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道尔圣经注释


马太福音第十一章
vi. 结语(十一1)
  正式的结语(见七28~29注释xii.
E 对耶稣弥赛亚工作的不同反应(十一2~十二50)
  “基督所作的事”(十一2)在第五章至十章里
i. 施洗约翰(十一2~19)
  他是先来的,马太以他所宣布的事为起点,开始讲述弥赛亚(三1~12),所以我们现在称他为弥赛亚使命的第一个见证人可谓恰到好处。可是他的反应却模棱两可,有时肯定,有时又含糊,耶稣评述他的作用时,紧跟着指出,他来是预备道路,这与经文应验的真正时刻之间还有一段距离。约翰始终只是一个先行者。
(a) 约翰的问题(十一2~6)
  2~3. 约翰的被捕,在四12里已经提到,关于他下监的整个故事要等到十四3~12才能读到。毫无疑问,他早已认出了那高于他的(三14~15),也已经准备来迎接那位“比他能力大的”的降临(三11~12),他一直在热切地关注着这位基督的历程。基督是马太对耶稣的称呼,概括了他从第五章至第十章所写的一切所要给人的印象。在这里他是有意这样用的(马太在作这样的
  4~5. 耶稣所指出的几件事,并不就是弥赛亚工作的最后结论,因为并未完全符合人们(包括约翰)对弥赛亚工作的一般看法。可是,耶稣的话却准确无误的来自以赛亚书有关耶和华救世工作的章节(赛三十五5~6;参二十九18)和有关耶和华受膏者使命的章节(赛六十一1)。难道这些章节的话不应成为大家(包括约翰)期望的一部分吗?耶稣理解

  6. 跌倒,与五29~30的动词“被绊倒”本是一个。当耶稣的工作作风无法符合人们的期望,甚至违反那些成规定俗时,许多人便离开了耶稣。“传福音给穷人”就属违背法规之列,解除痛苦、拯救罪人的使命与为民族解放而争战的人毫不相干。必须有灵性上的警觉才不致背离耶稣,这种警觉性是多么可贵啊(这样的人有福了,对有福的理解请看五3~10的注释ii. 作
(b) 耶稣对约翰的评断(十一7~15)
  7~9. 约翰的讲道曾引起轰动(三5),他出到旷野的行为也曾是一件惊人的罕事。耶稣现在通过探问这一切行为的动机,揭示约翰的真正重要。就动机提出一连串三个问题及对它的回答(看 RSV 边注便知标点符号的位置不十分确切,不过对理解原意无妨)逐步导向对约翰的真正理解。去看风吹动的芦苇,按字面解(你并不是去观赏风景的!),但按上下文来看,更像是比喻一个弱不禁风的人;约翰不是那样的人,所以回答自然而然就是“当然不是”。约翰粗犷质朴,风中雨中独来独往,引来了第二个问题。他自然不是穿细软衣服的人,照三4的记载,他显然是一个与王宫府第不沾边的人,那些地方对他也从来没有任何吸引力(这里很有讽刺意味,因为他那时正住在“王宫”里──是希律堡垒中的一名“思想犯”!)。他粗陋的穿著实际上表示他真正的作用──他是一个先知(见三4的注释i. 施洗
  10. 约翰不只是个先知,他还是玛拉基书三1说的那位使者。玛拉基书中说的是“在我前面的”,他的作用是为要来审判的神预备道路。耶稣把那节的话拿来用在约翰身上,表明约翰所准备的
155)。本节“在你前面”的话与出埃及记二十三20一致152,目的是引出第二个人来取代前面一个,这样,对神差遣约翰在耶稣前面来就容易理解了。马可在编写福音书描述约翰时,也用了同样的混合引语(可一2~3),成了早期基督教人所共知的一句证言。
  11. 因此,约翰便是先知中最大的一个,在他之前确无一人比他更大,他的大并不是因为他个人的价值,而是因为他在神的目的中所占的位置。神的目的是要导致一个新的制度,即天国的出现(见导论Ⅳ B “基督论”第 (iii) 段
B 基督
  所以,约翰的职位就是先驱者,他是站在天国之外的人。他是旧制度的最后一个人,第14节说他就是以利亚,这就更清楚了。他的“时候”(12节)就是神的国开始变为实际的时候,可是他本人的位置还属于旧约(13节)。他没有得到参与耶稣传道活动的特殊权利(因为耶稣的传道活动更有它新的前景和生命力)。从这个意义上说,他“是站在天国之外的人”,这样说当然不是断言他的灵魂未得拯救(正如不这样断言旧约任何一位圣者一样),而只是确定他在神的计划发展中所占的位置。
  现在,随着耶稣传道活动的开始,约翰宣布的天国已经成了实际,旧制度已开始被取代,这在第11节里提到,到第12节便说得十分明确了。
  12. 约翰的来到使形势骤然改变,新形势在这里是用努力(violence)一词来表示的。Men of violence 的用法不常见(和合:努力的人;现中:强暴的人),总含有贬抑之意,RSV 的边注又想赋予这个同源动词以褒扬之意,所以译文就很靠不住了(路十六16有同样的说法,用的也是同一个动词,不过主语是“人”而不是“天国”,和合:努力要进去,现中:想挤进去)。本节这个动词恐怕应看作是消极的,是指耶稣所谴责、施加于天国的暴力(强迫 harpazo 通常意为“抢夺”、“劫掠”153)。这种暴力从约翰讲道的时候便开始了,因为那是宣告天国近了的时候,尽管约翰自己并不属于其中。故此,这里说的不是一般的暴力,而专指对“天国”所施的强暴。对这一暴力有多种解释,其中两个似乎比别的更有说服力: (a) 巴奈特(P. W. Barnett)坚持他的观点154,他认为耶稣指的是
  既然约翰是旧制度的最后一人,他的命运便体现了两种制度的冲突,这些冲突已开始影响新制度。神的国度已如旭日在东方升起,以其无穷的活力显现在人间,刺激着一些人对它猛烈的反对。
  13. 约翰是旧约最后一个先知的身分,在这里再次得到了肯定。到约翰为止,这几个字的意思可能包括也可能不包括约翰,不过看了下一节就清楚了:他是在先知的行列里面,而(如第11节所示)不属于在他之后的天国里,他属于旧约那说预言的时代。在这节里虽然把先知提在律法的前面(很不寻常),但不妨碍我们把整部旧约圣经看作是预示天国的。请参看前面五17的注释iv. 耶
  14. 马可决定不言明谁是再来的以利亚(可九11~13),路加虽表明他是约翰,但只是在对约翰父亲个人的启示中说的(路一17),约翰福音在介绍这位施洗者时,又说他本人一再否认(约一21);只有马太,在本节和十七12~13公开宣布约翰就是以利亚,并且遭遇和以利亚同样的命运。以利亚要来为神预备道路,是玛拉基书四5~6(希伯来文版本三23~24)提出来的希望,到耶稣的时候已成了人们普遍的期望(见 TDNT, pp.931~934)。再来的以利亚在玛拉基书三1里被称为“使者”(见10节注释)。如果约翰能发挥报信使者的作用,他无疑就是“比先知大的人”。可是,虽然他外表很像以利亚(见三4注释i. 施洗
  15. 这已成了耶稣的一种固定用法,总是用在
(c) 对约翰和耶稣的反应(十一16~19)
  16~17. 对神的声音不予响应是这世代(见十二39注释vii. 耶
  18~19. 约翰也好,耶稣也好,虽然表现不同,但却是脱凡超俗、特立独行的。所以,他们把约翰顽强的禁欲行为和宣讲审判的事说成是魔鬼附体,又对耶稣之与不被人尊敬的人在一起,自由交谈、吃喝产生极大的反感(见九9~13)。神的声音,无论以忧郁的形式,还是以欢乐的形式发出;无论是讲审判,还是讲宽恕,只要不符合他们的常规,他们便一律拒绝聆听。总之,没有中他们意的。
  最后一句话才叫那些宗教领袖不得不低下头来。智慧是神的智慧,可以说就是神的代名词。“神是自己话语的解说者”,约翰的呼召和耶稣的呼召不同,但在神至高无上的智能里面都占有着一定的位置。神的智慧要由真正的行为来证明155,这样的行为必定引起不响应神的声音的人的反感(参6节)。要想知道梨子的滋味,必须亲口去尝。
151 米登(C. L. Mitton)在 ExpT 82(1970/71), pp.170~172,对第6节有精辟的解释,以耶稣传道工作的特点为基础来进行分析。
152 “使者”的英译在出埃及记二十三20是
'angel',在玛拉基书三1是
'messenger',在希伯来语里本为一个词;在犹太人的圣经字典里显然这两处的句子是放在一起解释的:见 Stendahl, pp.49~50.
153 G. E. Ladd, pp.159~164,有不同的看法。
154 Reformed Theological Review 36(1977), pp.65~70.
155 RSV 边注中用的智慧之子可见于早一些的版本中,不过一般认为这样说是为了与路加福音七35取得一致。那是指响应神的智慧并以此证明他们是神的孩子的那些人,他们与“这世代”的人绝不相同。
ii. 拒绝接受耶稣呼召的诸城(十一20~24)
  20. “这世代”不响应耶稣的呼召(16~19节),许多城
  21~22. 哥拉汛和伯赛大并非重镇。马太福音没有耶稣在那两地行神迹的记载(不过,马可福音八22以下;路加福音九10以下对伯赛大均有记载),说明马太对耶稣的传道活动挑选得多么精细;参看四23和九35,通过那些总括的话语便知道,耶稣活动的地点远比所记载下来的要广得多。推罗和西顿是旧约先知攻击的两个城,因为他们抗拒神及神的旨意(赛二十三;结二十六~二十八章;摩一9~10等等),是异教世界狂妄自大的代表。可是,作为加利利的城镇,亲耳听见耶稣的呼召,亲眼看见
  23~24. 谴责迦百农的话正是以赛亚预言巴比伦王的话(赛十四13~15);迦百农的傲慢自大,就像以色列过去的敌人一样,必导致它的灭亡。拿巴比伦国来和小小的迦百农相比,对犹太人的自尊心或许触动不大,所以耶稣举出所多玛城来,把它放在自己家乡人民的水平之上来进行比较说明。狂妄傲慢和道德败坏必受惩罚,但还不如抗拒神的直接呼召所要受的惩罚严重。“唯有拒绝宽恕是不可宽恕的”156。
iii. 对耶稣呼召的真实响应(十一25~30)
  本章前面讲的都是拒绝、否定和曲解,这几节要告诉大家,谁真正重视耶稣的使命,耶稣又答应给他们什么。
  25~26. 那时,和第20节里的一样,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现在耶稣表明自己的态度了,宗教领袖们是聪明通达人,他们若是不辜负自己的声誉名望,负起应尽的责任,本应最先理解这些事,即耶稣使命的重要意义,可是他们拒绝接受耶稣。倒是那些婴孩,那些谦卑的、没有学问的普通人却理解了(参二十一15~16)。耶稣在别处也用孩童来譬喻世人眼中不重要的人,而在这段话里,婴孩还代表没有陋规败俗和先入之见的人,所以他们心灵敞开,接受照亮他们的新光。是这样的人,而不是那些研究神学的学者,成了耶稣的门徒。不过,这并不是什么自然法则的产物,这是父的美意。父既隐藏,又显现,耶稣所作的正式感恩祷告,正是感谢神显示
  27. 本节比对观福音书中的任何一处,都更明确地说出了耶稣与父的关系。所以,这节的话常常被当作“约翰之言”,以示并非耶稣本人所说。希尔驳得好,他说:“难道对观福音书中的任何说法,只要在约翰福音里也有,就成了不是耶稣说的话了吗?这是评鉴学的金科玉律吗?……如此看来,要是没有对观福音传统说的这种分家观点,约翰神学从哪里来的还得成了一个永世不解之谜呢!”(Hill, p.205)。进一步而言,二十四36也简单地称耶稣为子,耶稣是神子的思想毫无疑问是马太福音的中心(二15,三17,四3,六,八29,十四33,十六16~17,十七5,二十一37等等),称神为“阿爸”,父啊,是耶稣独具的特征,这一切都证明,这种父子的关系在耶稣本人的意识中也占据着中心的位置157。
  第25节中称神为“父”所表示的关系,在本节里清楚地得到阐明。父子之间没有互相隐瞒的事(二十四36所说的显然是个例外)。一切所有的,在这里指
  28. 本章的最后三节有多处反映了耶书‧本西拉(Jesus Ben Sira)在他智慧书的附录中(Ecclus. 51:23~27;参看 Ecclus. 6:24~31)对世人发出的邀请,他邀请世人到他那里,向他学习,负起智慧之轭,这样他们可以得到安息。耶稣
  耶稣向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发出
  29~30. 旧约里,轭有时象征压抑(赛九4,五十八6;耶二十七~二十八),但也用于褒扬之意,指服事神的意思(耶二20;哀三27)。后来,在犹太人的文献里,常用负轭来表示对律法的顺服──“律法的轭”是每个犹太人应负且引以自豪的159。这样的轭本不应沉重,因为轭(特别是人挑的扁担架)本来就是为了省力的。可是律法,由于“法利赛人教条主义任意规定的各种要求,和不断加多的判例法所造成的不确切”(AB, p.146),已成了重担,需要一个新轭来减轻它重压的份量160。耶稣的轭是容易的(chrestos 的一般意义是“好的”、“善的”),不是因为耶稣的要求不高,而是因为负
156 见 Jeremias, NTT, p.150.
157 对耶稣这句话的可靠性,A. M. Hunter 作了更为全面的辩护。请看他的文章,载于 NTS 8(1961/62), pp.244~245; Jeremias, NTT, pp.56~59; Dunn, pp.27~34.
158 耶利米亚的观点(NTT, pp.59~61)认为,对“父”和“子”前面的定冠词 the 应理解为全称意义的,这样就可以将这句话看成是对一切人间父子关系的总论──所谓知子莫若父和知父莫若子。从语言学角度看,这不难接受,但在实践中却不一定就是如此。无论如何,在这个具体的上下文里,只能指耶稣和天父之间的相互理解。从基督论角度的含义来看,也是一样,只不过比喻性更强一些罢了。
159 例见 Mishnah Aboth 3:5, Berakoth 2:2;欲详请看 M. Maher 的文章,载于 NTS22(1975/6), pp.97~103.
160 请看
NIDNTT, Ⅲ, pp.1161~1164,以理解犹太教的“轭”和本节所谈的“轭”。──《丁道尔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