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道尔圣经注释


使徒行传第三章
Ⅱ 教会与犹太官长(三1~五42)
一 医治瘸腿者(三1~10)
  使徒行传三至五章的主题,就是初期信徒的见证,怎样造成与犹太领袖的冲突,那些领袖尽力要制止他们讲道,却徒劳无功。这里记载了两次事件(三1~四31,五12~42),中间穿插了一件使徒集团内部的问题(四32~五11)。每一次事件,都是因为使徒行了大能的神迹,而犹太人想禁止他们。这两次事件相似的地方很多(加上第一、二章的数据),以致有些学者怀疑,是否是同一件事的分别报导;可是其中不同的地方甚多,远远超过相同之处。第一个事件可分三部份,在神迹的记述之后,是彼得解释的一番话(约翰福音亦数次使用类似的方式,约六1~24 / 25~59),最后是使徒的被捕。
  医病的故事与福音书的记载很相似,不过细节相当详尽。彼得奉耶稣的名,能行主所行的:藉此表明了教会的见证即是耶稣工作的延续。我们更可以看出,这件事和彼得其它的事迹,与保罗的经历相互辉映(十四8~10)。不过,这段记述的主旨,乃是表明耶稣大能的名字继续能行各样奇妙的医治神迹;在福音书中,这些异能则是天国或神统治之权的兆头。
  1. 这件事成了二43所说奇事神迹的例证。发生的背景,就是二46所说上圣殿去的时候。申初,就是下午三时,是下午献祭和会众祷告之时分(见二46注七 初期教
  2. 这件医病神迹的来由,是当时有个瘫子被一班朋友抬到圣殿,放在殿门口求乞。犹太宗教里,
  3~5. 这乞丐开始大声向入殿的人求
  6. 彼得的回答,故意把“金银我都没有”放在前头,很可能立刻就把刚升起来的希望熄灭了;但接着却是更好的应承。彼得要给的是医治,他吩咐那人起来行走,奉耶稣的名(二28注六 彼得
  7~8. 彼得一面说话,一面用手把那人拉起来,他的踝子骨立刻好了,可以活动自如,不但可以站起来,还可以行走,快乐地跳跃着呢。他复原后的第一个举动,就是和使徒一同进殿赞美神,感谢
  9~10. 人们看见了这本来瘸腿的人,又行走又赞美神,就知道他真的得医治了。这人经年在那里行乞,人人都认得他,绝无疑问,因此他的痊愈也绝对真确。希奇惊讶是这一类神迹的记载末尾的模式(路四36,五9、26,七16),但也确实是人们当时的反应。不过,这样的反应未必表示他们对行神迹的神产生信心;人可以被惊人的事迹所震慑,但对于其中的意义,神的大能和恩慈,并无反应。
88 J. Jeremias. TDNT, III, p.173 n.5; G. Schrenk, TDNT,
III, p.236.
二 彼得解释此事(三11~26)
  五旬节事件的模式又再出现,一件奇特的事发生了,彼得接着就向震惊的群众说一番话,解释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这一次彼得仍然先解释众人可能产生的误解,进而说明复活的耶稣的大能,怎样医治了那人。他抓住机会强调一点,就是犹太人所杀的这位耶稣已被神高举,
  这一篇信息的特点,在于对耶稣的身份有更进一层的教训,
  11. 被医治的那人一直跟着他的恩人们,众百姓连群而来,到了所罗门的廊下,即外邦人院子的东面。若医病的地点是书珊门,则这里正是紧邻;若医病的地点是往妇女的院子途中,则彼得和同伴们就正好要出外了。这也很合理,因为妇女的院子不大合宜作为聚集的场所,而路加也没有必要详叙角色的每一个行动。
  12. 彼得抓紧机会解释事情的缘由。即使下述的讲章
  13. 直接的解释到第十六节才出现,彼得看见首先要铺叙背景。这件事的成就,归根究柢在于神的作为,就是那向列祖显现的神,那召以色列为自己子民的神。读第25、26节,就知道他为什么要强调这一点了。这位神已荣耀了
  这样宣称耶稣是已得荣耀的神的仆人,似乎很突
  14~15. 彼得再进一步指责犹太人。他已经斥责犹太人罪行昭彰,将无辜之人定罪;这里更强调他们弃绝的这一位,是圣洁公义的。我们不晓得犹太人是否认为这些品德是某位人物所有,还是某种职位的特性。“神的圣者”这个词组,曾用在以利沙和亚伦身上(王下四9;诗一○六16);也曾很独特地用在耶稣身上,邪灵(可一24)与人(约六69)都曾如此指认。约翰壹书二20及启示录三7再次指明耶稣这个身份,表示使徒以它为弥赛亚的代称。不过,这里可能是强调耶稣与神有特别的关系(参路一35;徒四25、27)。同样,公义一词强调了耶稣道德上的正直(七52;廿二14;约壹二1);这说法也可能与以赛亚书五十三11对神仆人的描写有关。相对之下,犹太人竟然要求彼拉多释放一个凶手巴拉巴(路廿三25)。另一个对比,是耶稣被称为生命的主。archegos 这个字在五31也出现(参来十二2),意思比较是“领袖”,但这里(参来二10)却似乎是指“源头”或“始创者”。视救恩为生命的观念,除了本处之外,五20,十一18,十三46、48也都有这个含意(这个字在亚兰语是同一个字);这里可能故意用来反衬“你们杀了”。神却叫
  16. 背景既说明白了,便可以解释瘸者得医治的事。这里希腊文句的结构有点含糊,而且句子是重复的。不过,两个要点却很清楚。第一,这个人所皆知的人在众人眼前,身体得以完全康复,是由于耶稣的名所带出的能力。第二,这能力所以生效,是由于信耶稣的名。这种信心是透过耶稣而来的:就是说,宣扬耶稣的大能,就使人有相信的机会。当然,故事中并没有说那人如何表明信心,但从他被治好之时大大的赞美神,可以看出这点;另一方面,此处的信心可能是彼得的信心。无论如何,这段话刻意澄清这个神迹绝对没有任何魔术的成份89。
  17. 引发这番话的因由已经交代过了。不过,彼得既提出了犹太人的罪行,不能就此搁置不提;于是他进一步继续布道及劝告。一开始就承认,犹太人和领袖们所作的,是出于无知(十三27;参林前二8),因此(没有明说),就可得赦免(路廿三34;提前一13)。这话背后的含意是:如果这时犹太人仍不肯承认因无知而犯的罪,并且悔改,就是故意犯罪了,如此则罪不可赦(摩西的律法中对于这样的罪没有赎罪祭)。
  18. 可是,犹太人无知而犯的罪,竟成就了神的计划,正如神藉众先知的口,预言弥赛亚将要受害(二23,十七3,十六22、23)。路加很爱用众先知(三24,十43;路廿四27);但我们会问,实际上并非所有先知都明文预言弥赛亚受苦吧。因此这句话是强调式的讲法。旧约其实并没有明文说到一位受苦的弥赛亚(甚至“弥赛亚”一辞在旧约也不是作头衔用的)因此可能最主要有关的教训是仆人的受苦(赛五十三),还有其它先知和诗篇的经文,可以视为弥赛亚受苦的预表或预言(耶十一19;但九26;亚十三7;诗廿二,六十九)。这包括了四本后期先知中的三本(以赛亚,耶利米,十二先知书;以西结除外),还有诗篇。
  19. 神的作为开启了犹太人悔改得赦罪的机会。悔改(二38)的意思,加上“归正”,或“转向(神)”就更清楚了。这个动词代表转离往日的生活方向,尤其是拜偶像;转向新的生活,以信心顺服神为基础(九35,十一21,十四15,十五19,廿六18、20,廿八27;参赛六10;珥二12~14)。悔改立刻带来的效果,就是“罪得涂抹”,控告他们的罪行,得以撤除(参西二14),这是罪得赦免的另一个讲法(二38)。
  还有两个结果。第一,就是安舒的日子将从神来到。这独特的辞句,注释家一般认为是指救恩的最后阶段。若是这样的话,复数的日子也许就是指这段时期的长度,(也许是“外邦人的日子”,路廿一24)这里也许与一7的“日期”相关,指神重新统治以色列
  20~21. 第二个结果,就是耶稣从天降临。这里把
  22~23. 彼得的信息这时有了新的方针,提出新的重点。他引用的经文出自申命记十八15~19,利未记廿三29。摩西警告以色列人,不可用法术来求神的旨意。神必兴起一位先知,有摩西的能力,知道并宣告神的心意;他们要听从这位先知,若有人不听从,神要定他的罪,把他从民中剪除。这段经文原本的意思,似乎是神在不同情况下,会兴起不同的先知来。不过,经文的单数式结构,又似乎叫犹太人指望有一位先知出现,虽然这证据甚弱(参约一21、25,七40);同时,有人期望弥赛亚就是第二个摩西90。最显著的,就是昆兰派的期望,他们相信末期有一位先知要来(IQS9:1Of),他们的文献之一也引用这处经文(4QTest5-7)。显然在撒玛利亚和基督教圈子里,这段经文也解作承继摩西的那位先知91。彼得在此暗示,耶稣就是那先知(参七37)。因此,摩西预言了耶稣的来临,同时对不顺从耶稣的警告,充份表示支持。
  24. 其实所有众先知都是如此,他们都企盼这日子来到,就是如今业已印证实现的。整本旧约其实都是见证耶稣,和教会的设立。因为所有先知都关注将来要成就的,而不单是当代的事。这是新约时代一般对先知的了解;我们可以比较一下昆兰派的人,他们认为自己经历的各种细节,都是圣经曾经预言的;当然,他们的解经大有问题。可是基督徒的解经是否有根有据?现代学者强调先知主要论及当代的事,和将近来临的事。就拿撒母耳来说,他的言论记载本来就不多(撒上三19~四1),他怎能称得上是耶稣的先知?一般而言可以这样回答,预言多半都有一种未来的盼望,是当时并未实现,或
  25. 这些预言的应许,是向犹太人发的。他们是“先知的子孙”,因此可以得见应许以色列的话实现,又从其中得福。犹太人也是最早之时神与亚伯拉罕所立之约的继承人,这个提醒更强化了以上的论点。神立这约的时候,应许赐福他的后裔,同时应许地上万族都要因他的后裔得福(创十二3,十八18,廿二18,廿六4;加三8)。这句经文引用得很有意思,因为原本的经文(七十士译本)是用“万国”,这字可解作外邦人;彼得引用时却用了一个意思类似的字,而外邦人是否包括在内则未置可否(韩森 p.76)。不过,依下一节来看(先差他到你们这里来);很可能“万族”一字兼指犹太人和外邦人,然而在这个阶段提到外邦人,
译本用后代(Posterity)有点含混不清,叫人不能肯定到底是泛指亚伯拉罕的后代子孙,还是单指一个。保罗在加拉太书三16,则清楚解说这里是单数的名词,指耶稣而言:
  26. 彼得很清楚说明,神怎样兴起
89 这一点是驳斥 J. M. Hull, Hellenistic Magic
and the Synoptic Tradition (London, 1974) 的见解。他说路加觉得教会有神奇的能力,与异教邪术师的分别,只在强弱之差而已。
90 J. Jeremias, TDNT, IV, pp.848-873.
91 BC,
I, pp.404-408.
──《丁道尔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