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珠圣经注释


希伯来书第二章
1-4 警告:不可忽略这更大的启示
新约的启示既超越旧约,更是不容忽略。
2
“那藉 ...... 的话”:指旧约的律法。
“律法藉天使颁下”此论点并无旧约经文的直接支持,但到新约时候似乎已被犹太人普遍接纳(见串1)。 新约中,救恩的信息是由超越天使的主耶稣亲自传讲,并有使徒、神迹及圣灵的恩赐为证(3-4)。
4
“圣灵的恩赐”:于原文可指圣灵所赐的恩赐(如林前12:11),或神所赐下的圣灵(如徒5:32;
加3:5)。
5-9 基督在权柄上超越天使
神没有将管辖来世的权柄交给天使(5), 却叫万物服从比天使低微的人(6-8, 引自诗8:4-8)。但是,这心意并没有在世人身上完全实现,真正掌权并得尊贵荣耀的,只有那位成为肉身、经历死亡而进到荣耀里的基督(9; 见林前15:24-27; 弗1:20-22)。
9
“因着神的恩”:有古卷作“除了神之外”。
10-18 基督受苦完成救赎
基督虽是超越天使,却曾“成为比天使小一点”的一位(9)。 因为基督若要拯救世人,必须降卑为人,受苦以至于死。神既与世人的苦难认同,便有充分的资格,成为他们完美的救主,使他们脱离魔鬼的权柄(14-15),胜过试探(18)、罪得赦免(17),得以成圣(11),终得荣耀(10)。
10 “那为 ...... 所本的”:主语是神,万物皆为
“元帅”:原指先驱者或开创者(见来12:2), 亦可译作“主”(徒3:15)或“君王”(徒5:31)。
11 “那使人成圣的”:乃指基督
“那些得以成圣的”:即10节的“许多的儿子”。
两者皆为神的儿子,所以可称为弟兄。
12 “我要 ...... 颂扬你” : 引自诗22:22, 用来预表基督受苦后向信徒宣扬救恩意义一事(诗22篇上文多处被福音书引用来形容基督的死,参太27:46注; 约19:24, 28。)
13 所引用的两处旧约经文,出自希腊文译本之赛8:17-18。该处经文原指先知以赛亚与余民一同忍受苦难,仰望神的复兴。希伯来书的作者以此预表基督与神的儿女认同。
16
“亚伯拉罕的后裔”:包括所有因信称义的人(加3:7)。
──《串珠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