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研经丛书


马可福音第二章
不可拒绝的信心(二1-5)
耶稣完成了在四周的会堂传道使命之后,于是返回迦百农。这个消息随即传开了。当时巴勒斯坦人的生活是十分公开的;每户人家在早上便把门口打开而任何人都可以随便进出的。除非有私事要办之外,通常的门口是没有关上的。张开的门口,表示公开邀请别人进来。较卑微的人家,屋子是不设前厅的;所以门口对开便是大街了。正如现在耶稣站着的屋子就是这样了。群众挤满门口拥塞街旁,而致水泄不通;人群中每一个人都带着紧张的心情,要听耶稣有些甚么话对他们说。
有四个人抬着一个瘫子,这瘫子是他们的好朋友,放在一张担架上,朝着人堆中走来。碰来撞去也找不到进路,于是心生一计,企图把他们的朋友弄进屋子去。原来巴勒斯坦的房顶多是平的,可以作为乘凉坐立之用,而通上屋顶的梯级是设在屋外的,屋顶用木梁每隔三
这是医治方法的第一个步骤,看来有些古怪。但在当时的巴勒斯坦,特别是在耶稣的时代,这个方法是很自然的,而且是一个必需的过程。犹太人认为罪和受苦是不能分开的。他们所持的意见,就是当人受难之前,必然曾经犯过罪,这就是约伯的朋友所辩论的根据了。提幔人以利法坚持一个理由:‘请你追想,无辜的人,有谁灭亡’(伯四7),犹太人的拉比们也有一句格言:‘人的病痛是永远不能获得痊愈的,除非他的罪过先完全获得赦免。’直至今天,仍然过着原始生活的人,都持着这个见解的。杜尼耶曾说:‘海外传道人不是报告过那些未开化的人,仍然以为疾病是从玷污神圣而得来的吗!当他们皈依基督教之后,若果遇到生病的时候,自己不敢去守圣餐的,因为他们认为自己仍然受到 神的斥责的。’犹太人认为一个人生病,一定是因为 神愤怒而发生的。当然从事实上来说,许多疾病都是从罪恶而引起的,还有更真确的一点,就是有时疾病也许未必因自己的罪而引起,但是却大多数与别人的罪过有关的。我们未必一定采取犹太人所坚持的意见,把罪和疾病混在一起相提并论,但任何一位犹太人都会同意这个说法,医治的先决条件,必须先饶恕所犯的罪过。
这个医治的故事,可能意会到更深一层的意思,因为犹太人常把罪和病混在一起来看,那么瘫痪的病症也有可能和人的良知有密切的关系的。许多时候,潜意识的力量能够控制整个身体,所以罪的感觉同样会导致人的身体瘫痪。
心理学家举出一个很好的例证,有一个女子在默片的时代,替人在戏院里伴奏音乐的。平时她的表现是十分正常的,但当院内的灯光熄后,观众抽烟的气味开始笼罩整个地方,她便开始觉得身体麻木了。最初她还能勉强支持,但后来情况开始恶化,而至全身瘫痪。医生诊断她的身体是完全正常的,最后用了催眠术,然后找出她变成瘫痪的原因。原来当她数星期大的时候被放置在一个旧式绣花垂帘的婴儿摇篮里,她的母亲经常抽烟的,常俯下身子看她,烟圈在篮子上冒升;有一次篮子上的垂帘着了火,虽然只有三两分钟火亦随即扑灭了,而且她亦没有受伤,但在她的潜意识底下,这一刻恐怖惊惶的意外便永远留下一个阴影,所以在戏院里,黑暗和烟味刺激了她的潜意识,而引至她的身体瘫痪,而她自己根本也不知发生何事的。
这个故事中的病人,是否也因为良心里深感到罪孽的重担,而至身体瘫痪呢?他是否自己相信,因为罪的缘故而致瘫痪呢!耶稣第一句向他所讲的话就是:‘孩子, 神再不对你愤怒了,一切都妥当了。’这句话,好像大人安抚一个怕黑的小孩子。他对 神畏惧的心,和远离 神的心,全部改变过来,心里的重担完全挪开了,把罪的念头挪开,便成了他完全康复的主要原因了。
这是一个十分美丽动人的故事,因为它告诉我们,耶稣第一件对我们要做的事,是向我们说:‘孩子, 神对你再不存着怒气了,回家吧!再不要疑惧!’
不可争辩的议论(二6-12)
正如我们所见,耶稣吸引了群众,但同时也引起当时犹太人宗教领袖的注意。犹太人当时的最高组织是‘公会’,它的职责是要护卫正统的信仰思想,譬如他们可以审讯假先知。照当时的情况来说,他们已经派出爪牙,查探耶稣的行动;这些爪牙已经在迦百农活动了,他们站在群众的第一排,带着批评和刺探的敏锐眼光,留意每一件事情的进行。
当他们听到耶稣讲一句话‘你的罪赦了。’他们觉得十分震惊,因为照着犹太人的信仰,只有 神才可以赦免人的罪;耶稣所讲的话是亵渎的,带来的惩罚,是用石头打死的(利廿四16)。但当时他们还未准备好和耶稣公开作对,但耶稣亦不难看出他们的心底里,私论着甚么。所以耶稣以他们的立场向他们提出一个挑战性的问题。
犹太人相信罪和病两者是互为因果而不能分割的。一个病人因为犯罪而致生病,于是耶稣问他们:‘说那一句话比较易呢?──“你的罪赦了”抑或“起来行走吧!”。’任何一个江湖郎中都会同意‘你的罪赦了’是绝对合理的,但是耶稣单讲“你的罪赦了”不能证明这句话的效能,若讲‘起来,行走吧!’则可以证明这话的效力。其实耶稣在这个辩论中,目的是让他们知道:‘你们的心中认为我没有权柄去赦免人的罪,但你们又知道人患病是因罪而起,而人想得到痊愈之前,又必须得到罪的完全赦免。那么你们留心看的怎样把他医治吧!’。耶稣于是说:‘起来,行走吧!’这句话立时发生了效力,那人获得痊愈了。
这些律法专家这次‘作法自毙’了。他们本身的信仰认为罪若未得赦免,就不会痊愈,而现在事实摆在眼前他是一个痊愈的人了,这就是说,他的罪获得赦免了。如此也证明了耶稣真的能够赦免人的罪。耶稣难倒了一班律法专家;而更坏的就是激发了他们的怒气。他们对这件事再不能袖手旁观;倘若让耶稣如是继续下去,他们的正统信仰便会瓦解了。在这件事上,耶稣简直替自己签了一张死亡状──这点耶稣自己是知道的。
整件事都呈现着一个十分困难的情况,耶稣能饶恕罪,这到底含着甚么意义呢?我们可以找到三个不同的方法的解释。
(一)耶稣把 神的饶恕传送人类。当大卫犯罪之后,拿单前来责骂他。大卫在震惊之余,于是谦卑的承认自己的罪。拿单说:‘耶和华已经除掉你的罪,你必不至于死。’(撒下十二1-13)这不是拿单饶恕大卫,而是拿单代表 神传递了饶恕的信息,让大卫知道 神已饶恕他了。所以我们可以解释,耶稣把 神饶恕人的信息,清楚的告诉了人。这是合理的解释,但并不代表了全部的事实。
(二)我们可以解释,耶稣作了 神的代表,约翰说:‘父不审判甚么人,乃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约五22),倘若耶稣有了权柄去审判人,那么他自然代表了 神,有权去饶恕人了。让我们举一个生活上的比喻来阐述这个道理,但比喻自然也有它的限制的。一个人可以委托授权人,替他处理财产和业务,他同意这位授权人全权代表他做一切的事。同样, 神授权耶稣做一切的事情,使
(三)我们还可以用另一个方法去解释。在耶稣的整个生命中,我们清楚看见 神对人的态度。这个态度和人所想象中的 神刚好相反。 神的态度,从耶稣所展示的来看不是严厉,苛求,正义和不断的要求我们遵行一切命令;而是一个充满完全的爱的态度, 神的心,充满着热忱的爱和饶恕。让我们作一个比喻来解释。韩刘易斯(Lewis Hind)在他的散文中,描写他如何从新再认识他的父亲。他一向都尊敬和景仰的父亲;但他实在对父亲有点惧怕。在一个主日礼拜的时候,当时的礼拜堂十分闷热,于是他在极度疲倦之下,有浓厚的睡意;眼睛也张不开来,而头也摇摇欲坠;他知道父亲的手移到他的面前,他直觉以为父亲一定要摇醒他或打他一下,但父亲却没有这样做,反而轻轻的微笑,把手围绕他的颈项,他于是紧紧的靠近父亲的身旁,很舒服地歇息在父亲的怀抱里。从这一天开始,他发现父亲并不是以前所想象中的那一位父亲,这是一位充满着爱和关心的父亲。这就是耶稣替人和 神所做的事了。耶稣简直可以说,能亲身把 神的饶恕带到地上来,人若没有耶稣的话,就永远不知道饶恕到底是甚么。耶稣所做的,就是向人说:‘我来告诉你,在这地上就是现在的一刻,你是一个获得赦免的人。’耶稣能够完全把 神爱人的态度展示给人看。
呼召众人所憎恶的人(二13,14)
犹太人的会堂,渐渐地严拒耶稣于门外,不欢迎耶稣前来讲道,耶稣和那些墨守成规的正统犹太人宗教领袖互相对立的阵线于是展开了。耶稣不在会堂而在湖边讲道。
耶稣一边在湖旁行走,一边向群众讲道,这是拉比一向的讲道习惯,他们通常从一个地方走到另一个地方,或在空旷的地方漫步时,门徒围绕而听他们的教训。耶稣当时的情景就像一个周游的拉比,在户外传授他的教训。
加利利是古代重要道路的汇集中心之一,他们有一句话:‘往犹大地是一条绝路,但加利利则四通八达。’巴勒斯坦是欧洲和非洲之间的桥梁;一切陆上的交通必须经过这里的。从大马色海路引来那条信道,是必须经过加利利,抵达迦百农,再到迦密,沿着沙仑的平原伸展至迦萨路而通往埃及的。它是古代几条重要康庄大道之一。另一条路由西岸的安格拉(Acre)横过约但,通至阿拉伯和罗马的边境,是军队和商旅必经之地。
当时的巴勒斯坦是分开统治的。犹大地(Judaea)是罗马委派巡抚直接统治;加利利是希律王的一位儿子安提帕(Herod Antipas)所管辖;另外三个藩郡(Gaulonitis, Trachonistis, Batanaea)是由希律另一个儿子腓力(Philip)掌管。从腓力的领土通到安提帕的境内,必须经过迦百农的。所以它是一个边境的
从这个故事我们可以略述关于马太和耶稣两人的事。
(一)马太是众人所鄙视的。税吏在当时的社会,从来是不受欢迎的;当时的人憎恶税吏,因为他们通常尽量榨取税金,把规定所收的余额,全部放进私囊,所以极为人所不满。一位希腊路西安(Lucian)把税吏与犯奸淫者,淫媒,谄媚和阿谀的人看为同等。但耶稣能爱别人所唾弃的人。别人羞与为伍的,耶稣却能向他们伸出友谊的手。
(二)马太当时的情况是内心非常痛苦的。他必定听过关于耶稣的事;他必定知道,可能从群众的口中听来,关于耶稣的好信息;他必定曾在心中对自己所作所为不满意。但是他怎能混在人群中去听道呢?他是一个正统派认为不洁净和不受欢迎的人。韦活(Hugh Redwood)讲述一个住在伦敦船坞区的妇人的故事,她经常参加一间礼拜堂的妇女团契,后来她和一个中国男子同居,并且生下一个混血的孩子,以后每逢聚会时,她必携带自己的孩子到礼拜堂,她觉得礼拜堂的聚会给她很大的安慰,所以她从不间断的参加。直至有一天,牧师对她说:‘从今开始,请你不要再参加聚会,因为其它的妇女说,若你再赴会的话,她们便停止前来了。’她望着那位牧师,若有所失的回答说:‘牧师,我知道自己是一个罪人,但试问有甚么地方可以让罪人寻求安慰的呢?’后来救世军欢迎她参加他们的聚会,于是她又能从新投进基督的怀抱里。
这正好是马太的遭遇,他找不到收容他的地方,直至那位专为失丧的人而来的耶稣,把他认领,然后能回复正常的生活。
(三)现在我们再看耶稣。照着经文的记载,
(四)在耶稣的门徒中,马太所放弃的是最多和最大。他真的能够舍弃一切而跟从耶稣。彼得、雅名、安得烈和约翰等人仍有机会重操旧业;海里的鱼是捕之不尽的,他们重操旧业并不是一件难事;但马太则不同,他真的把自己的后路完全封镇了。他因一时的决志从主,而放弃了一份入息优厚的职业,从此,再没有机会复职的。这样的决定,必定是一个能立大志,能创伟业的人,才可以做得到的;而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有时也需要像马太一样,作出这样重要的决定的。
有一位十分有名望的人,经常爱在英国达特木森林区的山路行走的。每逢看见一条小溪的时候,他习以为常的把外衣除去,抛到对岸,他定了继续向前走的决心,溪水也拦阻不了他的。
马太就是这样的人了,当他决定了跟随基督之后,他肯把自己一切所有的,完全抛弃,不容自己再折返旧路而行;而他的决定证明了他是对的。
(五)我们从马太的决志跟从耶稣,可以见到三件事。
(甲)他得到一双廉洁的手。从此他可以理直气壮,走在人的面前,而不再觉得羞耻。他可能过着一个艰苦的生活,以前的奢侈和舒适享受不复有了;但从这天开始,他是一个心清手洁的人,他的心境是宁静平安的。
(乙)他失去一份优厚的职业,但却获得一个更重要的职位。有人说,马太把一切都抛开,只留下一枝写作的笔。学者知道马太福心并不是第一部写耶稣生平的福音书;但深信马太福音的内容是所有历史卷籍中,最贵重的一本;这是第一本清楚记述耶稣的教训的书;马太自己亲手写的。他的心思随着一个极有系统和有条理的方法,以流利畅通的文字和手笔,把耶稣的教训精细地记录出来,马太这样的尝试可以说是历史上第一个人了。
(丙)我们觉得很出奇的就是马太能在这样造次的决定当中,竟然得着了一件无价之宝──就是永恒的生命和举世驰名。马太的名字和写耶稣的生平事迹的流传,便永远连在一起。假若他没有跟随耶稣,我们可以想象得到的,就是仍然继续任职为税吏,仍然为人所辱骂和憎恶;但他因为跟从了耶稣,他把耶稣的话记录在书里,全世界的人都知道马太的大名了,人若能对 神忠诚,放弃一切而遵从的话, 神必定厚厚的奖赏他的。
在最需要的地方(二15-17)
耶稣再一次向那一班正统的犹太人领袖挑战。
当马太跟从了耶稣,随即邀请
从这件事来看,我们清楚看见耶稣和那些正统的宗教人士,包括文士和法利赛人在内,两者不同之处。他们不把罪人看在眼内,而罪人亦很怕搭上他们的;他们的眼睛长在额角上,常常带着判断的在最需要的地方口吻去批评罪人,自然从不会想到进入罪人的家里去。
当时的犹太人分为两类,一是按照律法而做人的;二是一班不依循律法而生活的人,称之为地上的平民(The people of the land),这些地上的平民没有守足一切的律法,也不依那些严谨的法利赛人的规则去做。所以正统的犹太人对地上的平民常存着隔离嫌弃的态度;自视为正统的犹太人,绝不和他们交往,不交谈,不结伴同行,并且在可能范围内,不作生意上的来往;若果自己的女儿与他们通婚的话,他们则会看作自己的女儿,掉进森林,让野兽吞噬了似的;而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坚持不能接受他们的款待。这样,耶稣公开的走进马太的家里,并与罪人一同坐席,就是表明了向正统犹太宗教人士宣战了。
罪人是一个概括性的名词,它不一定指在道德上犯了过错的人。罪人──hamar&tolos内获双重的意义──犯了道德的过失是罪人;不守文士的律法也是罪人。作奸犯科的和吃猪肉的同样可称为罪人;偷抢和谋杀,跟那些没有依照律法洁净双手而去饮食的也一齐被称为罪人。马太的朋友当中,一定有许多是不依照文士的律法和规则去行事;同是有些真的曾犯了道德上的错过的,所以他们也统称为罪人了。
耶稣的行为受到指责时,
第十七节是一句富有浓厚意思的话。初时听起来,我们的印象都以为好人不需要耶稣了。其实它的重要意思是指一个人若自己认为太好而不需要再改善的话,他就用不着耶稣的帮助;一个罪人若心里渴望着做好,而且知道自己的罪过甚重而需要帮助的话,便会用得着耶稣了。人若自觉不需要些甚么的时候,便是替自己与耶稣之间,建立一度篱笆;人必须感觉到有所需要时,然后有机会让耶稣来亲近他。
正统的犹太人对罪人的态度常存着两种心理。
(一)他们的态度是蔑视的。犹太人的拉比常说:‘没有知识的人永远不会敬虔的。’希腊的伟大哲学家赫拉克利特(Teraclitus)是一个倔强的贵族主义者,有一天他的朋友西色留斯(Scythinus)建议把他的议论写成散文诗,俾没有深奥学识的普通人也能诵读理解。他的反应,立刻写成了一句隽语:“有谁不晓得赫拉克利特,为何把我降格拖到文旨、不会思想的人当中;天生我才是要为学者君子而思考;一个好学的君子等如三万个普通民众,在芸芸众生当中又怎样能够找出一个如是好学的君子。”他所蔑视和轻看的就是那些平民群众,文士和法利赛人看不起那些平民;但耶稣却爱他们。文士和法利赛人,高高站在他们严肃的虔敬礼仪上,向下轻看那些不谨守律法的罪人;但耶稣和他们一同坐席,而当
(二)他们的态度充满恐惧。那些正统的犹太人最怕受到罪人的污染;他们害怕罪人的‘罪’也感染着他们,好像有些医生拒绝去诊治患上传染病的人,因为害怕自己也给传染了。耶稣在渴望拯救别人的时候,能够忘却自己和奋不顾身的。伟大的海外传道人施达德(C. T. Studd)常常爱唱着一首四句歌谣:
‘人爱住近礼拜堂,
晨昏能听钟声响;
我爱住近地狱旁,
时刻抢救灵魂忙’。
人若心里存着蔑视和恐惧的态度,是很难替耶稣作救人灵魂的渔人。
欢乐的伙伴(二18-20)
严肃的犹太人是经常禁食的。但照犹太人的宗教规定,全年只有一天,全国的犹太人都必须禁食,这就是‘赎罪日’了,因为这天是隆重举行全国认罪献祭和罪得赦免的大日子,所以禁食是最有意义的。但一个严肃的犹太人,每星期必须禁食两天──星期一和星期四。其实禁食并不是一件很可怕的事,它是从早上六时至下午六时为止,所以禁食的人到了下牛六时便可以再进食了。
耶稣并没有反对禁食,而且禁食本身是有它的优点的。禁食可以使人学习有纪律性的生活,可以学习摒弃自己个人所喜爱的事物,明白世上没有自己心爱的任何一件东西,是不能舍弃的。禁食帮助人培养舍己的精神,晓得放弃享受和逸乐,而更能珍惜 神赐给人的一切。人若想明白家庭的价值和可贵,最好的方法就是离别家庭三数天,便会体验出来;人若想欣赏 神所赐的礼物,最好尝试独处一个时期,过着简单朴素的生活,便会领会了。
所以我们有许多好的理由解释禁食是个好习惯。但法利赛人所产生的问题,是他们想藉着禁食而自炫耀,叫别人注意他们的外表德行;他们常在禁食日中,搽白了脸孔,披着散乱的外衣,在街上行走,使人注视他们,羡慕他们的敬虔。他们又希望 神看见他们的诚心。所以他们把禁食当作一种自我夸耀的工具,于是禁食便成为刻板式的礼仪了。其实禁食的真正价值是在乎内心的感受,而不是外表的礼仪。
耶稣用了一幅很鲜明的图画,告诉法利赛人,为甚么他的门徒不禁食。当一对犹太新人举行婚礼之后,他们不会出外渡蜜月;他们仍留在家里。在整个星期当中,把门口敞开,不断的有朋友前来道贺,共同饮筵欢渡新婚的假日。特别是那些一生过着劳碌生活的人,这个星期是他们人生中最快乐的日子了。新郎和新娘的好朋友都全在被邀请之列,他们称为新房的儿女──Children
of the bridechamber。耶稣的比喻是把门徒喻作新房的儿女,特别受新婚夫妇的邀请前来,共同分享欢乐的时光,参加人生最快乐的婚筵。其实犹太人的拉比老师都知道这个规矩:‘凡作新郎的侍从朋友,都应免除一切应守的宗教仪式,以免破坏新婚夫妇的喜乐。’所以赴婚筵的客人照例是不需要禁食的。
这件事告诉我们一个重要的信息,就是基督徒的生活是应该充满喜乐的;只要基督同在,整个团体都会充满着愉快的心情,这里有一个故事,描述一个姓石井(Tmkichi Ishii)的日本罪犯。他曾残酷地谋杀过不少无辜男女和儿童,当然是一个罪大恶极的死囚,根本没有人会同情他的。当他被锁在监牢里,有两位加拿大籍女士去探访他,但是大家却没法子交谈,这个囚犯的面孔看来好似一只野兽,在她们临走前,放下一本圣经,希望他能在行刑前读读。结果他读了耶稣被钉十架的一段,他的态度完全改变了。稍后当狱卒进来,准备领他到刑台的时候,发现他容光焕发而微笑着,简直是前后判若两人,这个杀人犯已经在基督里获得新的生命。他的重生印记,就是脸部发出光辉的微笑。人倘若能在基督里而活着的话,他的生活自然是充满着喜乐的。
当这个故事完结之前,同时出现一个凶兆,耶稣说,当那一天新郎离开,情形就不同了。耶稣的朋友当时不知道它是意味着甚么的,其实在这个时候,耶稣已经看见了那个将来必然临到的十字架阴影了。
必须保持青春的心情(二21,22)
耶稣在教训人的时候,知道
从来没有人能像耶稣利用家喻户晓的日常事物去作比喻的,
(一)人若把一块新布缝补在一件旧衣服上,是十分危险。这块新布未曾作过衣服的,所以没有放在水中收缩过;倘若经过雨水洒在衣服上,缝补的新布自然收缩,本身也比旧布坚实,所以会把整件衣服都撕破了。不错,我们时常都需要补旧衣裳的,有时补了又再补一次,而至最后,必须从新再造一件新的。马丁路德的时代,那时罗马天主教的裂缝太多了;修补不来,于是产生了宗教改革运动,在约翰卫靳理的时代,最低限度,在卫斯理本身来说,当时的圣公会要改善的地方太多,也是很难缝补了,其实卫斯理本身不想脱离圣公会的,虽然后来,他必须如此,但仍能保持来往关系的身份。有些时候,我们会尝试把裂痕尽量的去缝补,而至最后补不来的时候,就必须接受新的替代了。
(二)酒是放在皮袋里的,当时的人没有用樽瓶去装酒。当皮袋还新的时候,是富有弹性和伸缩力的;但旧了的时候,皮袋的表面便硬化,而失去它本来的弹性了。新酒仍然继续发酵时,是会产生气体,而发出压力的;只有新的皮袋才能抵受新酒发出的压力;若是放在旧皮袋的话,新酒的压力膨胀大而弄破皮袋,那时酒和皮袋都蒙受损失。耶稣讲这比喻的目的,是叫人常存一个有弹性,可以伸缩自如的心。人的心是很容易固定下来而失去它的弹性。芬特尼(J. A. Findlay)引述他的一位朋友所讲的话:‘当你抵达结论的时候,这就是你的死亡日期到了’他的意思是说,当人的心变成刻板式的固定下来,不愿接受新的真理和新的方法,那时,身体仍然活着,但心灵却是硬化的了。
当人随着年岁增长,很容易会过着刻板式的生活,而不喜欢新颖或不熟习的方法,而且当旧习惯成了我们生活中的一部份时,是很难去改变过来的。牛毕真(Lesslie Newbingen)会督曾经参与组织和建立‘南印联合教会’,他叙述他们会谈磋商合一的经过时,经常提到的问题,都是人们太多的顾虑;‘倘若我们接纳一项新建议时,我们的后果又会怎样呢?’最后在会议中有一个人很率直的回答:‘基督徒是从来无权过问他将来要走那一条路的。’同样亚伯拉罕离了本家,也不知将来要到甚么地方去(来十一8),在希伯来书同一章的经文里有一节:‘雅各因着信,临死的时候给约瑟的两个儿子各自祝福,扶着杖头敬拜 神。’(来十一21)这位族长,在临终前一刻,仍旧手执杖头,满怀信心,在日落前,也是一日终结的时候,仍保持着准备赶路的心情。倘若我们对前面的挑战,要作最好的装备的话,就必须经常保持着一种冒险的精神。我曾接过一封信,它的结语是:‘你的八十三岁朋友,今天仍然生长着。’倘我们知道基督在我们面前所摆设的珍宝,是取之不尽的时候,这样的想法又有何不可呢?
真实和虚伪的集团(二23-28)
耶稣再一次打破了文士的律例和规则。当
法利赛人随即指控耶稣的门徒触犯了律法,他们也希望耶稣立即制止他们这样的愚
耶稣说:‘安息日是为人而设,而人不是为安息日而设。’这句话是显浅易明的。事实上,在未有那些繁杂的安息日规则之前, 神已经创造人了;人受创造的目的,并不是要服役安息日的规条,或作它们的牺牲品,既然这些规则的用意是要带给人类更丰盛的生命,那么人就不应该受安息日所劳役了;安息日的设立是帮助人建立更美好的生活的。
这段经文带给我们若干重要的真理,而当我们偶尔忘记的时候,便会发生危险了。
(一)宗教并不受条例和规则所辖管,我们可以说守主日礼拜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习惯,但宗教的真谛比守主日更加广阔。倘若人以为只在主日不去工作和游戏而专心去守礼拜,祈祷,读圣经,那么做基督徒真是一件极容易的事。千万不要以为墨守成规便可以取代宗教的内蕴真谛──爱心、饶恕、事奉和施行怜悯。基督教时刻要求信徒多做事,而不是刻板式的墨守成规。
(二)第一件驱使我们采取行动的事,便是别人的需要。其实在犹太人教义和训导的批注当中,都清楚列明,人可以在安息日做必需要做的工作,和施行怜悯的。倘若有人因信奉宗教而受到行善的限制,不敢去帮助别人的需要,这就不是一个真的宗教了。人的需要时刻都要放在一切生活系统之前的;人的价值比任何礼仪更为重要。崇拜 神的最好方法,就是去帮助人。
(三)尊敬神明,最好的方法,就是把神圣的东西用在帮助别人的身上;换句话说,就是藉着事奉别人把神圣的事物归还给 神,这里有一个很美丽动人的故事,就是第四博士所叙述的。他名叫亚特宾(Artaban)。他带着三件礼物──蓝宝石和一颗明珠,随着那颗明星的引领,前来朝见新生王。他一路马不停蹄追赶三位朋友──加士伯(Caspar),马其亚(Melchior)和巴特莎(Balthasar),希望在相约之地会集。他出发迟了,若旅途稍为阻滞,他的朋友们便会来不及等待而起程。但他在途中碰到一个患病发高热的旅客。他知道若果自己停下来救助这人,便会追不及三位朋友。亚特宾却愿意为救助这个患病的旅客而不能结队去朝见新生王,现在他必需单独去走自己的旅程,于是雇用骆驼和侍从,横过那个沙漠地带,他必须变卖了头一件礼物──‘蓝宝石’;当时心里很难过,因为它是准备献呈给新生王的。
当他来到伯利恒城时,也来迟了一步,约瑟和马利亚,带着婴孩已经离开了。那时希律王的手下在城中搜索,杀戮所有新生的婴孩。在亚特宾所住的屋里,刚好有一个婴孩当士兵们临近的时候,厅中的那位母亲哭泣欲绝。亚特宾于是手里拿着红宝石,站在门口,他的高瘦而黝黑的身躯把整个门口遮掩着,他把那粒红宝石递给那位军官,他们得到贿赂的酬报,于是免了屋中婴儿一死。全家的人却欢天喜地向亚特宾道谢。但亚特宾却闷闷不乐,因为那位新生王又失去一件宝贵的礼物了。
第四博士于是过着飘流的生活,经过三十多年的查访,也未曾找到那位新生王的下落。现在他到了耶路撒冷,听闻有一位耶稣,准备接受十架的行刑,亚特宾推测这可能就是他要找的王了,于是赶快跑到各各地山上去。他希望用唯一剩下的礼物──‘明珠’,救回耶稣的生命。当他在街上行走时,有一群士兵追着一个女孩子;而她不停的叫喊着:‘救救我,我的父亲欠下别人的债,他们要卖我作奴婢,把钱还债。’亚特宾的心登时又软下来,很伤心的把那颗‘明珠’,就是最后的一件礼物,送给那些追赶的士兵,换取那女孩子的自由。
突然间,天变黑了。地也震动起来,一块砖石不知从何而来打在亚特宾的头上,他便半昏迷的跌在地上。那个女孩子跑来服侍他,抱他在膝上让他躺卧着。俄而,他的口唇移动着而说话:‘我的主啊!我可曾看见你吗?当我看见你饥饿的时候,我曾否给你吃?渴的时候,我曾否给你喝?当你作客旅的时候,我曾否给你留宿?当你赤露的时候,曾否给你衣服穿上?当你在狱中的时候,我曾否来探候你?三十三年来,我不断的寻找你;但我从来看不见你的面,也不曾事奉过你。’那时,从远处传来一个声音:‘真的,我要告诉你,当你把这些事做在众弟兄中最小的一个身上,就是做在我的身上了。’亚特宾含笑而离开这个世界,但他心中清楚知道他带来的三件礼物,已经送到新生王的手中了。
利用神圣的东西,事奉在人的身上,这就是最聪明和最好的做法。有些古老神圣的教堂曾经试过不准儿童入内崇拜,以保持庄严的气氛,我们不是看见有些礼拜堂,真的把全副精神,放在崇拜的程序上,而不肯去帮助教友的日常生活和救济贫困的人。我们认为神圣的事物,必需用在人的身上和满足人的需要,否则它们不能再视为神圣的了。同样我们认为‘陈设饼’必须给那些饥饿的人吃,才显出它的神圣。若安息日能够用作帮助那些有需要的人,它便可以称为神圣的日子,百物应该互相效力;实践的标准是出乎爱,而不是受律法所箝制。──《每日研经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