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研经丛书


约翰福音第三章
夜间来访的人(Ⅰ)(三1-6)
我们见到耶稣多半是在平民当中;但在这里我们见他接触到耶路撒冷的一个贵族份子。有几件关于尼哥底母的事,是我们可以确知的。
(一)尼哥底母一定很富有。耶稣死后,尼哥底母为他的遗体买了“约一百斤的没药和沉香”(约十九39),只有富人才出得起这么多的钱。
(二)尼哥底母是个法利赛人。法利赛人在许多方面都是全国最优秀的人,他们的数目从来没有多过六千人。他们属于chaburah即所谓兄弟的组织。他们加入这个组织时要在三个见证人面前起誓终身遵守律法的每项细节。这是什么意思?对犹太人来说,律法是全世界最神圣的东西。律法是旧约的头五本书,他们相信律法就是 神最完满的话语,加一字或减一字都是罪大恶极的。如果不是明显包含,也必定有暗示。如果它不是有许多字句,也一定可以推论。律法实在包括伟大、广博、高贵的原则,是一个人要好好遵行的。但后来的犹太人,就嫌不够。他们说:“律法是完备的,它包括要过完善生活所需的一切,因此在律法里面一定有一条规则去统领每一个人每一时刻所做的每一件事。”所以他们就从律法的大原则中编出无数的规则去统领生活中每一个埸合。换言之,他们把律法的大原则变成墨守成规者的条文细则。
想看他们所做的是什么,最好是看安息日的律法。圣经本身告诉我们只要记得安息日,守之为圣,当日不可工作,无分主仆或牲口都是如此;后来的犹太人不满足于此,竟花了经年累月,世代相承的时间去证明什么叫做工作,列出安息日什么工作当做什么不当做。米示拿(Mishnah)就是许多文士用毕生光阴编出来的律法。他们也终生遵守这些条文细节,在米示拿中关安息日的规则竟达廿四章书。他勒目(Telmud)是解释米示拿的注释,在耶路撒冷的他勒目,用以解释安息日的一段竟长达六十四卷半,在巴比伦的他勒目则长达对开纸本一百五十六页。据说有一位拉比要花两年半的时间去研究米示拿的二十四章书中的一章。
他们所做的事就是这样,在安息日打一个结就是工作。但必须为一个结下定义,“以下打的一些结就算是犯了罪;赶骆驼的人打的结,和水手打的结。打结的人犯罪,解结的人也是犯罪。”但另一方面又规定凡用一只手打结或用一只手解结则是合法的。“一个妇人可以打衬衫的结,帽带的结,腰带的结,鞋或凉鞋的结,载酒和油的皮袋的结。”试看有什么会发生?假定一个人想在安息日放一个桶到井里取水,他不能绑上一条绳,因为安息日在绳上打结是不合法的。但他可以把绳绑在妇人的腰带上然后把桶放下到井里,因为在腰带上打结是合法的,这对文士和法利赛人是有关生死的事;这就是宗教,他们认为这就是取悦 神和事奉 神。
又以在安息日旅行为例,出埃及记十六章廿九节说:“第七天各人要住在自己的地方,不许什么人出去。”因此安息日的旅途只限于二千cubits,即一千码。但如果绑着一条绳横过一条街道的末尾,整条条街就当作一间屋,一个人就可以在街道末尾以外再走一千码。又如果一个人在礼拜五晚在某处放下足够一餐用的食物,那地方就变成他的家,他可以在安息日在这地方以外再走一千码,这些规条细则就累积了千百条之多。
又以担重担为例,耶利米书十七章廿一至廿四节说:“你们要谨慎,不要在安息日担什么子。”所以又要替担子下个定义。就是“食物是与一个无花果干同样重量的,酒是够调和一酒杯的,牛奶是够一口吞下去的,蜜糖是够敷在一个伤口上的,油是够膏一个小会员的,水是够弄湿一块敷眼膏的。”等等,因此要决定一个妇人可否戴别针,一个男人可否装上木脚或戴假牙,可否举起一张椅子或小孩?诸如此类的事是否算是背担子而引起许多的争论和订定无数的规则。
文士制定这些规则,法利赛人献上全生去遵守。显然,无论一个人怎样被导入迷途,如果他愿意遵守这几千条规则,他一定是个很诚恳的人。这正是法利赛人所做的。法利赛的意义就是分别开来的人。法利赛人就是将自己从所有平常的活中分别开来,去守文士律法的每项细节的人。
(3)尼哥底母是犹太人的长官。此字是archon,就是说,他是公会的一员。犹太公会由七十人组成,是犹太人的最高法庭,当然在罗马政权之下它的权力比起以前一个时期是较为有限的,但仍然有相当的权力。特别是公会对全世界的犹太人都有宗教的裁判权,它的职责之一就是要搜查和对付任何被疑为假先知的人。尼哥底母会来见耶稣实在是件惊人的事情。
(4)尼哥底母可能出身于犹太名门。主前六十三年罗马人与犹太人交战,犹太戋的领袖亚里斯托布勒(Aristobulus)派遗大使名叫尼哥式母的去见罗马皇帝庞培(Pompey)。较后,耶路撒冷沦陷时,协商卫戍部队投降的人是哥利安(Gorion),他是尼哥米特斯(Nicomedes)或尼哥底母的儿子,很可能这两个人都和本段经文所的尼哥底母同属一家族,这是耶路撒冷最杰出的家族之一。如果这是真的,使人惊奇的就是这个犹太贵族竟来见这位曾经是拿撒勒木匠而无家可归的先知,和他谈论有关自灵魂的事情。
尼哥底母在夜间来见耶稣,可能有两个理由。
(1)可能是小心的绿故。尼哥底母不敢在日间来,坦白地说,他怕牵连自己和公会的成员。我们不应怪责他。有这样背景的人竟然来见耶稣,已足以使人惊奇了。他夜间来见当然比不来好得多。尼哥底母能克服他的偏见,他的教养和他的整个人生观来耶稣,实在是一项恩典的奇迹。
(2)可能还有其它原因。拉比们认为学习律法最好的时间是在晚上,不玫受到骚扰,耶稣整天都被人群所包围,尼哥底母在夜间来可能是想有一段绝对单独而完全不受骚扰的时间。
尼哥底母是一个有困惑的人,他有一切的尊荣,却在生命中缺少些东西,他来见耶稣可能是彻夜的长谈,希望在夜间的黑暗中找到亮光。
夜间来访的人(Ⅱ)(三1-6)(续)
约翰记载耶稣与求问者谈话的时候,他有一种特别的方法。我们可以在这里看得很清楚,先是求问者发言(三2)。耶稣的回答却难以明白(三3)。求问者于是误解了这答话(三4)。耶稣继而回答得更难明白(三5)。然后是一大段谈话与解释。约翰用这个方法来记载,目的要使我们见到人应当怎样自己思索,好叫我们也能这样做。
尼哥底母来见耶稣,告诉耶稣他的神迹使人人都留下深刻的印象。耶稣回答说神迹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人内心生活的改变,以致这种改变只能用新生去形容它。
耶稣说人要重生,尼哥底母误会了他。这误会可以从修订本译作更新这个字看到,希腊文anothen有三个不同的解释:(1)完全地,根本地,由最初开始。(2)再次,即第二次。(3)从上面,即来自 神。我们不可能将这三个意义都放进一个英文字里,但这三个意义都是在重生这个词语里,重生要经历这些根本的改变以致它像新生一样;有些事必须发生在灵魂里,因此可以用再生一次去描写它;整个过程不是人所能做的,它来自 神的恩典与能力。
我们读到这故事和尼哥底母所讲的话,似乎尼哥底母只明白第二个意思,而且只照字面解释,因此他说,人已经老了,怎能进母腹再生一次?尼哥底母的疑问含有更多的意义。在他心中有一颈重大而未满足的渴望,他彷佛以无限的期望说:“你讲到重生,你讲到这重大而澈底的改变是如何的需要,我知道这个需要,但以我的经验来说是不可能的。我极愿意有这种改变,但你却告诉我,一个长成了的人,必须进母腹再生一次,这有甚么可能?”尼哥底母所质疑的不是这改变的意愿,这一点他懂得很清楚;他所问的是可能性。尼哥底母所面对的一个永恒的问题,是一个人想转变,自己却无能为力。
重生这个词,这新生的理念,在新约中随处可见。彼得讲到 神重生了我们,叫我们有活泼的盼望(彼前一3):他讲到重生不是由于能坏的种子,而是由于不能坏的种子(彼前一22-23)。雅各讲到 神用真道生了我们(雅一18)。提多书讲到重生的洗(多三5)。有时形容为随着死亡而来的复活或新生。保罗讲到基督徒与基督同死,然后复活有新生命(罗六1-11)。他谈及那些新信主的人在基督里为婴孩(林前三1-2)。任何人在基督里都是新造的人(林后五17)。在基督里作新造的人(加六15)。那新人是照着 神的仁义造的(弗四22-24)。在基督道理开端的人都是婴孩(来五12-14)所以说,在新约中这种重生,再造的观念随处可见。
在新约时期听见这个观念的人是一点都不希奇的。犹太人知道什么叫再生。一个改教者加入犹太教,一个教外的人变成犹太人,藉着祈祷、献祭和洗礼,他被接纳加入犹太教,他就是重生的。拉比们说:“一个改教者接纳犹太教就像一个初生的婴孩。”改变是这样澈底,以致他先前所犯的罪都取消了,因为现在他己是个不同的人了。甚至在理论上来说,这样一个人可以和他的母亲或姊妹结婚,因为他完全是一个新人,所有旧的关系都打破了。
犹太人固然熟悉重生的观念,但希腊人也知道重生的观念而且知道得很澈底。这时期希腊人最信奉的宗教是神秘宗教。神秘宗教都是建基于一个受苦、死亡、而复活的神身上的。他们把这个故事常作受苦剧上演。新入教者经过长时期的预备、教导、苦修和禁食,戏剧就上演;此时配以美妙的音乐,隆重的仪式、烧香、这一切都以情感去演出。戏剧一直上演的时候,崇拜者的目的就是要变化为神明。经过那神的受苦,而分享他的胜利与神圣生活,神秘宗教使人与神有神秘的契合,当这契合达到的时候,用他们的术语说,这个新入教者就得以再生了。希耳米神秘宗教(Hermetic Mysteries)的一个基本信仰就是:“没有重生就没有救拯”。亚普类乌(Apuleius)说他入教时是经迥一次“志愿的死亡”,因此获得“灵性的生日”,“彷佛再生一般”。许多神秘宗教的入教仪式都在午夜举行,那是当着那日死去而又复生。在弗吕家(Phrygian),新入教者经过仪式之后就喂以奶,彷佛他是个新生的婴孩一样。古代的世界都知道重生再造,处处渴望它,寻求它。神秘仪节中最著名的就是牛祭(taurobolium)。入教的人被放进一个坑内,坑顶盖以一个有许多格子的上盖,在其上杀一头牛,使血下流,入教者举起头来沐浴在血中。他既被血洗过,出坑时他就得以再造而进入永生,基督教带着重生的信息来到世界,那正是全世界所追求的东西。
这样,重生对我们又有什么意义呢?在新约,尤其是第四福音,有四个个密切相关的观念,有重生的观念;有 神国的观念,这 神国是已经重生了的人才可以进去的;有作 神子女的观念;有永生的观念。这重生的观念不只是第四福音特有的,在马太福音中我们见到这伟大的真理更简单更生动地表达出来,“你们若不回转,变成小孩子的样式,断不得进天国”(太十八3)。所有这些观念都有一个共通的思想在背后。
重生(三1-6)(续)
让我们用 神的国开始。 神国是什么意思?在主祷文中有最好的定义,有两项祈求并列在一起:
愿父的国降临,
愿父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犹太风格的特点就是把事情讲两次,第一次讲出来,第二次用不同的方法复述一次加以解释、补充。诗篇是最好的例子显明这种独特的犹太风格。这在技术上叫做平行句。
“万军之耶和华与我们同在,
雅各的 神是我们的避难所。”(诗四十六7)
“因为我知道我的过犯,
我的罪常在我面前。”(诗五十一3)
“他使我躺卧在青草地上,
领我在可安歇的水边。”(诗廿三2)
现在我们把这原则应用在主祷文的两句祈求上面。第一句是祈求,第二句加强和解释第一个祈求。因此我们得出一个定义: 神国乃是 神旨意得以完全施行的社会,在地上好像在天上一样。因此,在 神国的意义就是要过一种生活,自愿地将一切降服于 神的旨意之下。我们要达到一个地步,就是毫无保留地完全接纳 神的旨意。
现在让我们想想为子之道(Sonship)。为人儿子有莫大的权利。相信的就给他们权柄做子(约一12)。为子之道最重要的就是顺服。“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约十四21)。为子之道最重要的就是爱;而爱最重要的就是顺服。我们不能真正说爱弓个人而又做些使那个人伤心的事。为子是一项权利,但这项权利唯有在完全顺服之后才能得着。因此我们见到为 神的儿子与进天国是同一件事。做 神的儿子与做天国的子民的人,都是那些能够自愿接纳 神旨意的人。
现在我们来看看永生(eternal life)。说永恒的生命(eternal life)比说永存的生命更好。(everlasting life)永恒的生命不单是指其延续性,永不停止的生命可能是在地狱而不是在天堂,这一点至为清楚。永恒的生命背后的意义是指某种生命的质素,那是怎样的一种生命?只有一位能用这形容词永恒(aionios)去形容他,而这一位就是 神。永恒的生命是 神所属的生命;也就是 神的生命。进入永生就是进入 神所属的生命,人被高举脱离人类的、过渡的事物,而进入只属于 神的快乐与平安里面,很明显地一个人若要进入这种与 神亲密的团契里则只有在人能够把爱、崇敬、忠诚、顺服献给他的时候方可达成。
于此我们就有三种重大而互相关连的概念。就是进入天国,做 神的儿子,和永生的概念。而这一切都基于完全顺服 神的旨意上,就在此产生了重生的观念,也就是这一点把这三个观念联系在一起。显然,如果我们单靠自己的力量,我们不可能完全顺服 神;唯有 神的恩典进入我们,占据我们,改变我们,我们才能献上当献的崇敬与忠诚。只有藉着耶稣基督我们才能重生;只有当他进入我们的内心住在那里时我们才会有改变。
改变一旦发生,我们就从水和圣灵而生。这里有两个思想。水是洗净的象征,当耶稣占有我们的生命时,当我们全心爱他时,过去的罪都被赦免与忘记。圣灵是力量的象征,当耶稣占有我们的生命时,不只是过去被赦免被忘记;如果这就是一切,我们很可能重新将生命
最后约翰在这段经文中写下一个伟大的法则;从肉身生的就是
重生既是这样的一种改变,因此只能用再生或再造去形容它。当我们爱耶稣,让他进入我们的内心时,就发生了改变。我们的过去得以赦免,我们的将来有圣灵的装备;我们就可以真正的接纳 神的旨意,变成天国的子民,变成 神的子女,然后我们进入永生,那正是 神的生命。
知而后言(三7-13)
误会有两种。一种误会是由于误会的人未能达到知识与经验的某一程度去把握真理。若一个人是在这情况之下,们的责任是尽可能的向他解释,使他能够把握那给予他的知识。但有一种人不明白,是由于不愿意明白,他看不见是由于他不愿意看见。人可以故意关闭他的心门,因他不愿意接受。
尼哥底母就是这样,有关来自 神的新生的教训对他不应该是陌生的。举例来说,以西结就一再提到人要再造新的心。“你们要将所犯的一切罪过,尽行抛弃,自作一个新心,和新灵。以色列家啊,你们何必死亡呢”(结十八31)?“我也要赐给你们一个新心,将新灵放在你们里面”(结卅六26)。尼哥底母是圣经专家,先知们再三地讲过这些话,耶稣现在也是这样讲,如果一个人不想重生,他会故意不明白重生是什么意思。如果一个人不想改变,他会故意关闭自己的眼睛、头脑、心灵,不让那能改变他的力量进来。我们当中许多人的问题就是,当耶稣基督要来改变我们再造我们的时候,我们会或多或少地回答说:“不,谢谢你,我很满意我现在的样子,我不想改变。”
尼哥底母在另一次为自己的辩护中败下阵来。他事实上说:“你所讲的重生或有可能,但我不明白事情怎样进行。”耶稣的回答有赖希腊的灵(pneuma)字。此字有两个解释,Pneuma就是灵,同时也解作风。希伯来字ruach也是一样解释为灵与风。所以耶稣对尼哥底母说:“你可以听见、看见、并感觉到风pneuma,但你不知道它从何处来,往何处去;你可能不明白风如何吹,为何吹;但你可以见到它所做的。你可能不知道一阵强风从何处来,往何处去,但你可以见到它留下了扫平的田野和拔起的树木。你可能不明白许多有关风的事,但它的后果是很清楚的,人人可见的。”于是他继续说:“圣灵(pneuma)亦正是如此,你可能不知道圣灵怎样作事,但你可以见到圣灵在人生命中产生的效果。”
耶稣说:“我们所讲的不是理论的东西,而是我们实际看见的。我们可以指出每一个被圣灵的能力重生了的人。”赫顿(John Hutton)博士常讲起一个工人,他曾经是个醉汉,后来悔改了,他的伙伴尽可能使他觉得自己是个傻瓜,他们对他说:“当然你不会相信神迹这类东西,比方,你总不会相信耶稣将水变成酒吧。”那人回答说:“我不知道当他在巴勒斯坦的时候有否将水变为酒,但我确实知道就在我的家中他将啤酒变为家
这个世界有许多东西是我们每日都使用却不知道这些东西的原理的。我们当中知道电力、收音机或电视机怎样活动的人不多,但我们并不因此就否定这些东西的存在。我们当中许多人都驾驶汽车而对它的构造与转动却不大了解,但我们并不因缺乏汽车的知识而不去运用一辆汽车且享受它可能带给我们的便利。我们可能不明白圣灵怎样作工,但圣灵在人的生命中所引致的后果是人人可见的。对基督教无可置辩的事实就是一个基督化的生活。如果一种信仰能将坏人变好,那就没有人能够否定它。
耶稣对尼哥底母说:“我已经把事情讲得很简单,使你容易明白。我用人类日常生活的简单写照,而你并不明白。如果简单的事物你都不明白,你怎能期望明白更深奥的事情呢?”这对我们每人都有项忠告。参加一个小组讨论,坐在书房里读书都是容易的,讨论基督教知识上的真理也是容易的;但最基本的事就是要体验基督教的力量。而最容易犯的错误就是找错目标,以为基督教是拿来讨论的东西而不是要去经验的东西。对基督教真理的范畴有知识上的了解固然是重要的,但更重要的是对耶稣基督的能力有重要的活生生的经验。当一个人找医生治疗,要接受手术,或遵守医生的嘱咐服食药物的时候,他并不需要明白人体解剖学,也不需要知道麻醉药的科学后果,更不需要知道药物怎样在他体内活动。一百人中有九十九个接受治疗而痊愈的人毋需说出他们是怎样被治好的。基督教也是如此,在它的中心有一个奥秘,但不是知识欣赏的奥秘,而是救赎的奥秘。
读第四福音有一个困难,就是不知道耶稣说的话何时中止而作者说的话何时开始,约翰将耶稣的话想了这么久,以致他不知不觉地把自己的思想融汇在耶稣的话中。几乎可以肯定,这段经文最后的几句话是约翰说的。好像有人问:“耶稣有什么权柄说这一切?我们有什么保证足以证明那是真的?”约翰的回答是简单而深刻的。他说:“耶稣从天上下来将 神的真理告诉我们。他与世人为伍而又为世人而死,然后回到他的光荣中。”约翰的论点就是耶稣说话的权利来自他亲身认识虍帝,他直接由天堂的奥秘中来到人间,耶稣所讲的是最贴切的 神的真理,是 神心思的化身。
被举起的基督(三14,15)
现在约翰回头看一个奇怪的旧约故事,那是记载在民数记廿一章四至九节的。在他们走过旷野的时候,以色列的百姓发怨言,后悔他们离开埃及。 神派一批毒蛇惩罚他们;百姓悔改求饶。 神教摩西做一条蛇的模型,在营地当中举起来;凡仰望这蛇的都得着医治。这故事使以色列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后来这铜蛇变成偶像,在希西家的时候铜蛇被毁因为百姓拜它(王下十八4)。犹太人经常都因这件事感到困惑,他们是绝对不许雕塑偶像的。拉比们便这样解释:“给人生命的不是那蛇。当摩西举起那蛇的时候,以色列人观看而人里信赖那位命令摩西这样做的,就是说, 神医治了他们。”医治的能力不在铜蛇,它只不过是象征,指向 神;他们遵照去做的时候,他们就得到医治。
于是约翰就用这个古老的故事阐明耶稣的比喻,他说:“那蛇被举起,人看着它,他们的思想转向 神,藉着他们所信赖的 神的能力他们便得以治好。耶稣也同样被举起,当人们的思想转向他,相信他的时候,他们也会找到永生。”
这里含有极富暗示性的一点。希腊文的举起是hupsoun,这字很奇怪,用于耶稣可有两个意义,可用作在十字架上被举起,也可用作在荣耀中他升天时被举起。用于十架方面是在约翰八章廿八节;十二章卅二节。用作升天进入荣耀中是在使徒行传二章卅三节;五章卅一节;腓立比书二章九节。耶稣被举起,在他一生中有只重意义──在十架上被举起,和被举起进入荣耀中。两者又是不可分离地相关的,任何一面都不能单独发生。对耶稣而言,十架引向荣耀的道路,要是他拒绝背负十架,逃避十架,采取步骤躲开它(这在他是很容易做到的)他就不会有荣耀。对我们也是一样,如果我们喜欢,我们能够选那易走的路;如果我们喜欢,我们可以逃避每个基督徒都要背负的十架。如果我们这样做,我们就失去光荣,这就是人生不可改变的法则之一;那里没有十架,那里就没有冠冕。
在这段经文中有两项表达的方式,我们必须认识其意义。我们虽然不可能尽量根寻其全部意义,因为其意义都是多过我们所能发现的,但我们至少可以试试把握其中的一些意义。
(一)有一句是讲到信耶稣的。至少有三个意义。
(1)是说我们要全心相信耶稣所宣示的 神。相信 神爱我们,关心我们,赦免我们。犹太人不容易相信这些,因为他们看 神根本将律法加之于他的百姓身上,如果他们破坏了律法就该受惩罚。犹太人看 神好像法官,人就像审判席上的罪犯。犹太人看 神又是个苛求人向他献祭的 神,进到 神面前的人就要付出 神所提出的代价。很难想象 神不是个等着罚人的法官,等着抓住工人错处的工头,而是个只渴望错误儿女归家的父亲。耶稣为要告诉人这个信息,竟付上了他的一生和死亡的代价。除非我们全心相信这点,我们不可能开始做基督徒。
(2)我们怎能肯定耶稣知道他所说的好消息?有什么东西保证这个好消息是真的?我们在这里就谈到信仰的第二个法则。我们一定要相信耶稣是 神的儿子,在他身上有 神的心思。耶稣知道 神是这样清楚,他是这样接近 神,他是这样与 神合一,以致他能够将有关 神的绝对真理告诉我们。因为 神的心思在他里面。
(3)信心还有第三个要素,我们相信 神是个仁爱的父亲。我们相信这是真的,因为我们相信耶稣正是 神的儿子,因此他所讲有关 神的事都是真的,我们要完全信赖。他所说的我们都要去做;他所命令的我们都要服从。当他要我们将自己毫无保留地交给 神时我们就应当这样做。我们一定要在行动上遵从耶稣的话,在生命中的每一个小动作都要毫无疑问的服从耶稣
(二)第二个重大的短句就是永生。上文提到永生就是 神的生命,但我们要问:如果我们享有永生,我们得着的是什么?如果我们进入永生,那是怎样的一种生命?享有永生就是把每一种关系都包含在平安里。
(1)它使我们与 神和好。我们不再在一个专制的帝王面前畏缩,或躲避一个严厉的法官。我们是与我们的父亲同在家中。
(2)它使我们与人和睦。我们既被宽恕,我们也当宽恕别人,它使我们看人如同 神看他们一样。它使我们与所有的人都同属一个大家庭,在爱中契合。
(3)它使我们与生命协调。如果 神是父亲, 神的一切行动莫不是为了人的好处。勒斯(Lessing)说,如果他有一个问题问那知晓万事的斯芬克斯(Sphinx按:希腊神话的带翼狮身女性),他一定问:“这个宇宙是否友善的?”我们既相信 神是父亲,我们便相信父亲不会使他的儿女流一滴不必要的泪。我们也许不会了解生命更多一些,但我们也不会再埋怨生命。
(4)它使我们与自己和好。归根结底,人最怕的是自己。他知道自己的弱点;他知道自己所受的试探;他知道他自己工作和生活的要求。但现在他知道他与 神一同面对这一切。不是他自己活着,而是基督在他里面活着,有一种平安建基在他生命的力量之上。
(5)它使人确知,在世上最深切的平安也不过是将要来临的永恒平安的影子。它给人一个希望,一个目标,成为旅途的终点。它给人在此时此地有一个光荣而奇妙的生命,而同时又拥有一个将要来临的更完美的生命。
 神的爱(三16)
所有的伟人都有他们最爱的经节;但这经节被称为“每一个人的经节”。因为在这节经文里对每个简单的心灵都有福音的要素。这经节告诉我们一些重大的事。
(一)它告诉我们所有主动的救赎都是出自 神。有些传讲基督教的方法使人听起来似乎 神是要接受和解的,是要被劝告才宽恕人的。有时人们的讲法好像要画出一个严厉的、愤怒的、不宽恕人的 神;和一个柔和的、有爱心的、宽恕人的耶稣。有些人将基督教的信息这样传讲,以致似乎是耶稣做了一些事使 神对人的态度由定罪变为宽恕。但这经节告诉我们是 神开始一切,是 神差遗他的圣子,他差遗他的圣子是因为他爱世人,在一切的背后都有 神的爱。
(二)它告诉我们 神的本质就是爱。我们很容易想象 神看见世人的不理会不顺服和背叛而说:“我要摧毁他们、教训他们、惩罚他们,直至他们回转过来。”我们很容易想象 神要人类效忠,为了满足他对权力的欲望,和对我们称之为绝对顺服的宇宙的欲望。但这经节伟大之处,在于它显明给我们看, 神采取行动不是为他自己,而是为了我们。不是为了满足他权力的欲望,不是为了带来一个顺服的宇宙,而是为满足他的爱。 神不像一个专制的君王,对待每一个人都像对待一个卑屈的臣子。 神是父亲,他不会快乐。除非四处游荡的儿女归家, 神不会击打人来顺服他;他只渴望他们,寻求他们进入他的爱中。
(三)它告诉我们 神之爱的广阔。 神所爱的是整个世界,而不只是一个国家,不只是善良的人,不只是爱他的人,而是全世界;那些不能爱的和不可爱的人,寂寞而没有一个人去爱他们的人,爱 神的和从来没有想到 神的人,安息在 神之爱中的和拒绝 神之爱的人──所有的人都包涵在 神广博的爱中,正如奥古斯丁所说的:“ 神爱我们当中的每一个人,彷佛把我们当作只有一个人似的去爱我们。”
爱与审判(三17-21)
在这段经文里我们见到第四福音一个显明的矛盾──。我们刚才正想着 神的爱,现在突然要面对审判与定罪。约翰刚才说因为 神这样爱世界以致差遗他的儿子来世;稍后他却记录了耶稣的话:“我为审判到这世上来”(约九39)。怎能两样都是真的呢?
如果单给人以爱的经验,很有可能那经验竟变成为对他的评判。如果单给人以喜乐的经验,很有可能这经验竟变成对他的评判。假设我们很喜爱伟大的音乐,则交响乐里的雷电声更能使我们接近 神;又假设我们有一个朋友一点都不懂得这类音乐。如果我们想将那么美妙的经验介绍给这位朋友,和他分享;使他接触这种我们所欣赏的听觉的美,目的只是希望他经验新的快乐。我们于是带他到一个音乐会去听交响乐,不久他就坐立不安,四围观望,表现出极不耐烦的样子。这个朋友就给他自己下了判语,他是个没有音乐细胞的人,那经验原本是可以带给他新喜乐的,却变成了对他的评判。当我们面对伟大的人物时,常会遭遇这样的事。比方我们带一个人去看艺术杰作;带他去听一个伟大布道家的布道;或给他一些巨著去阅读;带他去看些美丽的事物;他的反应就成为对他自己的一种评判。如果他一点不感到到美,不感到兴奋,我们就知道他的生命里缺少一些东西。据说有一个艺术馆的招待员带着一位宾客在馆内周围游览。里面有些是无价之宝,无疑是天才的杰作,深具永恒的美。游览完了那宾客说:“啊,我对你们的旧图画并不十分兴趣。”佑招待员安静地说:“先生,我想提醒你,接受批判的不是这些图画,而是看画的人啊。”那个人所作的反应就显明了他可怜的无知。
人对耶稣的反应也是一样。当一个人被带到耶稣面前,他的灵魂因所见到的奇妙与美丽而有所反应,那人就是在得救的途中了。但如果他面对耶稣而不见到有什么可爱之处的时候,他就被定罪,他的反应定他的罪。 神在爱中差遗耶稣,他差遗耶稣是为了那人的救赎。但那在爱中被差遗的变成一项定罪;不是 神定那人的罪, 神只是爱他,那人是定自己的罪。
耶稣的反应有敌意的人爱点暗不爱光。有一件可怕的事实就是,一个真正的好人常不自觉地有审判的成份在他里面;当我们与他相比的时候就见到自己的真面目。亚基表德(Alcibiades)那宠坏了的雅典天才是苏格拉底的伴侣,但他每隔一些时间就对苏格拉底说:“苏格拉底,我恨你,因为每次我见到你的时候,你都让我看见我自己。”一个正在做坏事的人不愿有光照射那事和他自己,但做事光明正大的人并不怕光。
据说有一次有个建筑师来见柏拉图,说如果他付出相当的价钱,他愿意为柏拉图兴建一间没有一个房间可以被人见到的房屋。柏拉图说:“我愿给你双倍的价钱兴建一间人人可以见到每个房间的房子。”只有做坏事的人不愿见到自己,也不愿别人见到。他这样的一个人无可避免地会恨耶稣基督,因为基督会显明他是怎样的一个人;而这是他最不想见到的,他所爱的是遮蔽一切的黑暗,而不是显明一切的光明。
由一个人对耶稣基督的反应,就显明了这个人。如果他以爱对待耶稣,那即是内心的渴慕,他就是有希望的人。但如果他见不到基督有什么可爱之处他就判断了他自己,在爱中被差遗来的那位也变成了他的审判。
一个没有妒忌的人(三22-30)
我们已经见到第四福音作者的目标之一,就是要确定施洗约翰接受做耶稣先驱的适当位置,而不能再高于这位置。有好些人仍然想尊约翰为师为主;第四福音的作者想表明约翰的高位,但最高的倍置仍然留给耶稣。他更想表明约翰自己除了认耶稣为至高之外,别无其它想法。为这目的他同时描述了约翰的传道工作与耶稣的传道工作是同一期间的。其它的福音书就不同:马可一章十四节告诉我们约翰下狱之后耶稣才开始传道。我们无需争辩那一项记载在历史上才是正确的,第四福音使二人的工作同时出现,为的是要在对比之下使耶稣的至尊位置更清楚地显明出来,这一点甚有可能。
有一件事是肯定的──这段经文显示施洗约翰可爱的,谦卑的品性。显然人们已离开约翰投向耶稣。约翰的门徒很担心,他们不想见到自己的老师居于次要的位置。他们不想见到他被背弃,而人群都拥去看这位新老师,听他的训诲。
在响应他们的埋怨时,约翰很容易会感到受伤害,被忽视与遭受不合理的遗忘。有时一个朋友对我们的同情变为最坏的东西。这种同情会使我们为自己难过,怂恿我们去想我们受到不公平的待遇。但约翰的心思高于这一切。他告诉门徒三件事:
(一)他告诉他们,他从没有期望什么。他告诉他们事实上他已肯定表白他不是领导者,他只是被差遗为那将要到来而更伟大的一位作向导、作先驱、为他作预备工夫。生活会容易得多,如果更多人愿意扮演附从的角色。但许多人都要拣伟大的事去做。约翰并不如此,他知道 神给了他附从的工作。如果我们明白有某些事不是给我们做的,就可以省却许多不满与伤心;如果我们肯全心接纳,全力去做 神给予我们做的工作,为 神而做次要位置的工作,那工作就是伟大的工作。正如布朗宁夫人(Mrs. Bowning)说的:“一切的服务在 神的编排之下都是一样的。”任何为 神而做的工作都必然是伟大的工作。
(二)他告诉他们没有人能接受多过 神所给予他的。如果那新老师赢得更多跟从者,那不是因为他从约翰处偷来,而是因为 神将他们赐给他。有一个美国牧师名叫斯宾(Spence)博士,他曾名噪一时,教堂挤满了人。一年年过去,他的教友渐渐离开。马路对面的教会来了一个年轻的新牧师,他将群众吸引去了。一个晚上斯宾博士的教堂里只有一小群会众,博士望着他们问:“所有的人都到
(三)最后,约翰用一幅很生动的图画,是每个犹太人都认得的,因为那是犹太思想传统的一部份,他称耶稣为新郎,他自己是新郎的朋友。以色列是 神的新妇, 神是以色列的新郎,这是旧约的伟大图画之一, 神与以色列的联系是这样密切,只能用婚礼来比喻。当以色列随从别神的时候,就彷佛犯了对婚约不忠的罪(出卅四15,参阅申卅一16;诗七十三27;赛五十四5)。新约承袭了这传统而称教会是基督的新妇(林后十一2;弗五22-32)。在约翰心中的正是这图画。耶稣从 神而来,耶稣是 神的儿子;以色列是他合法的新妇,他是以色列的新郎。有一个位置是约翰留给他自己的,那就是新郎的朋友。在犹太的婚礼中新郎的朋友shoshben有一个独特的位置。他做新郎新妇间的联络者,他安排婚筵,发出邀请,在婚筵中当主席。他使新郎新妇在一起。他更有一个特别的任务,就是看守新房不让假冒的外人进去;他在黑夜中听见新郎的声音认出是他才开门让他进去。当他听见新郎的声音他就快乐,让他进去,自己就欢喜地走开,因为他的任务已完成,爱人们已经在一起。他不会妒忌新郎新妇,他知道他唯一的任务就是使他们在一起,这任务完成他就志得意满地从图画的中央退出。
约翰的任务就是将以色列耶稣放在一起,安排新郎基督和新妇以色
来自天上的一位(三31-36)
我们在上文提及,第四福音的困难之一就是不知道书中的角色何时说话,而约翰又何时加上自己的评论。这几节经文可能是施洗约翰的话,但更可能的是传道者约翰的评论。
约翰一开始就确定耶稣至高的位置。如果我们想得到一些消息,我们会到有这消息的人那里去。如果我们要一个家庭的消息,我们只能从这家庭的成员那里得着第一手资料。如果我们要一个市镇的消息,我们可以从一个来自该市镇的人那里得到可靠的数据。同样,如果我们要有关 神的资料,我们只能从 神的儿采那里得到;如果我们想知道有关天堂及天堂的生活,我们只能从来自天上的那一位得到。约翰说,耶稣讲论 神和天上的事,那不是相传的故事,不是二手的消息,不是次要的资料来源。他告诉我们他亲自见过和听过的东西。简单的说,因为只有耶稣知道 神,只有他能将有关 神的事实给予我们,而这些事实就是福音。
使约翰伤心的就是这样少的人接纳耶稣所带来的信息;但当一个人肯接纳之时,他要确知在他的信仰中 神的话是真的。在古代,如果一个人想认可一件公文,例如一份遗嘱或一张合约或宪章,他就在末尾处盖上印鉴。这印鉴就是一个符号表明他赞成,承认为合法的真实文件。所以一个人接纳耶稣的信息,就是承认他相信 神的话是真的。
约翰继续说,我们可以相信耶稣所说的,因为 神将圣灵毫无保留的完全倾倒在他身上。甚至犹太人自己也说,先知们仅接受 神的圣灵至某一程度,但全部圣灵则留给 神所拣选的一位。在希伯来人的思想中, 神的圣灵有两种作用──第一,圣灵将 神的真理显明给人看。第二,圣灵使人能在真理临到他们的时候有所认识明白。所以说圣灵完全在耶稣身上,就是说他完全认识和明白 神的真理。换言之,凡听从耶稣的话就是听从 神自己的声音。
最后,约翰把那永恒的选择放在人面前,这选择就是生或死。历代以来这选择都放在以色列面前,申命记记载摩西的话说:“看哪,我今日将生与福、死与祸、陈明在你面前。……我今日呼天唤地向你作见证,我将生死,祸福,陈明在你面前,所以你要拣选生命,使你和你的后裔都得存活”(申三十15-20)。约书亚也重复这挑战说:“今日就可以选择所要事奉的(书廿四15)。有人说过,就在十字路口所有生命都集中在一个人身上。约翰再次回到他最喜欢的思想,一个人对基督的反应如何,关系至为重大。如果那反应是爱与渴慕,那人就会得着生命。如果是漠不关心或充满敌意,那人就会死亡。不是 神向他降怒,而是他把这愤怒带给自己。──《每日研经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