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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研经丛书


约翰福音第二十章
警奇的爱(二十1-10)
没有人像抹大拉的马利亚那样爱耶稣耶稣为她做了别人所做不到的事,使她一生永难忘怀。传统说马利亚是一个罪恶深重的人,耶稣感化了她,赦免了她,洁净了她。亨利金士里(Henry Kingsley)有一首可爱的诗写马利亚的:
抹大拉的马利亚在米迦勒的门前
韩动门把,
画眉在约瑟的荆棘树上唱道:
“让她进来!让她进来!”
米迦勒盘问:“你可曾看到钉痕
认识自己的罪愆?”
画眉唱道:“天黑了!天黑了,
让她进来!让她进来!”
“我看到了主的钉痕,
知道了自己的罪。”
画眉说:“她深知一切,一切,一切,
让她进来!让她进来!”
米迦勒说:“你没有献祭,无法赎罪。”
画眉唱:“她已悔罪,悔罪,悔罪,
让她进来!让她进来!”

夜已深了,
有人前来应门,
于是抹大拉的马利亚进去了。
马利亚犯的罪深,对耶稣的爱也大;她所必须带给耶稣的一切全都是爱。
在心爱的人去世三天之后到坟墓去探望他,这是巴勒斯坦的习俗。一般人相信死者的灵魂前三天在坟墓里飞着,但后来尸体腐烂使人认不出时,灵魂就离开他了。耶稣的朋友在安息日不能来看他,因为在安息日走远路是违犯律法的。当然,安息日就是我们的星期六,所以马利亚在星期日一早就到墓地去。她来得很早,圣经上早这个字是用(Proi),这个字特别用来指夜里四更的最后一更。亦即凌晨三至六时,马利亚来时天还没有亮,因为她已迫不及待。
她来到坟墓时,感到惊诧不已。古时的墓习惯上是不开门的。在洞口凹处,用一块车轮似的大石堵住。马太福音更告诉我们,当局在大石上加上封条,以免有人搬动(太廿七66),马利亚却发现洞口的大石已经挪开了。她立刻想到两件事二个可能是犹太人把耶稣的尸体搬走了;她以为那些犹太人把耶稣钉死了还不足以泄愤,还要进一步凌辱他。有些人专干盗墓的勾当,所以马利亚相信耶稣的尸体被盗走了。
马利亚见到这情景实在受不了,因此她要回到城里把这件事告诉彼得和约翰。马利亚仍然爱耶稣,对所不了解的事仍旧相信;因她的爱心和信心的结果,终于发现了耶稣的荣耀。
重大的发现(二十1-10)(续)
门徒当中仍然公认彼得是领袖,所以马利亚正想去找他。即使彼得曾经不认主,但他还是门徒的领袖。我们常常提到彼得的软弱和不稳定,然而一个人在懦弱失败后,还敢面对其它的人,必然有其杰出之处。一个人在失败过后,众人还承认他作领袖,必然有其理由。彼得一时的软弱不会影响我们对其道德力量和其重要性的看法,事实上他天生就是一位领袖。
所以,马利亚就去找彼得;他们立刻就赶到墓地。年纪较轻的约翰(他一直活到那世纪的末了)跑得快,赶过了彼得。他们来到坟墓,约翰向里面瞧却没有进去。彼得以一向性急的作风,不但往里面看,也走了进去。彼得对这个空墓感到奇怪;但约翰心里有数。如果有人来盗取耶稣的尸体,为甚么把裹尸的布留在原地呢?
更奇怪的是──细麻布并没有紊乱,还是照原来的位置放着。裹头巾留在头的位置,细麻布留在身体的位置。看起来这些布不像是从一个人身上取下来的,因为仍然包扎得很好,只是耶稣不见了。约翰立刻从所见到的想起圣经的意思──就相信耶稣已经复活了。他不是读了圣经就相信,而是亲眼看见这光景才信的。
从这件事件我们看到爱的力量很不寻常。马利亚深爱耶稣,她第一个来到坟墓。而约翰,这位耶稣所爱,而他也爱耶稣的门徒,第一个信了耶稣复活的事实。这诚然是约翰最大的荣耀。他是第一个了解并相信主复活的人。爱的力量使他看见就了解圣经的启示。
人生之中有一个大原则,无论任何工作,除非我们与别人有着相同的感觉,否则便无法真正去推测别人的想法。我们打个此方,就很清楚了,如果有个交响乐团的指挥,他在指挥乐团演奏的时候,必须和乐曲的作者有着共通的感情,才能把乐曲的精神表现出来。爱心则是世界上最伟大的诠释者。在恩考力未能确定,还在摸索中时,爱心却能掌握真理。一个人在从事某件事的研究而懵然不解时,爱心却能了解这件事的意义。有一回,一个青年画家带着一幅耶稣的画像来找杜雷(Dore),请他品评。杜雷慢条斯理地,最后才道出一句真心话:“你不够爱他,不然你会画得更好。”除非我们把自己的心思,意念都呈献给耶稣,否则我们无法了解他,也不能帮助别人去了解。
伟大的辨认(二十11-18)
在所有的作品当中,有人称本段的故事是最伟大的一幕“确认”。马利亚拥有第一个看见复活主的荣耀。整个故事都暗示着她的爱心。她又回到坟墓时,彼得和约翰一定已经离开了,因为她跑得慢,远落在他们两人之后。所以她站在那里伤心地哭。我们不必费力去研究为甚么马利亚看不见耶稣。理由十分简单,在泪眼蒙
马利亚和园丁(其实是耶稣)的对话中,显示出她的爱心。“若是你把他移了去,请告诉我,你把他放在那里!”她并没有提到耶稣的名字,她认为每一个人都当知道她所讲的人是谁。她的心充满了耶稣,所以整个世界再也容不下别人。她说:“我便去取他。”凭一个弱女子的力量,怎能够办到呢?她要上那里去取他呢?但她甚至没有想到这些问题。她惟一的愿望就是在耶稣的尸体旁哀哭,让她的爱尽量倾流。她与那以为是园丁的人说过话之后,一定是向坟墓走去,所以她的背朝着耶稣耶稣只叫她:“马利亚!”她立刻就说:“拉波尼。”(拉波尼是亚兰语,意思就是夫子,和拉比同义。)
马利亚为甚么认不出耶稣,这里有两个简单而意义深远的理由。
(一)由于泪眼蒙
(二)她看不见耶稣是因为她执意于错误的方向。她不肯把目光从坟墓移开,以致于她背朝着耶稣。我们也是常常这样,定睛于冰冷的墓地;我们必须扭转目光,因为墓地不是我们所爱的人的居所。他们腐朽的身体可能在那里;其实他们已在天上与耶稣面对面交通,也在 神的荣耀里。
悲哀时,绝不能让眼泪蒙蔽我们以致看不见荣耀,绝不能定睛于坟墓,而忘了天家。华尔加(Alan Walker)在人人的加略山(Everybod's Calvary)说到某次为人主持葬礼,参加者既无基督教的信仰,也没有基督徒的关连;对他们而言,葬礼纯粹是一项仪式,结束时,有个年轻女子凝视着坟墓,心碎地说:“爸,永别了!”对没有基督徒盼望的人来说,这确是个终结。但对我们而言,“再见”却是“后会有期”的意思。
报好消息(二十11-18)(续)
本段经文有个真正的难题。去辨认的那一幕结束时,耶稣一下子就对马利亚说:“不要摸我,因为我还没升上去见我的父。”但在随后的经文中,耶稣竟叫多马摸他(约廿27)。路加福音记载他对那些吓坏了的门徒说:“你们看我的手、我的脚,就知道实在是我了。摸摸看,魂无骨无肉,你们看我是有的”(路廿四39)。马太福音记载:“他们就上前抱住他的脚拜他”(太廿八9)。只有约翰福音的记载与众不同。约翰记载耶稣说:“不要摸我,因我还没有升上去见我的父”,言下之意似乎是说他升天过后,就可以摸他了。关于这一点一直没有令人满意的解释。
(一)这整个事件带着属灵的意义。有人主张与耶稣真正的接触是在他升天之后,才有可能。其实手与身体的接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藉着信心与这位复活而永生的主接触。这个说法诚然可贵,但大概不是本段经文的精义所在。
(二)有人认为这是从亚兰文原来的对话翻成希腊文的谬译。耶稣说的是亚兰文而不是希腊文;而约翰把耶稣所说的话译为希腊文。意思是说:“不要抱住我;在我升上去见我的父之前,你快去告诉我的弟兄们说……”。换句话说,耶稣的意思是:“不要因为你新发现的欣喜,花那么多的时间敬拜我,你快去把这个好消息传报给其余的门徒。”这可能是一个合理的解释。希腊文的命令式是现在式语气,严格的说,应当译作:”不要拉住我”(编按:现代中文译本),耶稣对马利亚所说的意思是,“不要自私任性地抓住我,不久我要回到父那里去,所以在升天之前,我要尽量地和门徒相聚,快去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他们,免得把我们相聚的时间浪费掉。”这个解释很好,马利亚事实上也这样作了。
(三)还有一个更大的可能性。其它三本福音书往往强调那些人忽然认出耶稣时害怕的情形。马太福音廿人章十节,耶稣说:“不要害怕。”马可福音十六章八节最后说道:“因为他们害怕。”路加福音廿四章五节说他们“惊怕”。而约翰福音却一点也不提他们的害怕。我们知道,文士在抄写圣经的时候,眼睛有时看错在所难免,因为抄本本身并不容易辨认。有些学者认为约翰福音原文不是ME APTOU(不要摸我):而是ME PTOOU(不要害怕,PTOEIN这个动词意指因害怕而摇摆不已)。如果这个解释是对的话,那么意指对马利亚所说的是:“不要害怕,我还没有升上到我的父那里去;我仍然在此与你同在。”
以上各种解释,实际上没有一种是令人满意的,其中第二个说法,照我们看是三种之中最好的解释。
无论如何,耶稣差马利亚回去把他一向告诉门徒的信息带给他们,因为“他要到他的父那里去”这件事正要实现;同时马利亚也告诉了门徒:“我已经看见了主。”
马利亚所带去给门徒的信息乃是基督教精义之所在。基督徒原本就是一个见证“我已经看见了主”的人。基督教不只是指知道耶稣这人和他所做的事;而是指实实在在去认识他。不只是谈论耶稣;而是实际看见他,确确实实经历到主耶稣活着的事实。
基督托付门徒的使命(二十19-23)
耶稣的门徒在耶稣死后,继续利用他们举行最后晚餐的阁楼聚会,这是很有可能的。不过他们存有戒心,深知陷害耶稣的犹太人之毒计,耽心下一回就轮到他们受害。聚会时怀有戒心,注意听上楼的脚步声和每一次叩门的声音,惟恐犹太公会派秘密人员来捉拿他们。他们坐在那儿的时候,耶稣突然出现在他们中间,并用东方人惯用的问候语对他们说:“愿你们平安!”这话的意义比“愿你们脱离患难”深远得多,因为它意味看:“愿 神将各样美善的事都赐给你们。”然后耶稣把教会永远不可忘记的使命托付给门徒。
(一)他说 神怎样差遣了他。他也照样差遣门徒。魏斯科(Westcott)把这句话称之为“教会的大宪章”,它含蕴三个要点。
(1)耶稣基督需要教会,这教会必须是保罗称之为“基督的身体”的教会(参阅弗一23;林前十二12)。耶稣为全人类带来一个信息,如今他要回到父那里去。除非教会接下这一棒,否则他的信息无法传给每一个人。教会必须成为基督的口,为他传讲;成为他的脚,为他奔走;成为他的手,为他作工。所以,头一个要点是:基督需要教会来做他未竟的工作。
(2)第二个要点是教会需要耶稣,一个奉差遣的人,需要那差遣他的人。他必须从差遣他的人那里,领受信息,领受传讲信息时所需的能力与权柄。在他遭遇疑惑和困难时,也需要有人可以求助。若没有耶稣,教会根本就没有信息;若没有耶稣,教会也丧失能力;若没有耶稣,教会在面临困境时,也没有求助的对象;若没有耶稣,教会也无从受到启迪,无从支取力量,无从获得振奋,所以,第二个要点是:教会需要耶稣
(3)耶稣差遣教会,正像 神差遣耶稣一样。每一个读第四福音的人都看得出来,耶稣与 神之间的关系是依据完全的顺服和完全的爱而建立的。只有在耶稣对 神有完全的顺服和完全的爱时,他始能成为 神的使者。同理,教会必须完全顺服基督,完全地爱基督时,始能成为基督的使者和基督的器皿。教会奉差遣出去,不是传讲“本身的”信息;而是传讲基督的信息。教会不应当随从人为的政策;它应当顺服基督的旨意。教会若不尊重基督的旨意,不接受基督的带领;而依靠自己本身的智慧与能力,那么这样的教会是失败的,没有价值的。
(二)耶稣向门徒吹一口气,赐下圣灵给他们。无疑的,约翰这样写的时候,他是想起了从前的创世的故事。创世记记载:“耶和华 神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创二7)。这也正是以西结在死谷见到枯干的骸骨,听见 神对风说:“气息阿,要从四方而来,吹在这些被杀的人身上,使他们活了”的写照(结卅七9)。圣灵降临就像死人复苏一样。教会一旦受了圣灵,就像重新受造,而有能力担负起它的责任和使命。
(三)耶稣对门徒说:“你们赦免谁的罪,谁的罪就赦免了;你们留下谁的罪,谁的罪就留下了。”这句话的真正含义,我们必须特别加以注意。有一件事我可以肯定的是──没有人有权赦免另一个人的罪。但是我们也同样可以肯定的是──教会有殊荣传讲 神赦免人的罪的真理。如果有人转告我们一件事,我们判断这件事的真实性,是根据传话的人对差他的人有多深的认识而定。如果有人解释另一个人的意思,其解释的价值,也要根据这人与另一个人亲近的程度而定。
主的门徒最有资格把耶稣的话传给人,因为他们与主甚是亲近。如果他们知道某一个人是真实悔罪的,他们能绝对肯定地转告那人基督赦免他的事实,同理,如果他们知道那人未曾真心悔罪,只是阳奉阴违,那么就可以向那人说,除非真正改变他们的心思意念,真实悔改,否则便得不到 神的赦免。因此,耶稣所说的这句话,并不是把赦罪的权柄交给某一个人或多数人;耶稣只是把转达的权利托付给了门徒。所以,这句话的意思也是指耶稣把传讲基督赦罪的权利,和对不肯悔罪者的警告权托付给教会。
怀疑者的相信(二十24-29)
对多马来说,他所预期的终结乃是十字架。耶稣听到拉撒路患病的消息,打算去伯大尼,多马的反应是:“我们也去和他同死罢”(约十一16)。多马未曾畏怯过,然而他是一个属世的悲观主义者。他爱耶稣是毫无疑问的,他因极爱耶稣,所以在其余的门徒犹豫、害怕的时候,他愿意去耶路撒冷与耶稣同死。他所预期的终结果然实现了,耶稣受钉的事实,使他心碎。他太伤心了,以致不敢再见到人的眼神,而必须独自一人去悲伤。
英王乔治五世曾说他的生活原则之一是:“如果我必须受苦,就让我像一只有教养的动物,独自忍受折磨。”多马必须独自去面对他的痛苦和悲伤,因此,耶稣回来时,他却不在场。而耶稣回来的消息,对他来说,几乎好得难以相信,所以他不相信。多马的悲观思想致使他说,除非他看见并摸到耶稣手上的钉痕,用手探入他肋旁的枪伤,否则他绝不信耶稣已经从死里复活。(这里没有提及耶稣脚上的伤痕,因为钉十字架,通常脚是不钉钉子的,只是松松的绑在木头上。)
又过一个礼拜,耶稣再度同到他们中间;这次多马在场了。耶稣知道多马的思想,所以他重述多马的话,并要多马去探他的钉痕,这时多马的心洋溢着爱心和忠诚,他顶多只能说:“我的主,我的 神!”耶稣对他说:“多马,你因看见了我才信;那没有看见我就信的,有福了。”意思是说多马亲眼看见才信,但有些人用信心的眼睛来看,就信了。
我们很清楚地看出多马的性格。
(一)他犯了一个大错误,就是从基督徒团契中引退。他宁愿孤独而不愿与人团聚。由于他没有和其它的基督徒同伴在一起,所以误了耶稣第一次来的机会。我们若离开基督徒团契自己独处,总会失去许多福分。那些只在教会团体里才有的福分,在我们自己独处的时候是无法领受到的。特别在忧伤失意之际,我们容易孤立自己,不愿与人接触;其实在这种时刻,我们更应该寻求基督徒的团契,如此始能面对面地见到耶稣
(二)多马有两大优点。他绝不说他懂得那些他所不懂的事;绝不说他相信心里所不相信的事。他具有一种不妥协的诚实精神。在他怀疑的时候,他不伪装不怀疑的样子。他不像有些人对信仰的教义丝毫不了解,却能高谈阔论。多马对甚么事情都希望能肯定的知道──他这态度是十分正确的。丁尼逊(Tennyson)说:
我敢说,诚实的怀疑,
比不完全的信仰,有更多的信心。
一个人若坚持务必把信仰的疑问先弄清楚,可以说比那些喜欢高谈阔论却不曾思索,也许并不真正相信的人,有更多终极的信仰。因为当他把疑问弄清楚后,就肯定了所信仰的。
(三)多马的另一大优点是,一旦他肯定了所信的,就全力以赴。因此他说:“我的主,我的 神!”多马不愿意走折中的路线。他表示他的怀疑,非为了表现他熟练的心智技巧,乃是为了寻求肯定。一旦被他肯定之后,他对肯定的降服是很彻底的。一个致力于从怀疑到确信耶稣是主的人,其所得的肯定,是一个未经思索就接受的人所无法得着的。
日后的多马(二十24-29)(续)
我们不太清楚多马在以后的经历。但有一本叫作多马行传(Acts of Thomas)的次经谈到他的一些经历。当然,这只是一种传说,但有些则相当接近多马的性格。以下是该书中所提到的片段。
耶稣死后,门徒把世界分为好几个地区,以便分头前往某些国家传扬福音。多马抽签抽中印度(印度南部的多马教会就是根据他的名字而命名的。)起初多马拒绝前往印度,理由是认为自己健康情况不佳,不宜长途跋涉。他说:“我是个希伯来人,如何能在印度人中间传扬真理呢?”当晚,耶稣向他显现,说:“多马,不要害怕,你就去印度传道吧,因为我的恩典与你同在。”不过多马仍然执意拒绝,说:“除开印度,任何其它地方你都可以差我前往。”
碰巧在那时候,有一个印度商人阿巴尼斯(Abbanes)来到耶路撒冷,他是奉宫达弗拉斯(Gundaphorus)王之命前来寻觅一位手艺高超的木匠,带回印度去。多马正好是个木匠。耶稣到市集里找到了阿巴尼斯,问他:“你要买一个木匠吗?”阿巴尼斯说;“是的。”耶稣说:“我有个奴仆是个木匠,我打算把他卖了。”他指着在远处的多马,于是议定价格,把多马卖了。契约上写着:“我,耶稣,木匠约瑟之子,承认把我的奴仆多马卖给你──阿巴尼斯──印度国王宫达弗拉斯的商人。”契约立好之后,耶稣便把多马找来交给阿巴尼斯。阿巴尼斯问:“他是你的主吗?”多马说:“是的。”阿巴尼斯说:“我从他那里买下你。”多马没说甚么。但第二天清晨,多马很早起身祷告,祷告后他对耶稣说:“我愿意到任何你要我去的地方。主耶稣,愿你的旨意成全。”多马还是原来的老样子,肯定得慢,顺服得慢,然而一旦他顺服了,就非常彻底。
故事又说到宫达弗拉斯命令多马建造宫殿,多马自承可以胜任愉快。于是王给他大批金钱作为购买材料和雇请工人之用。但多马把钱全部拿去济贫了,他一直告诉国王宫殿的工程正在进行时,国王甚是怀疑。最后王把多马找来,问他:“你正在为我盖宫殿吗?”多马答:“是的!”国王问:“甚么时候我们去看看那工程呢?”多马说:“你现在是无法看到它的,但等你离世的时候,就会看见。”起先国王十分震怒,多马的性命真是危在旦夕,但后来国王也信了基督,因此多马终能把基督教带进了印度。
有些多马的事迹既可爱又令人钦佩。他永远不把信心当作一件随便的事,他往往不是一下子就欣然顺服的。凡事他都先要求肯定,而且先要盘算得失。然而一旦他肯定了,也盘算好了,他就是一个最有信心,也是最顺服的人。像多马这种信心比高谈阔论的告白都来得坚定;像他那样的顺服,也比未经盘算得失就随意答应,却又懊悔的轻率态度要强得多了。
约翰福音之目的(二十30-31)
约翰福音照原先的计划到这里就全部结束。第廿一章彼认为是加添的,而且是事后追想的。
在所有福音书当中,以本段经文把作者写作之目的交代得最清楚。
(一)显然四本福音书都无意描述耶稣的整个生平。福音书并没有按着耶稣的日常生活,把他全部言行都一一记下来,而只是选择了其中一部分事迹加以记载。因此好叫我们知道耶稣的为人和他行事的梗概。
(二)福音书不是耶稣的传记,其目的是见证耶稣是救主,我们的主宰。福音书目的不是提供我们一些材料,乃是赐给我们生命。福音书所描写的耶稣,让读者看到他所说的,所教训人的,所行的和他的医治能力,就认出他乃是 神的儿子,从而寻见真正人生的秘诀。
我们若把福音书当作历史和传记那便错了。我们不能像历史家寻求数据那样地读福音书,而应该从福音书里面寻见 神。──《每日研经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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