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论到从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们所听见所看见,亲眼看过,亲手摸过的。 |
2 (这生命已经显现出来,我们也看见过,现在又作见证,将原与父同在,且显现与我们那永远的生命,传给你们)。 |
3 我们将所看见,所听见的,传给你们,使你们与我们相交。我们乃是与父并他儿子耶稣基督相交的。 |
4 我们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使你们(有古卷作我们)的喜乐充足。 |
5 神就是光,在他毫无黑暗。这是我们从主所听见,又报给你们的信息。 |
6 我们若说是与神相交,却仍在黑暗里行,就是说谎话,不行真理了。 |
7 我们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 |
8 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 |
9 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 |
10 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便是以神为说谎的。他的道也不在我们心里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