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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研经丛书


创世记第十七章
笑(Ⅰ)(十七1-27)
第十六章稀疏简朴的风格,是大多数希伯来故事典型的体裁。在此之后,我们在本章又碰上唠叨的神学家在工作了。 神被描述为作了许多的谈话,并且尽量解释
(一)
然而,就亚伯拉罕的故事之布局而论,这章的内容有些却是很重要。如果放在一段比较短些的经文中,作为精彩的部分,而不是散失于论割礼的细节之中,其渐增的力量可能更为明显。
不论我们是否真的接受亚伯拉罕其时是九十九岁(参看创世记十二章以下作为‘历史’
到处都有紧张,也有相反相成和善恶相
(二)
就创世记整个的布局而言,这些问题要到以撒诞生(廿一章)以后才得到解决。到时亚伯拉罕由衷地表示感谢──而且毫不感到难以接受── 神的旨意。我们知道那时的情形,夏甲再度被撵出去,还带了以实玛利一起去。以实玛利被绝对地排斥在应许之外,惟有以撒才是后嗣。但是要强调的是在十七章,亚伯拉罕并未知道事情的结果会如何。
故此当他听到 神宣布以撒将要诞生时,他‘俯伏在地喜笑’。在本章开始,当 神对他显现时,亚伯拉罕也‘俯伏在地’,这是对神临在时敬礼的恰当态度。但是在新的宣告发布时,敬礼却荒唐地与喜笑并列。大抵俯首低头表示他乐意相信 神的话;但是他心里所发出的问题和笑声,却显示出他并未能把握它的意义。所以亚伯拉罕的笑乃是极其认真的笑。这是一个迷惑不解而又愤怒的人对 神的旨意不能领悟时,不由自主的反应。
这种反应远比他外表上的领会,更能把他心灵的真实状况流露出来。为了这个缘故,他为以实玛利代求:‘但愿以实玛利活在你面前!’声音虽动人,但事实上应当视为愤懑多于为他儿子担心。问题实在并非他疼爱以实玛利。在这时候作此请求,犹如对 神说:‘你甚么时候才不再开我的玩笑,让我安安静静地持守我所有的呢?’简单说,他是掉进那可知可见的事物中,虽嘴上不说,心里却是否认 神会行神迹。
他并未因此而被 神公开怪责,反倒受 神指示,要给撒拉的儿子起名叫以撒(Isaac)。以撒这个名字,事实上并不如字面上,解作‘他(亚伯拉罕)笑’;而是‘ 神曾笑’的意思,正如希伯来听众所熟知的,含有‘好意地微笑’或‘看起来高兴的样子’之意。毫无疑问地,是亚伯拉罕按照惯常的希伯来习俗,在男孩出生时给他起的名字(参廿一3-7)。不过他们乐于接受讲故事的人以‘小说的方式’说出来,因为它有效地强调 神对亚伯拉罕的不满。我们今天宁愿以为亚伯拉罕选用这名字,乃是由于回忆他自己心里的傻笑。这名字使亚伯拉罕回想起在神迹之前他曾长期在混乱中生活;并在事后悔悟之中,怪责自己缺乏信心。
(三)
比在我们渺小的生命中所能发生的更伟大的事,在这人性与神性相遇之中进行着。 神的恩典把亚伯拉罕围绕住,使他没有逃脱的机会。我们可能同情亚伯拉罕的异议和不理解,因为 神的作为许多方面似乎很不公允。但是我们要特别留意那对亚伯拉罕笑的警告;更要在我们自己的生活中,提防口头的信仰与心中的不信之可怕的混合。因为这等于把 神降到我们的层面,并且从我们的前途中排除 神的恩典与作为,而用我们人的想法去解释 神的话。
我们还记得主耶稣在那富有的青年官员失败之后所说的话吗?──
耶稣周围一看,对门徒说:‘有钱财的人进 神的国,是何等的难哪!’门徒希奇他的话。耶稣又对他们说:‘小子,倚靠钱财的人进 神的国是何等的难哪!骆驼穿过针的眼,比财主进 神的国还容易呢!’门徒就分外希奇,对他说:‘这样,谁能得救呢?’耶稣看着他们说:‘在人是不能,在 神却不然,因为 神凡事都能。’(可十23-27)
割礼(十七1-27)(续)
本章其余部分话多而不太有深意。
例如,它企图把约与亚伯拉罕和撒拉改换名字联系起来。至此,创世记中都用亚伯兰和撒莱(虽然在本注释中我一直都用大家比较熟悉的‘亚伯拉罕’),此地却暗示亚伯兰受 神的指示改名为亚伯拉罕,意思是‘多国之父’,与他将作为多国的祖先的应许的地位更相一致。但是听众可能知道,这是一个错谬的字源,因为在名字的第二部分(raham)与希伯来字众多(hamon)之间只有声音上和表面的相似。正如创世记所显示许多其他的属于人名、地名的意义,包括本章稍后以撒的名,及前章(参看十六7-16)庇耳拉海莱在内,他们都喜欢这类的文字游戏。但是这对他们不过是一种游戏而已。他们必然很知道‘亚伯兰’(Abram)与‘亚伯拉罕’(Abraham)实际上只是两种不同的形式;即同一名字一个长些,一个短些,而且它正当的意义乃是‘父亲(就是 神)被高举’。同样,撒拉与撒莱也是同一名字(意思是‘公主’),只是在最后的音节有小小差异。我们要把创世记中每隔几章便有的命名与改名的仪式,细心思考才好。
值得注意的是,族长们对 神所喜爱的名字的称呼,在本章的第一节,首次出现‘我是全能的 神’(参看廿八3;卅五11;四十三14;四十八3;四十九25)。在摩西时代这名字被著名的耶威(Yahweh)或耶和华(The Lord)所取代(参出六3)。希伯来语是伊沙代(El Shaddai)乃是与十六章十三节的伊莱(El Roi)和看顾人的 神在十四章十八节的伊理安(El Elon‘至高的 神’)同一类型。形式是不同的,因此学者们对于事实上的意思是否为‘全能的 神’疑信参半;怀疑这是另一个‘虚构’的翻译。但是他们自己的建议(例如拉比称为:‘全足的 神’,或比较现代的‘巨大的 神’)在语文学上并不更为高明。我们必须承认该名称太古旧,它的意义在时间的长河中已经消失了。
(五)
此外,对于本章中给予割礼显著的地位,我们也比较存疑。在这里,我们见到另外一个后来再回忆族长时代的情境的例子。
历代以来割礼对犹太人都居重要,主要是因为它配合他们特殊的饮食习惯,使他们从周围的其他民族区别开来。但是在圣经时代的早期,情形却并非如此。米所波大米的闪族人没有实行割礼,但是在东方诸国及亚拉伯,不只包括与希伯来人有密切关系的以实玛利人或亚拉伯人,还包括希伯来人不太喜欢的摩押人和亚扪人(参看十九30-38),当然也包括他们不断咒诅的迦南人在内,这些人却差不多普遍实行。所以,当摩西的律法告诉他们要离开迦南人的作法,保持清洁(正如申七1-5;九4,5;二十16-18等),在观念上,并不是以割礼反对无割礼。
无疑的,本章作者觉知这情势,所以他有两种相反的感情。一方面,就割礼而论,他把以实玛利作为亚伯拉罕的儿子带进约中;但是差不多同时,他又说这约只包括以撒和他的后裔。总的来说,我的印象则是他要我们只把以色列当作割礼的民族,只有他们是惟一的与约的应许有关的民族,或多或少邀请他的听众装作不知道其他民族也实行割礼。
我们又一次闻到希伯来人自大与排他主义的讨厌气味。幸而他尝试掩饰间题没有太成巧。以实玛利人或亚拉伯人不能完全撇开不算,因为他们的祖先曾在传统之内,而其他早期圣经时代的闪族人,也不能完全不算。本章花了那么多的篇幅在割礼上,但是其效果适得其反。它不但未能排除其他族于 神的天命之外,反而迫使我们容纳他们。当我们思考廿一章以撒诞生以后所发生的事时,我们要记住这点。──《每日研经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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