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道尔圣经注释


马可福音第九章
iii. 变像(九1~10)
  第1节的预言是指甚么呢?答案有赖于我们对于门徒们看见神的国大有能力临到之正确时间的理解。这里涉及两个清楚的问题。第一个问题是:门徒们最初如何理解这句话的意思?第二个,也是更重要的问题:耶稣说这句话是甚么意思?关于第一点,我们知道,早期教会有许多人,都期待着主会在使徒──第一代的见证人──有生之年再来。那么,最初之使徒时代的人很可能认为耶稣这句话是直接论到
  2. 马可福音的六天可能没有神学上的理由,虽然有人试着将它连于神在创世记中之“六天”的工作,然后在安息日歇息。它可能只是一个目击证人的回忆中无关紧要的一点,但却向我们保证这故事的时间和地点是确实的,虽然我们并非永远都能根据所留下这些区区的资料而重新建构整个故事的细节。如前所述,马可对于记录正确的时间、日期,或地理位置不大有兴趣。出埃及记二十四16说摩西为了领受启示而等了“六天”(Anderson)可以与此处平行参照。但马可说六天,路加说“八天”(路九28),可能都只是记载大约的天数,就如我们今天所说的“大约一周”107。只有在受难故事中,才有类似的时间附记(Schweizer)。耶稣照例又带着彼得、雅各、约翰与
另外
  3. 这个异象令人难忘的一点是非属人间的纯洁。在圣经上,任何一个人看见神的属灵仆役时,他们也同样是穿着白色袍子显现的(十六5)。不管时下的圣经图解怎么画,白色在圣经时代并非一般工作服的颜色;在镇日忙碌的世界,它太容易弄脏了。穿着发光的白袍若非对一般人是极不寻常的,此细节也就不会记录下来;因为圣经与大多数其它古代文献一样,是很少提到颜色的。
  4. 以利亚与摩西,与耶稣同在山上显现;我们经常太过随意将此事看作是律法与先知为基督作见证;这事的确是如此,但不止于此。摩西自己曾经在预言中论到基督108(约一45;路二十四47),而文士和法利赛人以玛拉基为权威根据(玛四5),同样等候以利亚来作弥赛亚的先锋(九11)。事实上,正如耶稣所暗示的,这个预言的确在施洗约翰来时应验了一部分(九13);然而,以利亚本人出现在这里,是特别适合的。安德生说:以利亚直接升到天上,而摩西埋葬在哪里则无人知晓,这里是否也暗示耶稣也要被接到天上去呢?不过这似乎太过天马行空。
  5~6. 路加则补充一则细节(九32),说门徒们都睡着了,像在客西马尼园一样,这一点说明变像可能是在晚上发生的。马可简洁的记载完全没有提到这些事,但它们却适合他所叙述的故事。彼得忽然从睡梦中醒来,及时看见当时的荣耀,在恐惧中不由得喋喋不休,正如我们有些人也会如此一样。他们既然看见了那曾经覆庇在以色列古时会幕上之舍吉拿荣耀(shekinah-glory),彼得心里想:另一个这类的帐幕,或者甚至三个这类的帐幕,很适合于此情此景(5节)。彼得不知道:舍吉拿荣耀,就是神同在的彰显,已经藉基督的身体在地上“住在帐幕”里(约一14)。安德生认为彼得的提议是论到希伯来人的“住棚节”(利二十三34)。彼得在此所用的拉比(rabbi),是另一个有趣的笔触,可能是原始的材料。马太(十七4)用的是较平常、较客气之 Kyrie(“主啊”或“先生”)、路加(九33)则是用外邦人的称呼 epistata(“主”或“监督”);但马可保留了原始的闪语用字,就是彼得所用的,这是使徒圈子当中用来称呼他们老师的常用头衔。
  7~8. 云彩或亮光,曾经是神在旷野中临在的表征(出四十38);而且,这一次还有声音从云彩里出来,这也是真正之旧约圣经的风格(参:出二十四16)。耶和华的声音从西乃的云彩中出来,也是“六天”以后,这至少也是个颇令人惊讶的巧合109。然而,这一次所带给听者内心的惊恐比那次小(参:出十九16)。正如在耶稣受洗时一样,父神再次从天上为
  9. 只有在耶稣复活之后,这个异象的意义才会完全显明出来110。所以在那之前,这些事是严禁告诉别人的。或许,甚至包括禁止与其它门徒分享。安德生指出:马可福音只有该处明确设限,复活之后才能自由传扬“弥赛亚玄机”。然而,只有在复活以后,耶稣所说的许多话才能被人了解,这一点都是福音书中极为平常的(如:约十二16)。
  10. 这节经文颇为有趣,顺便证实了门徒们从来不曾真正明白耶稣所说有关
107 然而,柯兰斐的看法可能是正确的,他认为这类明确的日期证明马可至少在变像之事上看见耶稣在八38之应许的应验。正如
108 所以,该处莫非暗示此即应许要在末日偕同以利亚降临,引进末后世代的“像摩西的先知”?施维策就这么主张。
109 柯兰斐引述 Oepke 一个有趣的提议,后者认为 episkiazein 的意思是“隐藏”,而不是遮盖。当摩西上西乃山,在以色列民眼前没入云层(出二十四18)。即使是在启示的时刻,也必须有所隐藏(出十九21)。然而,这似乎是一个太过错综复杂的观念,不可能是马可想要表达的,不过或许与所谓之“弥赛亚玄机”有所关联。
110 在福音书中,那要从死里复活的总是“人子”,蒲灵(IOM)指出:无论“基督”或“神的儿子”,在马可福音中不常见,然而当这两个词语出现时都具有极度重要之神学意义。另一方面,“人子”却出现得非常频繁(总计14次);然而,这一个特殊的头衔后来似乎并没有从犹太环境移植到外邦环境而存留下来,因为它在福音书之后几乎从未出现过(然而见徒七56),或许它鲜明的闪族语气正是原因所在。
B 再次预言受难(九11~50)
i. “以利亚已经来了”(九11~13)
  以利亚在山上显现,在他们心中激起另一个问题。以利亚岂不是还要出现──不是只在异象中,而是带着身体──以引入弥赛亚的时代吗?当他们从山上下来时,就向耶稣提出这个问题。这至少证明他们现在全都相信耶稣的弥赛亚身分,无论他们是怎么理解的。不然的话,“教法师的解经方式究竟是否正确”这个问题就毫无意义了。
  12~13. 耶稣不仅同意文士对于玛拉基书四5所作的解释──宣告它在施洗约翰身上已经应验了──而且也指出约翰与
ii. 癫痫的男孩(九14~29)
  在山脚下等着这一小群人的不是抽象的神学研讨,而是比较严肃的工作;在那里,属灵的失败已经叫另外九个使徒蒙羞,而且吸引一大群人围观,失败与成功总是都会造成这样的结果。站在最前线的,照常是那些神学批评家,就是文士们;面对这次的失败,他们毫无疑问会再次质问门徒或他们拉比的神学资格。读者会诧异:这些文士与其在群众前给这些沮丧的门徒难堪,何不亲自动手赶鬼,以证明他们的正统?有些正统的犹太人从事赶鬼的工作,大概是奉耶和华的名;事实上,耶稣在其它地方曾经诉诸这一点,来证明
  16. 耶稣所问的头一个问题,未必表示
  17~18. 这个男孩外在的病症当然是癫痫的症状,但在被鬼附的事上,我们总是要提防一种虔诚的不可知论111。这个父亲坦率的回答,本身就强调了他焦急、绝望的光景。作父亲的把这男孩带到门徒这里,期望能得着医治,但他们却是不能,直译为“不够刚强有力”来做这件事。
  19. 耶稣的回应有一半是引述诗篇九十五10,提到神在古时候忍耐那些“漂流世代”之以色列人的不忠,而那一个世代最后终于受到神的审判。当我们体认到耶稣所服事的世代也是要受到神审判的世代──这审判大约在耶稣被钉十字架之后三十五年临到那地(十三2)──时,我们会对此有深刻的体会。现代人极不愿意看见神在历史事件或社会事件上的审判;但是,虽然我们在诠释上确实会有不正确的时候,但这却显然是圣经的原则:在神所创造的世界中,
  但这一次,哪些人该为了缺少信心而受责备呢?是门徒?还是那个父亲?从第23节的话看来,因着缺乏信心而受到责备的似乎是那个父亲,然而门徒们也因着没有祷告而受到责备(29节)。但祷告当然是信心的表现,所以两方面最后受的责备是一样的。
  20. 鬼在这个哑吧孩子身上发动的攻击极为猛烈,与其它地方被鬼控制之人口中所迸发出之宣认性的喊叫有关(参五7)。这乃是受到挫败之敌人无力的烈怒,心不甘情不愿地承认耶稣的地位与权柄。
  21. 耶稣并不是只对这孩子的“病历史”感到兴趣,
  22. 这真是一个可怜的故事,但述说它却能达到期望的目的;因为这人的信心虽是如此小;他虽怀疑耶稣的能力,却从未怀疑
  23. 耶稣温和地责备这个人缺少信心。你若能可以更好地意译作“你所说的这句‘你若能’”(耶稣在此是引述那人自己的话):“为甚么这么说呢?对于信的人,每一件事都能作”(这是十27与十一24所宣告之圣经上的一个大原则)。但耶稣这话却不是要我们作不负责任之“相信的祷告”,求那些可能只是出于我们自己的欲望,而不是
  24. 这个父亲呼求帮助,诚实地承认他信心的贫乏;而耶稣也应允,但不是照着那人贫乏的信心,而是照着
  25~27. 对于那些袖手旁观、急于想要看聋人听闻的好戏的群众,耶稣从来都不加以鼓励。当
  28~29. 注意:失败的九个门徒中,并不包括与耶稣同在变像山上的那三个门徒。所以我们若说这九个门徒在属灵感应上不如那三个门徒,可能也是正确的。但如果所缺乏的是热切的“祷告”,那么那三个门徒虽然有较大的机会,但他们却在那些机会临到时睡着了──在变像山上可能是如此,在客西马尼园里则肯定是这样(十四37)──他们是否比那九个门徒更为长进呢?有些好的古抄本证据支持在这里加上禁食二字(29节小字)113。对于这类自愿的自我操练帮助祷告的行动,圣经并不定罪(林前七5)。圣经所定罪的是:与内在属灵实际无关之表面禁食,这类禁食只成了骄傲与炫耀自己的机会罢了(路十八12)。然而,马可却很少提到禁食,这在外邦教会中似乎是很自然的。暗暗就与进了屋子一样,都是马可福音典型的用词:他强调了门徒们完全缺乏悟性,因而需要远离群众,在私底下受教导(施维策)。
111 我们就这题目已有过解释,在此要补充的是:读者可能会注意到,马可福音有许多次提到赶鬼之事,包括耶稣自己与
112 优西比乌提到:基督徒因着回应一则神谕而逃脱;他所提到的会不会就是耶稣在马可福音十三章所说的那些话呢?或者是教会内部某个像亚迦布一样的先知带给他们一个新的警告呢(参:徒二十一10)?
113 然而,柯兰斐却对此不加考虑,理由在于这非常可能是早期教会所加入正文中的。但对于犹太人而言,禁食乃是祷告一个自然的附属品,见旧约圣经与拉比作品;而《十二使徒遗训》(Didache)八章显示出这一点如何进入基督教中(见 Lightfoot)。马可在二20似乎是要指出:耶稣想到
iii. 二度预言受难(九30~32)
  第30节明显的意思是:耶稣希望能够不令人发现这次的加利利之旅,因为
  31. 这节经文一般都称作“受难的第二次预言”,在三卷对观福音书中全都出现。正如先前所述,从变像山上下来的路上,在回答三个使徒所问有关以利亚回来的问题时,就已经作了第二次“私下的”预言(见12节),然而还有另一次“私下的”预言,将会在十38向雅各和约翰发出,无论他们二人是否明白。那么,这一次就是第三次预言了,但对整群门徒说明则只是第二次。这里所用之被动语态的被交,在闪族惯用语中暗示出神在这件事上是被视为主动的(Schweizer)。
  32. 门徒们不明白甚么呢?耶稣自己选用的名衔“人子”此时大概已经是他们所熟悉的了;“被卖”与“受死”或许难以接受,但在概念上却容易了解。令他们感到困惑的必然是
114 所有现代旧约圣经学者都同意,原来所论及的是含糊而一般性地指着以色列国说的。但早期基督教会却将这类经节看做是受灵感的“提醒”,使人想起神有一天在基督里要做的事。那就是他们用“应验”一词所代表的,要表明一个全新、更深入的意义,是在写作的时候不明显,或者甚至是不合适的。那就是他们所用的方法以强调这末后事件之重要性并且是由神引起的,并且与神先前所作的启示一脉相承。
iv. 国度中最大的(九33~37)
  因着耶稣这句彷佛未被明白的话,而引发的这敬畏之情,并没有持续多久。当他们走在路上时,落在他们拉比后面很长一段距离。没有一位古代学生敢与他的老师并肩行路,而且当时狭隘的小径也不容许他们这么作。他们沿路争辩不休(虽然 dialogizomai 有时也可用作只是指在心里嘀咕,如二6),而且毫无疑问地,偶尔有些气话会飘到耶稣耳中,虽然
  35. 耶稣坐下:这不只暗示一个疲倦的旅客安静坐下,乃是代表着施教的拉比再次准备要指点他的门徒。耶稣下面这句话,有人解释说是一个属灵的原则:就是那些想要或已经攫取属灵高位的人将会因此而在国度里定自己的罪,落到最卑微的地位,以作惩罚。这个解释没错,而马利亚之歌(路一46~55)也清楚说明神做事的法则是“叫有权柄的失位”,也“叫卑贱的升高”。但马可使用未来式 estai(他必作),可能又是重现原始传统的闪语色彩,因为未来式在闪语里也可以作命令或祈使语气。若是如此,更深的属灵原则乃是:如果我们羡慕属灵的高深境界,那么我们真正羡慕的乃是服事他人的工作,所以我们就必须刻意选择最低微、最谦卑的地位。这正是耶稣一生的整个答案,因为
  36~37. 耶稣随即以另一个例子来说明这一点。那时已是夜晚,家中的晚餐也已结束;耶稣叫一个小孩子到
enagkalisamenos,直译为“将他抱在
115 对于构成这段经文中之为我名之基础的闪语词组的适切性,近来有诸多的探讨。这类的某种观念可能也形成了林后五20之类似词组“替基督”的基础,那里若对拉比使用 beshem(奉……的名)的方法作番比较研究,必定大有斩获。
v. 赶鬼之人(九38~40)
  接着,正如摩西忍受约书亚那热心过度的党派心态(民十一28),耶稣也必须忍受约翰的热心──他乃是那两个容易激动之“雷子”(参三17)中的一个116。从这些事件来看,约翰有一天将会被称为爱的使徒是颇为奇怪的。这一次,他想要禁止一个人奉耶稣之名赶鬼的举动,因为那人不像他们十二个人一样是耶稣正式的门徒。另一个类似的例子是大卫忍受洗鲁雅的两个儿子那不得当的热心(撒下三39),同样也带有热情之忠诚,却无法明白他们主人真正的性情与目的。耶稣立即的反应是撤消他们的禁令(这禁令显然是其它门徒一致同意的),而且说明了那伟大之“最低限度”的试验标准:不敌挡我们的,就是帮助我们的。从常识而得的原则更强化了这一点:那些奉耶稣的名行神迹的人,大概不会是
116 安德生指出:在整本马可福音中,只有此处是约翰单独扮演主要角色;但雅各与约翰的确一起出现在一次同样不名誉的处境中(十35)。约翰距离后来极负盛名之“爱的使徒”仍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事实上,对于马可而言,约翰若算得上一号人物,充其量也只是如影子一般的,虽然他是耶稣所拣选之“三人”小组中的一员,这个小组中似乎只有彼得是最为显眼的。
vi. 绊脚石(九41~48)
  耶稣在下面所说的这段话如果仍然是在同一经文脉络,那么话题一定又会再回到站在耶稣前面的这些孩子;而第41节就是转折的桥梁,环结就在“因你们有属基督的名”(41节,吕译;和合本作因你们是属基督)这句话。当然,我们大可将第41节与第40节密接在一起,而把给一杯水喝看作是支持基督的一个证明。如果这“属基督”是如此重要的一个契合,那么,为要保有它,就没有任何事物是太宝贵而不能牺牲(甚至手、脚或眼睛也不例外)。在国度里,一切道德行为的规范都是建立在神学原则上。所以,即使是一个外面看起来最不重要的,但却享有与基督之间这种密切关系的人,绊倒他或妨碍他都是一个极其可怕的罪,而且当得如此恐怖的刑罚。第42节附带提到之这信我的一个小子117,说明耶稣当时可能是住在一位信徒(门徒)的家里。“小子”可以完全解作“低微的门徒”之意;但在这段经文中,最好是按照字面意思解作“小孩子”。我们也不敢如此妨碍这样的人,因为结果是如此严厉。与进入神的国(47节)或“永生”(44~45节)相较之下,就没有任何牺牲是太大的了。所以,若是需要的话,手、脚,或眼睛──这些是最重要的肢体,也是试探藉以临到的肢体──也都必须为了整个身体的益处而牺牲。正如八36~37,耶稣是在强调灵魂的无限价值,其它事物与之相比都是不重要的。这里所论及的,并不是身体上的自我,那对犹太人而言是绝对禁止的,虽然早期教会中可能有些教父是如此解释的;那又是耶稣的门徒可能会犯的错误(八16),就是愚钝地照字面意义来解释耶稣所说的话。耶稣所说的,大概也不是指必须将“基督身体”上之异端的肢体给排除掉,免得整个教会都受到伤害,正如纽文(Edward Newing)博士所提议的(在一次与笔者交谈时);马可不会想得这么错综复杂。我们在此所见的乃是一个生动的隐喻,用极端的词语来暗示,使我们确知它的性质的确是属于主的,因为这似乎是
  43、45、47. 我们毫无理由怀疑耶稣在此所摆在我们面前的是两个明显与末世有关的抉择。一个叫作永生,所以此字并非如有时所见指救恩之纯属约翰的词语。另一个选择在此不是称为“死亡”,而是地狱(Gehenna),而且解释为不灭的火(希腊文 asbestos),马太福音十八8使用后者来代替形容词 aionios,在 RSV 译作“永远的”118。Asbestos 的主要意义的确不是指时间长短,但它的确好像是指绝对不灭的,而且这两个观念并非彼此相隔甚远。关于这个最后的抉择,没有任何人曾说过比这位慈爱之神的儿子更为强烈的话119;但
  48. 本节的旧约背景(赛六十六24)有助于解释这个严肃的表象。这句话在以赛亚书中是指着“那些违背我人的尸首”说的。Gehenna 是耶路撒冷城外永远在冒烟的垃圾堆,是悖逆神之人最终命运的象征,耶稣警告我们,除非我们进入神的国(47节),也就是永生(45节),否则我们也可能侧身在那些人的行列中。RSV 在此正确地根据较好的古抄本,将第44与46节删去(与第48节完全相同,该处是所有古抄本都有的),和合本亦同(但将43与45节分别作为43~44与45~46节);但这么作并不减弱这个警告的严肃性;马可对于取巧的普救主义或死后“第二次的机会”,甚至有限之刑罚期毫无所悉,尽管这刑罚是因为拒绝响应神的恩典,自己招来的。
117 “小子”当然不必局限指小孩子;它同样可以指基督徒群众中卑微、看来比较不重要的肢体(江森与安德生即如此解释)。但在这段经文中,它似乎应该按照字面意思来解释,即使后来可能会衍生出其它意思。正如施维策所解释的,耶稣即习惯称
118 有些学者急于削弱耶稣这些话的严重性,经常指出:aionios 的意思其实是“属于(将来)那世代的”,是形容性质,而非时间长短;这的确是真的。但是首先,同一个形容词在约翰福音中也用来指(永远的)生命;所以这两种观念是若非同时并存,即皆不成立。其次,在这段经文中,耶稣也用 asbestos(不灭的)来表明永远持续的观念。但
119 这段经文的确是以闪语之诗歌体形式表达的,就如山上宝训中的绝大部分一样;但柯兰斐明智地提醒我们:虽然诗的细节不能悉数按字面解释了解,我们也不能借故抹消原有的含义。 'Gehenna' (“地狱”)是个强烈措词,与“阴间”(Hades)不同,后者的意思只是指与躯体分离之亡魂所在之处(希伯来文作 'Sheol' )。
vii. 世上的盐(九49~50)
  第49节是个衔接,同时包含了火与盐两个思想;有一天,一切都要被火试验、炼净(参:林前三13)120。炼金之人的火,这个观念已出现在旧约圣经中(玛三2)。这样,在此引入动词 halizomai(当盐腌),似乎提示出与 halas(盐)有关之更进一步的言论。当然,我们目前不能说这些言论究竟是耶稣在同一次所说的,或者只是后来为了早期之教导模式便于记忆而连贯起来的。早期的传统(如帕皮亚)肯定地认为后面这个解释是马可福音之结构的计划,而不是适合于现代西方心灵之年代模式。
  50. 那些生活在第三世界的人,可能不能作出化学方面的解释,但他们必然知道盐是经常掺有劣质物的,就像糖与其它许多日用品一样,都是当地无耻的零售商搞的鬼。但若问劣质物如何搀入的过程,以及最后怎么会失了味,却不是重点,虽然在科学上是极为有趣的。真正的重点是:这类的盐只不过在名义上是盐而已,现在已是无用的了;用来使别的物质具有美味的事物,本身如果都是淡而无味的,那么它的味道如何能够恢复呢?这些跟随耶稣的人,本身都彼此争论,又怎么能够作“和睦之子”呢(这是基督徒的一个术语,见路十6)121?基督徒应该是这个世界在道德上的防腐剂,他们必须“用盐腌”生命,洁净它,阻止它彻底腐败;但如果他们自己都已失去了基督徒的一切特色,那么如何能做到这一点呢?盐在旧约圣经中用作立约的记号(利二13),这个可能是构成此处之用法的基础。这与马可福音的“公开诵读”(无论是在罗马或其它地方)是否有任何特别的关联,我们现在无法确知;但保罗写给哥林多人的信却显示出在一些外邦教会中相争的程度,而他写给罗马人的信可能也显示出类似的危机。
120 这里的思想大概与保罗书信中一样:神的圣洁之“火”将要在“那日”试验一切;对于基督徒而言,他们的永远得救既已确定,这试验就只是像加在以色列人祭物上的盐一样(利二13)。毕竟,盐是以色列人与神所立之约的一个表征。然而,对于神的仇敌而言,这将会是毁灭的火。无论是这里或新约圣经其它任何地方,绝对都没有“炼狱”的思想,虽然今生所受的苦难经常被视为是在炼净人的(伯二十三10等)。
121 贝斯特(IOM)认为在此引入这句话的整个理由,是在最后一个子句:你们……应当……彼此和睦;这看法可能是正确的。引起这整件事的毕竟是门徒之间的争论,引入这句话的也是一样。──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