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研经丛书


马可福音第三章
意见上的冲突(三1-6)
这是耶稣生命上关系重大的一个遭遇。
在会堂里,有一个人患了手臂瘫痪症,这个病症的希腊字是指一种非与生俱来的病,通常患者是会手足无力的,根据一本已经失传的福音书,希伯来福音,现在我们只能看到存留的几片残页,这个人原来是一个石匠;苦苦央求耶稣医治他的双手,因为他必须用手操劳谋生,而不想向人求乞。当时倘若耶稣是个审慎小心的人,
当天是安息日;一切日常工作,包括医治在内,都禁止不准做的。同时这点,犹太人的律法已把禁例清楚的列明,除人的生命处于非常危险的情况当中,否则医病是触犯条例的。我们现在可以看看这些例子──妇人在安息日临盆,则可以援手帮助;喉部的传染病可以医治;倘若遇到墙塌下来,只可以清除泥堆,查究有没有死伤;遇有生还机会者可以施救,死者则留待翌日才动手去料理。手足折断的意外,则不能处理;不能用冷水浇在扭伤的人的手脚上面;手指割伤的只可以用普通的硼带扎裹而不准搽上药油,它的主要原则就是可以防止病情恶化;改善病情的救治则不可。
这些古怪的条例在我们的思想中,是很难明白的。但当我们看见那些严谨的犹太人,曾经在安息日,为遵守定下的规则,而不肯去保卫自己的生命时,我们也许明白他们那种墨守成规的刚愎态度了。在马克比的革命时代当中,犹大起来反抗而逃入山中的洞穴里,叙利亚军不断的跟踪搜索,根据约瑟夫(Josephus)的历史记载。‘本来他们有机会投降的,但是他们坚决持守着信仰的立场,仍躲藏在洞中,叙军特别在安息日的一天向他们进攻,活活的把他们烧死,因为他们在安息日绝不会采用任何反抗的行动;他们遵守安息日的规则,虽在苦难当中,也一字不易的依足去做。’此外当庞培大将军(Pompey)攻打耶路撒冷时,犹太人的防卫军,退守在圣殿的境域内,于是庞培在周围筑了一个土墩,居高临下而攻击他们。庞培知道他们守安息日的习惯便定了在安息日行事,命令士兵堆筑那个土墩,犹太人明知这是攻击他们的战术步骤,但竟然不予还击,任由敌人摆布,犹如替自己写下了一张死亡状。本来罗马人规定所有平民必须服兵役的,后来却因为犹太人守安息日的缘故,于是也免他们服兵役的义务了。由是观之犹太人守安息日的精神是不屈不挠的。
耶稣清楚犹太人的观点,同时也清楚当时那个病人不会有生命的危险。若果留待翌日去医治,他的病情也不会恶化。耶稣知道要面临一个非常重大的考验,于是堂堂皇皇的依循自己的意志去做,
现在耶稣问那些专家两个律法上的问题:在安息日可以行善,抑或行恶?其实这是一个进退两难的问题。他们照理应该回答行善的,若是行善的话,耶稣便可以照原意去做,把那病人治好。他们应该否定行恶,这就是不能看见这个可怜的病人处于困境而不加援手。跟着耶稣问第二个问题:可以救生命抑或杀害生命?这是一个决定性的问题了。
那时,耶稣说了一句有力的话,把这人医好了;那些法利赛人立即跑了出去,和那些‘希律一党的人’商量杀害耶稣。这就是法利赛人当时尽其所能而行的事。他们对不守律法的外邦人,和不洁净的人,是无可奈何的!希律一党的人就是指当时希律王的侍从;他们经常和罗马人接触的。在平时来说,法利赛人也视他们是不洁净的人;但现在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于是被迫与他们连手,这是一个非神圣的联盟,但他们存心置耶稣于死地而后甘心。
这段经文基本上可以看见两个宗教上冲突的意见:
(一)在法利赛人的立场来看,宗教就是仪式和礼节;叫人遵照一定的规则和条文去做。耶稣触犯了律法,所以是一个坏人,这样的态度,正如一些外表热心的信徒,以为宗教只是包括守礼拜,读圣经,饭前祈祷,举行家庭礼拜,做出外表上看来十分神圣的行为;而自己永远不替别人服务,全无同情心,不肯作自我牺牲,以为自己思想纯正,洁身自爱,企求能获得心境的宁静,对别人的需要掩耳不闻,对世人的凄惨流泪,掩目不看。
(二)在耶稣的立场来看,宗教就是事奉,就是叫人爱 神和爱全人类。宗教的礼仪比起爱心的行动,只是一条毛发而已。
‘我们的朋友,我们的弟兄,和我们的主;
你的事奉到底是甚么?
不是为名,不是形式,当然也不是礼仪;
而是要尽忠的跟从你。’
耶稣认为全世界最重要的事不是依足宗教的礼仪去做,而是对人类的需要立刻作出醒觉的响应。
在群众当中(三7-12)
除非耶稣当时立心要和当权的宗教领袖火并,否则他必须远离会堂了。
耶稣离开会堂之后,望着海阔天空处行走,也在湖边教训人。当时慕名而涌来的群众,有些从百多哩以外的,从加利利全省来的,犹大的耶路撒冷来看
当时的群众数目很多,挤迫的情况随时会引起危险的,所以门徒在湖边放置一艘小艇,可以让耶稣作歇脚和避免产生人堆压过来的危险。要求
当时还有另外一个特别的困难情况。那些被污鬼附着的人,也一齐走来见耶稣。我们还记得,虽然我们对魔鬼的见解可能不相同,但当时的人深信患病的人,是有一种外来的力量,把病人完全控制着的,而这种邪恶的力量是从体外走进来的。他们呼叫耶稣是 神的儿子,这句话是甚么意思呢?它决不会是一个哲学或神学的名词。在古时候 神的儿子是一个很普通的词语,例如埃及的皇帝可以称为‘拉’──(Ra)的儿子(‘拉’是他们崇拜的神),从奥古士督以来,所有罗马皇帝都是用 神的儿子,刻在碑石上去尊称他们的。
当我们查考旧约时代亦可以发现这个词语有四个不同的用法。(一)天使可称 神的儿子,例如创世记六章二节描写 神的儿子看见人的女儿而着迷。约伯记一章六节讲述当 神的众子排列在 神的面前,这个名称是经常用来称呼天使的。(二)以色列族也可称为 神的儿子。 神呼召
在这些例子当中,儿子是对那些与 神亲近的人而说的。同样我们在新约中,也可以找到类似的称呼,譬如保罗称呼提摩太是他的儿子(提前一2;一18)。提摩太虽然和保罗没有血统的关系,保罗称他为儿子,因为没有人能像提摩太如此了解他的心(腓二19-22)。彼得也称呼马可是他的儿子(彼前五13),因为马可晓得彼得的心思意念。所以当我们在福音书中读到这个名称时,可不必要当它是一个哲学或神学,或教义中的‘三位一体’论去解释;当耶稣被称呼为 神的儿子时,这只是说耶稣与 神的关系十分密切,除了用儿子去表达外,很难再找另外的称呼了。这些被污鬼附着的人,自己知道有一种从体外而来的邪灵控制着自己的;他们也知道耶稣与 神非常亲近;他们同时又感觉到,站在一位能与 神如此亲近的人的面前,污鬼是不能存活的,所以他们非常害怕。
现在,我们必须问:‘为甚么耶稣要严厉的命令他们保持缄默呢!’这个理由是十分简单的,而且也是十分迫切的。耶稣是 神差来的弥赛亚,也就是 神所膏立的君主;但是耶稣想象中的弥赛亚观念是代表着事奉,牺牲和爱;至终还要在十字架上受苦而成全弥赛亚的使命。然而当时的流行弥赛亚观念是代表一个战无不胜的君王,拥有千军万马,带领犹太人推翻罗马政府,管治整个世界的。所以倘若他们把这个错误的弥赛亚观念讹传出外时,很可能立刻引起一场暴乱,因为当时特别在加利利境内,犹太人的民族意识已达到高潮,他们时刻盼望有一位民族领袖在他们当中出现。
耶稣心中所想的是一位充满着爱心的弥赛亚;人们所想的是一个民族英雄的弥赛亚,所以在耶稣未揭露自己是一位弥赛亚之前,
拣选的友伴(三13-19)
耶稣现在到了
基督教的生长是先从一小撮人开始的,这点是十分重要的。基督教的信仰是希望人去发掘它出来,并且能够实践在生活当中。这就是一个团契的生活了。法利赛人的特征是要与人分隔,‘法利赛’的定义就是隔离的人;基督教的特征是叫人能结合而生活,是一个彼此分享的团契。
我们又看见基督教的开始,是由一群不同背景的人结合而成的。举一个极端的例子来看,马太是一个税吏;他是一个不受群众欢迎的人物,犹太人视之为叛徒和卖国贼;另外有迦南人西门,路加正确的介绍他是奋锐党人的西门──奋锐党人是一群爱国热血的民族主义者,为达成解放以色列族,愿意担当谋杀或刺杀的特务,甚至粉身碎骨亦在所不惜。由此可见,一些曾经是没有骨气的人,和一班热血的义士,彼此混在一起而共同生活作主的门徒。他们的背景和意见有看很大的分歧,但基督教的信仰竟然能使他们聚集在一处,这就是因为他们有耶稣同在;
倘若我们从世俗的标准来看,耶稣所拣选的人根本是没有甚么特别的资格的。他们不是富家子弟;没有社会声誉和地位;没有丰富的学识;不是受过训练的神学家;不是教会的高层领导人士;他们只是十二个很平凡的人。但我们却找出他们每人都具有两样很重要的资格。第一,他们都曾感受到耶稣像磁力般的吸引,耶稣展示的人格和言行,他们能够领会而且顺服,愿意接受耶稣作他们的老师。第二,他们具有勇气,肯跟随耶稣,站在耶稣的一边。我们不要轻看这点,他们必定要提起最刚强的信念,才可以跟从耶稣的。当时的耶稣已经和那些当权派势不两立,耶稣已经明目张胆触犯了他们的律法条文;甘愿降低自己的身份和罪人相处,而被视为一个异端份子;但这十二个人竟肯公开前来跟从耶稣。这班加利利人能够这样坚决的委身跟随一个似乎注定绝望的运动,真是举世无双的。这十二个人自然有他们人性的软弱,但除此之外,我们还有甚么可以批评的呢?他们肯爱耶稣,而且不畏任何艰险,肯向世人宣告,决志作
耶稣呼召他们是有两个目的的。首先,耶稣要他们与
为了达成他们的使命,耶稣替他们作了两种装备。第一,是给他们一个信息,他们于是作了耶稣的使者。一个很有智慧的人曾经说过,人之所以能够成为一位真正的教师,自己必须有一套教训,可
我们若想知道作门徒的本分是甚么的话,最好的方法,就是查究一下这些首批门徒的生活了。

有些时候,人的评语是从自己的切身经历中得来的。那么别人是很难去理解。耶稣有一次列举多项条件,若人想跟从
(一)耶稣已离开了家庭,也放弃了在拿撒勒的木匠生涯。当
(二)当时耶稣已和当权派的宗教领袖们闹翻了,这些人当中经常会陷害别人的,所以大多数人都不敢去触怒他们。耶稣的亲友当然想过,一个有思想的人,断不会无端惹是生非的,而且和这班权势作对,吃亏的总是自己。从来没有人敢在律法上和文士、法利赛人以及宗教领袖硬碰的。
(三)耶稣又组成了一个新的队伍──是一个很不寻常的组织啊!他们当中有渔夫、税吏和热血的极端爱国份子。这些人似乎并不是有心立大志的。对一个建立事业的人来说,他们的帮助实在极其有限。耶稣的亲友也曾想过,有见识的人一定不会去组织这一班乌合之众;一个小心审慎的人,决不会如此鲁莽选择这些朋友的。
耶稣的行为来看,人生的三个办事大原则,对
(一)
(二)
(三)
耶稣的朋友和家人感觉得最可惜的,就是
当约翰本仁系在狱中的时候,心里非常害怕。他自忖道:‘我的禁锢可能会把自己送到断头台去的。’当然他怕自己会被吊死,但有一天,他以曾有畏惧的念头为耻,他感觉到虽然一定会走上行刑的梯级,但又何必畏死如此呢?他开始刚强壮胆:‘我不是已经想通了,甘愿和基督一齐为永生而向前冒险吗?安逸的生活是不足道的;虽然 神在此时刻没有进来,我们愿意从信心的梯级跳跃出去,掩着双眼,跳进永生的领域去,我不计较自己是否浮沉,是否到了天堂抑或地狱;主耶稣若能抓住我那么让你抓住吧:若果你不能够,我也同样乐意为你的名而冒险。’这就是耶稣的人生真谛了。这才是基督徒的生活格言,也是基督徒生活的最好踏脚石──不是指望着安全和保障,过着安逸的生活。
结盟抑或征服(三22-27)
当时的宗教领袖没有质问过耶稣驱除污鬼的事,因为在东方的社会里,‘驱魔’是司空惯见的事,所以他们大可不必理会耶稣的。但他们想指出耶稣赶鬼的力量,是从魔王那里分取出来的,他们以为耶稣:‘用大魔鬼的法力,赶走小魔鬼。’当时的人也相信魔术的,他们所想证实的,就是耶稣用魔术去医病赶鬼。
耶稣很容易替自己作出辩护。驱魔的宗旨,自然是用一个较大的能力,驱逐较小的魔力。耶稣指出:‘试想想!一个王国内部分裂,那个王国怎能站立得稳呢?一个家庭内哄,这个家庭怎么可以支持下去呢?倘若撒但和他的魔鬼内哄,那么就是发生内战了,这件事怎么可以的呢?’耶稣于是再举一例去阐述
(一)耶稣接纳生活是一种
(二)耶稣认为除去病人的痛苦就是克服撒但的一部份工作。在耶稣的思想当中,
不能饶恕的罪(三28-30)
我们若要明白这句话,必须先了解当时说话的环境,这是当那些文士和法利赛人宣告耶稣用魔鬼的力量去赶鬼,而不是用 神的力量,耶稣才说出这句话来。他们把 神道成肉身的力量当作魔鬼的作为。
我们又必须记着,耶稣所指的圣灵,并不是今天我们教义中所了解的意思,教义中的圣灵是当耶稣带着荣耀再来的时候然后完全的临格;在五旬节的经验当中,人们才正式体验圣灵同在的力量。耶稣当时所指的圣灵,就是同时代犹太人所认识的。在犹太人的思想中,圣灵有两项功能。第一,圣灵把 神的真理启示给人;第二,当人看见真理时,
(一)圣灵帮助人在生活当中,明白 神的真理;但倘若人拒绝运用 神所赐的才能时,便会失掉它。犹如人长久生活在黑暗当中,自然会失去视觉;长久睡在床上,自然会不良于行;拒绝作自修温习的人,自然会失去学习的能力。因此倘若人长久拒绝 神圣灵的指引,当他看见真理时,也不会认得出来;那时人便善恶不分,把 神的美善指为撒但的作为了。
(二)为甚么这样的罪不能馋恕昵?遂特(H. B. Swete 1835-1917,英国神学家)说:‘当人善恶不分而心里蒙闭时,这就是道德的沦亡;而道成肉身也不能当作救药了。’罗林生(A. J. Rawlinson)说这是‘最可怕的沉沦’,正如我们常说‘万恶之首’了。班杰尔(Bengel)也说过,一切的罪行都是属于人类的作为,但这是撒但做出来的罪行啊!然则为甚么会如此利害呢?
我们试看人对耶稣的态度和感受。通常人的第一个反应就是从耶稣可爱美善的人生中,反影出自己的卑劣和不配。彼得就是如此说过:‘离开我吧,我是一个罪人。’(路五8),当一个杀人罪犯石井(Tokichi Ishii)第一次读到福音的故事时,他说:‘我停下不读。我心被刺痛,犹如把一根五
另外有一个魔鬼路西非尔(Lucifer)的传说。有一天,一个教士在会众中看见一个极其俊美的青年。在崇拜后,这位青年走上前来认罪,当他说出自己所有的罪行时,那位教士听了也为之发指,说:‘你做了这么多的罪恶,年纪应该不小了吧!’那青年回答道:‘我就是路西非尔,从亘古时间开始的一刻,我便从天堕了下来。’那位教士道:‘不怕,只要你肯悔改,一样可以蒙赦免。’但那位青年,定睛望了教士片刻,便掉转头,大步走开了。他永远不会讲出悔改的话来;他仍继续作恶,而至沉沦,结果被定罪了。
真的,悔改就是饶恕的唯一条件。只要人能认出基督的美善,甚至当时未能脱离罪的魔爪,甚至依然泥足深陷,他仍然可以获得赦免的。相反,倘若人屡次拒绝 神的指引,看见真理而不能把它认出来时,刻意把自己的道德观念和价值观收藏起来,而至善恶不分;当自己做错了事,看见耶稣两不能体验到自己的过错;他就不会自己悔改,于是永远不能获得饶恕。这就是触犯了圣灵的罪了。
作亲属的条件(三31-35)
耶稣在这段经文指出,作真正亲属的条件是甚么,这个条件并不是单以血统关系作标准的。许多时候,志同道合的人比自己的骨肉,关系更加亲密。那么真正亲属的条件是甚么?
(一)有共同的经验。特别是两人曾经共同遭遇过的经历,使他们彼此连结在一起,人的友谊常常是从一句问话作开始的:‘你曾否记得当时……?’于是大家追忆旧事,共同的经历是非常宝贵的。有一个人碰见一个黑人,刚好她的一位旧相识去世。他便说:‘你知道某人刚去世吗!’她答道:‘我知道。’但她好像无动于中似的。他便接着说:‘你们两人上星期不是大家有讲有笑的吗?你们不是很要好的朋友吗?’她说:‘我们是朋友,大家都常常讲笑;但真正的好朋友是能够大家一齐哭泣的。’这是一个十分真确的见解。真正的亲属是用共同的生活经验互相维系的,而基督徒之间的共同经验就是彼此都是获得饶恕的罪人。
(二)共同的兴趣。卓云(A. M. Chirgwin)在他所写的圣经在普世福音的使命一书中,讲出许多宝贵的经验,售经员和负责分派圣经的人所遇到的困难,并不是倾销圣经,而是怎样引起他们的注意去读经,他再讲出一个售经员在中国的经验,他经常逐户人家造访,但很失望的一件事,就是那些新读者懒得去读圣经,于是,他为他们建立起一个读经团契,后来相继组织成一间礼拜堂,他们的读经兴趣才培养出来。用共同的兴趣把分散的小组维系起来,他们便成为紧密的亲属了。基督徒是有一个共同的兴趣,因为大家都渴望更深的认识耶稣基督
(三)共同的服从。门徒富时是一个十分复杂的团契,他们的背景和信念都是不同的,马太是个税吏,而奋锐党人的西门是个极端民族主义者,两人曾经是势不两立的,但现在竟能互相结合在一起,因为他们共同认耶稣基督是主。真的,在任何一排士兵里,当中的军人都是来自不同职业,不同背景和各持不同思想见解的;但他们却能够联合为效忠国家而结为同志,完全是因为他们有共同服从的心志。所以大家能够服从一个主人的话,互相成为要好的朋友,实在不是一件难事。当所有的人都能爱耶稣基督的时候,人就可以互相关心和互相敬爱了。
(四)共同的目的,人有共同的目的,自然能够紧密的结合了。这里有一个很好的教训献给教会的。卓云继续讲出教友对圣经感到兴趣的重要:“教会合一的事工若果能建立在圣经里面,多过放时间去讨论教会的体制,一定会收到预期的进展的。”教会若果经常辩论牧师的按立,教会的组织,圣餐礼的仪式和诸如此类问题时,很难会结合的。唯一能够真的把教会结合的讨论事项,就是怎样引人归主。倘若共同的目的能够产生真的亲属感时,那么基督徒彼此都存着一个秘密,就是大家渴望更深的认识基督,和引领更多人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