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珠圣经注释


希伯来书第十二章
1-13 当仰望基督、忍受管教
1-3
虽然神的应许在耶稣身上已经实现,信徒仍须凭信心忍耐到底。
1
“见证人”;指11章所提到的信心榜样。他们已跑完信心的路程,证明了神是信实的。
“重担”:原文作“拖累”。
“路程”:原指竞赛或奋斗。
2
“仰望”;即“注视”。
“创始成终”:表明耶稣是信心的先驱者及成全者,因
3 “思想”:原文有“比较”之意。
4-13 说明受苦是儿子该受的管教
4
本书的读者虽曾忍受苦难,却不像古人(见来11:37)或基督(见腓2:8),蒙受杀身之祸。
5-8
神管教信徒,是因
5-6 引自希腊文译本的箴3:11-12(“鞭打”取代了希伯来文原文之“正如父亲”)。
“收纳”:即承认为儿子之意。
7上 可作“你们忍受下去,以此为管教罢!神这样做正是把你们当作儿子看待”。
9-11
顺从管教对信徒其实有益,因能有圣洁和公义的果效。
9
“万灵的父”:是指我们灵性的父亲(即天父);与“生身(即肉身)的父”作一对比。
12-13
勉励信徒在这管教下坚强起来。
12 “发酸的腿”:原文作“瘫痪的膝盖”。
13 意思是:要为自己的缘故修平前面的路程,使软弱者(包括其它人在内)能顺利走完,不致走歪。
14-29 警告:不可拒绝神
14-17
勤勉信徒要追求和睦圣洁,并谨慎自守。
15 “谨慎”:原文作“监督”。
“失了”:即“赶不上”或“亏缺”(参来4:1)。
“毒根”:原文作“苦根”。
16 原文并无“贪恋”二字。
“世俗”:指失去对属灵事物的正确价值观,如以扫一样,因轻看神给列祖的应许,便放弃了承受应许的权利。(见创25:33-34)
17 “心意回转”:原文是指以扫而言,这句的含意是:后来以扫虽然哀求父亲为他祝福,但他先前的弃权,已没有反悔的余地。
18-24
以西乃山与锡安山相比。作者的意思是:前者虽是地上可见可模的山,但当神在此颁布律法时,尚且使以色列人和摩西畏惧,何况那属天上的锡安山,岂不更可畏吗?
22 “锡安山”:于旧约可作耶路撒冷──天上有根基的城。(见来11:10)
23 “诸长子”:泛指属神的人(参“名录在天上”,见串37)。
“会”:原文与“教会”同字。
“所共聚的总会”:很可能应属22节末尾,指天使聚集在一起。
24 亚伯的血只求伸冤,但耶稣的血却使罪得赦,叫人与神和好。
25-29
进一步指出,在这“地上的”山所颁布的命令,尚且不容拒绝,何况是从天上来的呢?再者,摩西之时,神的声音震动了地,但将来天地都要废去,只剩下那长存的国度,要留给信徒,所以信徒当存感恩的心向神献上
26 “再一次 ...... 动天”:引自该2:6, 21。
29 “烈火”:原文作“毁灭的火”;这火使一切污秽罪恶都不能在神面前立足。──《串珠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