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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研经丛书


希伯来书第九章
会幕的华丽(九1-5)
希伯来书作者刚才已扼要述耶稣就是那能领导我们进入真体的人,他运用当时读者能够明白的思想,认为这个世界只不过是那个真世界的一个依稀
会幕主要的描述是记载在出埃及记廿五至卅一章和卅五至四十章里面。 神对摩西说:‘当为我造圣所,使我可以住在他们中间。’(出廿五8)建造的全部过程和材料都是由以色列民甘心乐意奉献出来(出廿五1-7),也因他们前来奉献的人和礼物太多,须要宣告不必再拿礼物来,才拦阻住了(出卅六5-7)。
会幕的院庭长一百五十
整个帐棚本身是用四十八条柱支撑,十五
圣洁之地摆设三件主要的东西。(一)金灯台,是放在南边。它是从一块精金锤炼出来;灯台经常盛满橄榄油而且是燃
在至圣所之前有一道幔子,是用细麻布分朱红、紫和蓝三色相衬,在幕上又刺绣着一个基路伯。至圣所只有大祭司一人,每年在“赎罪日”这一天,当所有的预备工夫做妥当之后才可以进去的。在至圣所之内,放置一个约柜,里面藏有三件东西:一个金碗满载着天上的吗哪,亚伦的手杖,和摩西的法板。约柜是用皂荚木做的,内外都以精金镶边,长三
这就是希伯来书作者想象中华丽的会幕──虽然是如此堂皇华丽,但也只不过是真体的一个影幻而已。作者心里当然明白,普通的以色列民只准进入这帐棚的门,祭司和利未人则可以走入院庭,祭司可以入那圣洁之地,而只有大祭司一人准进入那至圣所。那会幕的确是非常美丽的,但是普通以色列人却不可以进入至圣所和 神见面。现在耶稣已把中间的阻隔完全除去,开启了那人人都可以通往 神的路。
唯一通往 神之路(九6-10)
大祭司只有在“赎罪日”那一天才可以进入至圣所,而其它祭司或普通人则完全不可以。希伯来书作者本段的思想完全集中在这日的一切礼仪上面。他不需要把它们详细描写出来,因为读者已经熟习这些细节的,而他们认为全世界中最重要的宗教礼仪,就是这天的祭礼了。我们若要明白作者的思想,就必须先了解这天所举行的仪式。利未记第十六章就有很详尽的记载。
首先,我们要提出一个问题:‘赎罪日’的意义是甚么?我们已经知道,以色列人和 神的关系完全建立在“约”的上面。由于以色列人犯罪的缘故,这个约于是破坏了,献祭的目的就是赎罪,和 神回复原来的关系。但倘若仍剩下有些罪没有赎回的时候,那怎样办呢?或者有人犯了罪,而他自己良心上并没有察觉,这祭礼又怎能赎这些罪呢?又或者偶尔在献祭时,弄污了祭坛,又如何去处理呢?归纳来说,若这个制度有不尽善的地方时,有没有补救的办法呢?
“赎罪日”的中心思想可以参考利未记十六章卅三节:
大祭司要在圣所和会幕与坛,行读罪之礼,并要为众祭司,和会众的百姓读罪。
扼要的来说包罗万有的一切罪都在这天一并赎干净了。在这个大日子中,人的一切罪污都洗干净,以色列民和 神能从新保持完整的关系了。在这天结束的时候,人应该存着谦卑痛悔的心。‘你们要刻苦己心’(利十六29)。而不是把这天当作一个欢乐的节日。他们在这一天禁食忏悔。整个以色列族,包括男女小孩子在内,都须在这天禁食。有些敬虔的犹太人甚至在赎罪日十天前即开始禁食起来。“赎罪日”是在犹太人新年后十日举行,相当于我们的日历九月初的时候。这天也可以说是大祭司一生中最荣幸的日子。
现在让我们查看这天所发生的事情。晨早时,大祭司先沐浴洁净自己,然后披上只有在这天才可以穿着的华丽礼服,它包括一件细麻布内衣,一条细麻布裤子,一条束腰的细麻带子是用一块衣料做成的,再加上一件以弗得长外袍,颜色是深蓝的,在袍脚
赎罪日的开始和平素一样,先烧上晨香,献上晨祭,和修剪七灯台的油灯。然后仍旧穿上华丽的礼服,献上一只公牛犊,七只公羊羔和一只公绵羊(民廿九7)。接着他除去礼服,沐浴洁净一次,再穿上简单细麻布外衣,带引一只大祭司自己用钱买来的公牛,双手放在牛头上,在众民目睹之下站立,为他自己和全家的罪而忏悔:
‘主 神啊,我犯了罪孽,过失和罪恶,我和本家都犯以上的罪。求祢掩盖这些罪孽,过失和罪恶,是我和我的本家在你面前所犯的,因为祢的仆人摩西,在律法上写清楚:“在那赎罪日, 神会掩盖你的一切过失,使你成为圣洁,你的一切过犯在 神面前都可以洗清。”’
那时公牛仍放在坛前。这个祭礼即开始进入一个特别的阶段。接着送上来的是两只站着的公山羊。随即为那两只公山羊拈阄,一阄归与 神,一阄归与阿撒泻勒(英文圣经钦定本翻它为‘代罪的羊’)。然后用一条形像似舌头的朱红色织巾缚住那‘代罪的羊’的角。此时,大祭司转身在坛旁宰那公牛。血从喉头泻出时,有一祭司在旁用盆盛着牛血,并且不停搅动着,以免血浆凝结成硬块。祭礼最重要一刻就是大祭司那时在盛满火灰的坛上取一块炭又拿一棒捣细的香料,带入至圣所中,在 神面前烧香。律法上清楚告诫他不准久留,否则立即死亡而以色列民亦会受灾祸。所以旁观的众子民在这个时候紧闭呼吸,待大祭司安然走出来时,才松一口气。
大祭司从至圣所走出来,拿取公牛的血再返回至圣所,向上洒七次向下又洒七次。再走出来,宰那只献给 神的公羊。携同羊血入至圣所,将羊血浇洒一次。接着大祭司立即离开至圣所,把公牛的血和山羊的血混合,又把这混合的血浇洒在香坛和祭坛上七次。剩下来的血则放在燔祭坛脚。那至圣所和祭坛若有任何地方玷污时,则用血去抹干净。
接着的仪式是最生动的一幕了。那只代罪的羊被带到前面。大祭司把手放在羊头上,为自己和众子民认罪,然后把这羊牵到旷野去,它在“无人之境”担当了他们的一切罪孽。那只在旷野的羊随即被宰杀。
那时,大祭司把那已经宰了的公牛和山羊预备献祭,仍然穿着细麻布衣服,读出利未记十六章廿三,廿七至卅二几节,自己用心念出民数记廿九章七至十一节,并为祭司职任和众子民代祷。做完后,沐浴一次,然后穿上华丽的礼服。为众子民献上一只幼山羊作赎罪祭;素常的晚祭;再献上余下已预备好的公牛和公羊各部份作燔祭。大祭司再沐浴一次,脱下外袍,披上白麻布;作最后的一次,即第四次,进入至圣所,挪开那仍烧着的香料。出来后再沐浴一次,穿回那光彩的礼服;烧晚祭的香料,修剪金灯台上的灯火,便做完整日的献祭仪式了。晚上的宴会是祝贺大祭司能够到过 神的面前而能庆幸生还回来。
这就是赎罪日的大概,赎罪日的目的是洁净一切所有的事物和所有人的罪,这当然是希伯来书作者心目中的情景,而他的大部份信息也是从这景象中产生出来的。在整个祭礼中有几项事情是作者当时特别联想到的。
这个祭礼每年都须重复一次;除了大祭司之外所有的人都不能走进至圣所;甚至大祭司自己也是战战兢兢的走进去而不能久留;沐浴用的水是洁净身体的;祭礼则用公牛公羊和动物的血;这些水和血却不能把罪洗去,所以整个制度都是注定失败的。希伯来书作者就意会到这只不过是基督真祭礼反映出来的依稀样本,是那个真祭礼的复制品而已。利未祭司职任的仪式的确是华丽庄严,但始终是一个幻影而不是真实的。所以那唯一可靠的祭礼,能为所有的人打开通往 神的路的,就是耶稣基督自己了。
通往 神之路的祭礼(九11-14)
我们若要明白这段经文,必须掌握希伯来书作者的三个基本思想原则。(一)宗教的功能是引人通往 神的面前。(二)这个世界只是一个不完全的幻影;真体的世界仍在彼处。所有崇拜的功能是带领人与永恒的真体接触。会幕崇拜的本意也是如此;但地上的会幕只不过是那真体的一个影像。只有那个真正的会幕和真正的崇拜才可以领人到真体之中。(三)若果没有祭礼就没有宗教。洁净是一件很有价值的东西,它是通往 神的一个条件;人犯了罪就需要赎罪,人必须洁净污秽。归纳这三点来说,希伯来书作者就认为耶稣是唯一的大祭司,能献上那个祭礼,开通往 神的路,而
作者首先引述犹太人在旧的约下惯常献上的几个重大祭物。(一)公牛和公羊的祭。刚才在上一段作者已提过,在赎罪日那天大祭司先献上公牛为自己赎罪。那代罪的公羊是被牵到旷野之地,替众子民担当一切的罪孽(利十六15,21-22。)(二)红母牛的灰祭。这个怪异的祭礼详细记载在民数记第十九章内。根据犹太人的俗例,人若触摸了死人,就是不洁净,不能崇拜 神,而且经他所触摸过的东西也同样视为不洁净。洁净的方法必须遵律法所定的指示,把一只红母牛在会幕之外宰杀,由祭司将血浇洒在幕外七次。牛身连同香柏木牛膝草,朱红色线并烧,然后收起灰来,存在营外洁净的地方,象征完全的洁净。这个祭礼的起源已不可考究,而它的意义也随着岁月消逝,犹太人有一个传说,一个外邦人问拉比约南堪(Jochanan
ben Zakkai)这个祭礼的意义何在,因它听来有点迹近迷信,拉比约堪南回答说:‘ 神订立的神圣祭礼,任何人都不可以提出质问的,我们亦无须要去替
希伯来书作者扼要的引述这些祭礼之后,随即说耶稣的献祭比这些更伟大和更有效。作者所指那非用人手做的会幕更伟大和更有效,到底意义何在?这个问题没有肯定的答案。差不多所有的圣教伟人都一致承认作者只不过是想指出这个新的会幕就是耶稣自己的身体,犹如约翰所说:‘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约十四9)旧的会幕崇拜的目的是把人带到 神面前,但它只是一个不完全的影像,没有真实的价值。耶稣的来临,自己成了那个真会幕,可以真的引带人到 神的面前,因为 神在
耶稣的献祭比其它的献祭更伟大,这点可以从三方面去找出来。(一)古时的献祭需要沐浴洁净身体,除去礼仪上一切的污秽;耶稣的祭礼能洁净灵魂。我们必须谨记这点──在理论上所有的祭物都能洗洁一切礼仪上的污秽和过犯;但内心的骄傲和欺诈的罪却不能洗净。试举那红母牛祭为例,触摸死人构成的污秽是可以藉着这个祭礼洗净仪式上的污秽,但却不能把不道德的罪污除去。人的身体可以说是在礼仪上洁净了,但人的心仍充满着愤恨。人认为自有资格可以进到会幕去,但实际上却与 神远远的隔离。耶稣的祭礼能把人良心上的罪污除去。旧约献上动物作祭礼,但却使人与 神的关系更加疏远;耶稣的祭礼展示给我们一个充满爱心的 神。这位 神常常张开双手迎接我们的。
(二)耶稣的祭礼带来永恒的救赎。人时刻在罪的阴影笼罩下生活,我们在罪中被释放出来成为自由的人,好像一个奴隶被主人买赎了而得自由一样。
(三)基督的祭礼能使人离弃那引致死亡的劳役,而变成活的 神的仆人。这就是说,基督不单止饶恕我们过去的罪孽,并且我们将来也能过一个圣洁的生活。
韦斯科(Westcott)指出四点,解释耶稣把自己献上的祭礼和把动物献上的祭礼,两者不同之处。
(一)耶稣的祭礼是自愿的。动物的生命是被取去,但耶稣却献出自己的生命,
(二)耶稣的祭礼是顺其自然而来的。献上动物的祭礼是律法的产品;但耶稣的祭礼是完全从爱心产生出来的。我们向店主人还债,这是一件“必须”的事情;但我们致送一件礼物给亲爱的人,因为我们“自愿”要这样做。所以基督的祭礼是出于爱,而不是律法所规定的。
(三)耶稣的祭礼是合乎情理的。献上的动物,本身是不知道发生些甚么事;但耶稣献上自己,
(四)耶稣的祭礼是有道德意义的。动物的祭礼是机械式的,但耶稣的祭礼是藉着那永恒的灵而做成的,
赦罪的唯一方法(九15-22)
这是全书中最难明白的一段。但首次看这封书信的读者,因为熟识作者的辩论方法,思想的表达和类型,不难明白书中的大意的。
约的观念事实上对作者的思想起了一定的基本作用。作者心目中的约就是人和 神的关系而已。第一个约的关键是视乎人是否遵守律法;因为不遵守律法,于是解除了这是约的关系。作者的宗教观念把宗教纯粹看作人到这 神的通路。所以耶稣带来的新约,主要的目的是带领人到 神面前。换句话说,就是要使人和 神结合在一起。现在产生的问题是:人在旧约时期已犯的罪孽进入新约的时期又怎样办呢?因为先前已经证实了旧的献祭已无法替人赎罪了。所以希伯来书作者引进了一个重要的思想来,就是耶稣基督的献祭可以追溯补救以前的罪过,
这一切的说法似乎很复杂,但其中我们看见两个永恒的真理。第一个是耶稣的献祭对以前的罪仍能产生效力。
作者辩论的第二点使人觉得难于接受。他要解释的问题是为甚么这个与 神交往的新生命,必须牵涉基督的死呢?他从两方面去回答这个问题。
(一)这一点也是我们难以接受的。因为作者借用字义的变化作为他的解释立场。我们已说过,约这个字是基督徒专有的名词,因为照原来希腊文的字义去解,它是代表遗嘱的。在第十六节之前,作者一直用diatheke作约解释,但在这节之后,作者突然不加任何解释,将约这个字义转变为遗嘱。遗嘱的生效日期是立遗嘱的人死后才正式开始的。希伯来书作者就把握这个意思,指出新约的生效与否,全视乎基督有没有为我们牺牲,所以基督必须替我们死,然后这个约才能生效。对我们现代人来说,利用这个字义上的变化,作为辩论的根据是不合逻辑的,但这是作者当日的亚历山太学者辩论的一贯作风,而作者能够利用字义的改变而达到他要解释的目的,亦可以说是难能可贵的了。
(二)第二个答案可以追溯犹太人的献祭制度。根据利未记十七章十一节:‘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这血赐给你们,可以在坛上为你们的生命赎罪,因血里有生命,所以能赎罪。’而且希伯来人坚持一个特有的原则:‘不流血,则不能赎罪。’因此希伯来书作者引述摩西昔日接受 神的约,和当时子民接受律法作为立约的条件。摩西献祭时,‘将血一半盛在盆中,一半洒在坛上。’然后读出律法书,众子民都表示愿意接纳这条件后,摩西‘拿血洒在众子民的身上’,说:‘你看,这是立约的血,是 神按这一切话与你们立约的凭据’(出廿四1-8)。希伯来书作者,只凭记忆去描述这件事,同时他又牵连赎罪日的情景‘拿朱红色线和牛膝草,公牛犊和山羊的血,洒在帐幕’,放在这件事上。这点是不对的,因为在摩西的时代,会幕还未正式设立;当然我们可以解释在作者的心目中,一切的事物都和祭礼相关,如影随形般依附着。其实作者苦心孤诣所要证实的就是,倘若不流血就不能洁净任何事物,同时也不能补过了。但原因何在呢?作者则认为无须解释。因为圣经既然如此说过,就是最好的解释了。其实最贴切的,解释就是在希伯来人的思想中血和生命是互相混合,而生命就是世界上最宝贵的东西;人必须把最宝贵的东西献给 神。
这些列举的理由可以归纳在一个很古旧的祭礼原则来解释──而这个原则亦有一个真理存在的──饶恕必须付出代价。人的饶恕当然要付出很大的代价;当儿女们做错了事,父母当然会饶恕他们,但同时带来的眼泪,增添的白发和面上忧伤的皱纹,心如刀割的忍受,不是很大的代价吗? 神神圣的饶恕亦同样付出很大的代价。 神是爱,也是圣洁。
完全的洁净(九23-28)
希伯来书作者仍然带领读者思想着耶稣的祭礼带来重要的后果,但开始时,他的思潮又突然飞驰高升。以这么资深的作者来说,真是使人难以置信的。但我们必须记着,这书信的中心思想是认为这个世界的崇拜,只是那个真正崇拜的依稀复制样本而已。希伯来书作者指出在这个世界里利未祭礼的目的是用来洁净崇拜的工具。举例来说,赎罪日所献上祭物可以洁净会幕,祭坛和圣洁之地。但基督的救赎工作不单止洁净地上的一切,同时包括天上的一切在内。作者有一个广泛的景象,它的范围是属于一个宇宙性的救赎,是包括整个宇宙在内,就是看见和看不见的东西,都同被基督的救赎洁净。
于是作者再强调基督的救赎工作和祭礼,是何等高超伟大。
(一)基督能进入那非用人手做成的圣洁之地;
(二)基督进到 神面前不单止为
(三)基督的祭礼是一次过的献上,而比后永远不需要再献任何的事物了。‘赎罪日’照着习惯是每年举行一次的,它要移去阻隔人与 神之间的障碍,但基督的祭礼能够把门永远开启。人时刻都容易犯罪,现在如此,将来也如此。但既然基督已将门永远打开,我们时刻可以进去,而不需要基督时常为我们献祭。这样好比外科医学界对某一项手术迟迟未找到正确的途径。但后来有某一位外科医生在这方面突破了技术上的困难,以后的医生则可依循这新发现的方法去做,而不致受困了。所以我们确信耶稣基督已为罪人打开那直接通往 神的爱的门了,从此以后,人再不需要办任何麻烦的手续。就可以和 神交往了。
最后,希伯来书作者以人类的生活和基督的生活两者作一比较。
(一)人死后要面对审判。这个思想对希腊人来说,是很难接纳的,因为他们相信“死亡”就是人生的终结。所以爱斯区罗(Aeschylus)说:‘当大地吸吮了人最后的一口血,人即撒手尘寰,又何有于身体复活的事呢。’,欧里披蒂(Euripides)说:‘人死了岂可复苏重见光明。富贵易求,生命希罕,必朽坏的躯体随死而消逝。’诗人荷马(Homer)引喻阿溪理(Archilles),临到阴间的时候说:‘在此阴沉之地我宁愿做个雇工,无忧无虑,孑然一身,总比身负重
‘生命的黄金时代,你一切享受会归给谁呢?
人到了寿终正寝;一去不返,那时一切都完了。’
这里还有一个用希腊文写的墓志铭:
‘别矣,媚丽(Melite)的墓,
正如狄勤生(G. Lowes Dickinson)所指出,希腊人的墓志铭,首末两句都是写上‘别矣’,因此死亡就代表一生的完结了。当塔西图(Tacitus)为那伟大的罗马大将雅其科拉(Agricola)写传记时,在他生平颂赞的结束前,只能用‘倘若’的态度来表达他的愿望:
‘倘若义人的灵魂真有归宿的地方;倘若哲人伟大灵魂不会随身躯而腐化,愿你平安长睡吧。’
‘倘若’就是希腊人唯一可以用的字去描写死亡将来的可能性。罗马的一位贤君马可奥热流也曾说过:‘当人死时,他的生命火花,随即消逝,回到 神那里剩下来的只不过是麈、灰、腐骨和臭气而已。’但这段希伯来书的中心思想,确定人死后能够复活,这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信息。复活当然是基督教信仰的主要质素;它还附着一个基本严厉的警告,就是人复活要面对审判。
(二)但基督则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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