教中的一派;但保罗及同道的信徒,却喜欢自称为按那道事奉的人(见九1注八 保
  15. 保罗特别指出,由于对神的盼望,他深信死人复活,包括义人恶人在内。这个盼望与犹太人是共通的,至少与法利赛人如此,有旧约经文如(但十二2f)为根据。保罗明白地宣告人人都有复活,这是唯一的一处经文;其它地方说及义人的复活,或信基督的人的复活(林前十五22f;帖前四14~16)。这些经文中,复活的观念包括了更新和最后福份的意味。不过,新约其它经文提及万人都要起来,面对神的审判(太廿五31ff;约五28f;启二十12;参路十12;罗二5;林后五10;提后四1)。保罗在此是指这个意思,为后来保罗向腓力斯谈将来审判铺路(廿四25)。
  16. 人若相信有将来的审判,自然就会竭力保持一个无亏的良心,不论直接向神,或间接对人,都必谨守。保罗的话反映出人对神与人的责任,是人所皆知的观念(箴三4;路十八2、4),亦呼应耶稣总括律法的话,就是要爱神爱人。同时,这话也响应廿三1的宣称,说自己凡事凭着良心,也就是说良心不会指控他,不是因为他不够敏感,而是因为他无可指责。
  17. 保罗既解释了基督徒所传的道,源于犹太教对神的信念,并解释了将来的审判与道德的重要性。在这背景之下,他随即转向当前的焦点,直截地作回复。他叙述事态的发展如下:他离开犹大好几年,回来的时候,就依分散各地敬虔的犹太人的惯例,带了捐项和供献的物上耶路撒冷去。从保罗在书信的活动记录(林前十六1~4;林后八~九;罗十五25~33),可知他这次回耶路撒冷,带了各教会收集的一笔大款项,为捐给耶路撒冷穷困的圣徒(罗十五26)。那是外邦信徒捐给犹太弟兄的礼物,是以物资的礼物作为谢礼,感谢源自耶路撒冷教会,所滋长至他们中间的福音属灵福气。从书信中,知道保罗花不少时间心思收集捐款,对耶路撒冷收受这份礼物,视作他重大的责任。这笔款项在使徒行传中其它经文,全不见提及(十九21注五 保
  18. 保罗既行了这些敬虔的礼仪,又行了洁净之礼,才被反对他的人发现。其实,一个人在行这些宗教礼仪──从圣殿当事人就可以轻易证实的了──决不可能同时又玷污圣殿的。事实上当时并没有找到什么错处,没有群众聚集,也没有引起骚动。
  19. 事情的发展,就是有几个亚西亚来的犹太人──保罗在此就止住了。他不必提说他们口所讲手所做的事,因为他们是指控他犯事的唯一见证人,而他们竟不见踪影了。若有什么告状的事,就该让他们出来自己说吧。Sherwin-White(pp.52f)说保罗提出了技术上的抗议,作为自辩,占尽了上风。罗马法律中,不容许告发的人在审询过程中,半途而废的。Sherwin-White 又表示,他们这样退出,表示犹太人取消了污秽圣殿这特殊的罪名,而采取扰乱罗马天下的煽动份子这一般性的罪名,更为有利。不过,帖土罗的控词却与这看法相反,明明指控保罗污秽圣殿,虽然言辞甚弱,保罗也随即否认了。这里表示犹太人虽然明知案情漏洞处处,仍坚持到底。
  20~21. 不过,还有一个可能性。公会已经举行过审询,在场的长老大可以将当时对保罗的判定说出来。只是保罗知道,当时并没有成立任何罪状。那次审询突发的一件事,就是保罗宣称他是为相信复活而受审的。正如布鲁斯(Book
p.47)说,这是个神学问题,犹太人各集团见解纷纭,且罗马法庭无能判断人的宗教邪正。无论如何,这是案情中引发的疑点,已不是原先逮捕他的原因了。不过保罗末了的话把焦点带入真正的根本问题,就是他对复活的信念(见廿五19,廿六23,就是耶稣的复活)。这样就为下次的审查,铺好了路,再讨论这个问题。
  22. 腓力斯的反应,就是把案件押后,有两个原因:腓力斯宣布他要等吕西亚进一步的报告,他对巡抚的疑问,必能作更详尽的事态阐析。赫肯(p.656 note 3)认为这是无限延期之意,但这见解缺乏证据支持。腓力斯另一个押后的原因,是他本是详细晓得这道的。他从何认识这道,不得而知,布鲁斯认为可能是从他妻子土西拉来的。依记载上看来,他似乎是偏护基督徒,或至少不想他们被犹太当局恶待。可是他后来的行动却未证实印象。他本该释放保罗的。不过,他也没有代犹太当事人处决保罗。
  23. 同时,保罗受着罗马公民该得的待遇,是个未经证实犯案的公民。他也许并未十足享受亚基帕在罗马的优待,亚基帕曾被手镣与一个心地仁慈的兵士扣在一起,每天沐浴,有舒服的床,朋友可以探望他,供他各种食物和日用所需(见 Jos., Ant. 十八204);不过这经文的描述,也表示保罗的待遇从优。他的“亲友”当然是指信徒了。
  24. 此后没有再提及腓力斯询问吕西亚,反而事态突转,腓力斯来到(该是监牢吧),要见保罗。他与妻子土西拉同来,她是希律亚基帕一世的女儿,腓力斯是她的第二任丈夫,腓力斯指使一名居比路术士来劝她离开第一任丈夫。他们两人听保罗讲“信基督耶稣的道”。西方版本把听保罗讲道的意愿归在土西拉身上。这揣测也有道理,因为腓力斯没有任何表现迹象,看出他对基督教有什么不为人知的兴趣。有人则反对说土西拉也和腓力斯一样,决不可能对福音有兴趣,下面这一幕与腓力斯的举动,也难以调合。因此,有人就认为路加虚构这一幕出来,为要使保罗赚得在罗马巡抚面前作见证的机会(见路廿一12f),也可能想以此与施浸约翰在希律安提帕及妻子面前作见证相提并论。可是,保罗其实前面已经有机会在腓力斯面前作见证了,而且若无历史根据,根本不需要把土西拉搬出来,因为路加笔下根本未提过希罗底,无法指他拿土西拉来相提并论,这反对意见也就不成立了。腓力斯也许真对基督徒的“怪道理”,有很肤浅的一抹兴趣。
  25. 可是他从保罗口中所听的道理,却决不肤浅。保罗不留余地的议论公义、节制,和将来的审判,正是他和妻子需要听的道理。他的良心:足以使他对基督的讯息产生警觉,但很快就受不了,把保罗押解出去,留待日后再谈。他没有悔改的意愿。
  26. 事实上,他想保罗会得暗示而贿赂他求释放。罗马巡抚有权置留像这样未确定的案件,使他也可以使司法的轮子急转事成,只要他立心如此。可是保罗没有供给他眼见的有利动机,足叫他采取行动,屡次谈论都没有结果。受贿赂固然为罗马律法所禁,但巡抚犯规难以查控,这风气已习以为常了。
  27. 日子就这样过去了,保罗并未得释放。罗马巡抚离职之前,当然该清理积压的案件才是,但也并不尽然。腓力斯必然不想触犯犹太人,把保罗放了(这是他唯一合法的行动)。他若放保罗,会使自己更加不受欢迎,更会招致被控告上罗马去。这个可能就是他一直不对保罗采取行动的背后主要因由。他对这个不受欢迎的人物,施以稍为不合法的措施,为的是讨犹太人的欢心(看他的其它举动,实在不能不这样做呢!);他离开该省,的确是为了免受犹太人的弹劾(除了该撒利亚一集团,但他们的投诉也撤销了)。
  路加似乎指两年是保罗坐监的年日,但也有学者认为是指腓力斯在任的年日。两者孰是孰非,则要看腓力斯当巡抚的任期了。主张前者的,接受他任期很长,直至公元五八―六○;主张后者的,认为他公元五五年已不再任巡抚了304。
302 LS s.v. andkrino.
303 这里有两个相对的见解,一是十二日是指保罗到达耶路撒冷至被捕(Haenchen, p.654;见廿一27注二 保
304 Schu/rer I, p.465 n.42 对第一个日期,陈述得十分有道理,后者则为 Haenchen (pp.68-71) 却提倡。
──《丁道尔圣经注释》



和合本简体
简体中英对照
和合本繁體
繁體中英對照
吕振中版
思高版
新译本
文理版
King James
New King James
New International
Deutch
Français
español
NVI
한국의
한국의 NKRV
한국의 KCB
WEB
基督徒文摘解经系列
丁道尔圣经注释
每日研经丛书
新旧约辅读
歌曲 成语 词典
|  主页  |  旧约  |  新约  |  圣经对照  |  耶稣生平  |  讨论分享  |  意见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