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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道尔圣经注释


马可福音第五章
ii. 被鬼附的格拉森人(五1~20)
  在用比喻教训人的段落之后,紧接着是一些医病的神迹,头一个就是医治那在格拉森(Gerasa)或像另一些古抄本一样读作“格格森”(Gergesa)或“加大拉”(Gadara)地区“被鬼附的”人。难处在于格拉森离湖有四十哩,而加大拉只有六哩远,但与湖之间却有深谷横亘。然而,马可并没有说神迹是发生在这几个城镇中的任何一个,而只是在它们所在的一般地区。古抄本在地名上有所混淆,只是因为马可福音抄写者疏忽所致,并不能成为理由来责怪马可自己缺少巴勒斯坦的地理知识(Schweizer)。耶稣从前经常赶鬼,先前已经提过最初一个特殊的例子(一26),然后则是一般性的争战(一32),而赶鬼也是耶稣所交托给使徒们的能力(三15),就像传扬好消息的工作一样确实。但这次赶鬼的特殊例子具有几个特色,值得将它纳入这卷福音书中。因为这是一个长久处在“治疗中”的人(就像第25节所提及的血漏妇人一样)。在人的一切方法都无效时,耶稣的行动一举奏效。所施予这个人身上的医学治疗,至今仍然普遍用在世界的许多角落;他被人用铁链捆锁起来,试图用外在的束缚来限制他里面的烦乱,却是徒劳无功。这种方法已经证实是非常不足取的(4节),这也不足为奇。将他从人群聚居之处赶出去,可能也是“治疗”他的部分方法,要他在渺无人烟的山上墓园中寻找他的“隔离区”。但与世隔绝,无论是自己选择的或被别人强迫的(就如长大
  6~8. 邪灵对于耶稣之本性的认识竟然是如此清楚而迅速,而一般人却是如此缓慢才认识
  9~10. 在这一次事件中,耶稣显然已经说过一句带有权柄的话(8节),或许就是因此而引起这个被鬼附之人的发作(7节)55。接着,耶稣问这个人叫甚么名字(9节),要将他的需要显明在周围的所有人面前,也或许是要使这人有如乌云笼罩的心思能以醒悟过来,明白自己正置身在何等可怕的境地。在圣经中,名字就代表“本质”,所以耶稣其实是要求这个人承认他所受到奴役之邪灵的本质。他的回答同时承认了人的软弱,也生动地表达出辖制他的鬼魔权势具有多么大而毁灭性的力量。辖制他的是一支名副其实的邪恶“军团”56,难怪“没有人能捆住他”(4节)。
  11~13. 这里有几个令人困惑的地方:耶稣这一次为甚么容许鬼魔将
  注意圣经清楚区分不同程度之被鬼附的情形。经文中经常只提有“一个鬼”,较糟的程度是“七个鬼”,见于抹大拉之马利亚的经历中(十六9)。但相较之下,这个人却是名副其实地充满了一大军团的好战鬼。熟悉圣经上的象征的人,没有一个会按字面来强调这个数目。在圣经中,“七”一向是完整和总数的一个隐喻和象征(如:创四十一2),而不是像一些人常说之“神圣的完全”57。然而,结论十分明显:人类被撒但辖制是有不同程度的,就像他们被圣灵管治也有不同程度一样。这个格拉森人是完全被撒但捆绑的,虽然人所加诸在他身上的铁链与脚镣从来都绑不住他。所以,当他得着医治时,神的大能也同样激烈地彰显出来,这是无需讶异的。值得一提的是:圣经从未用被鬼“占有”(possession)这个字,人有可能会被鬼“缠磨”(troubled),或“在鬼魔的权势中”(in the power of a demon),或“被鬼附”(demonized;温约翰的佳译)。既然这里用的是分词,就应该像 RSV 一样意译作那被鬼附着的人(the demoniac),但这在现代英文中已经失去它的语力了。也要注意的是:马可非常仔细地将病人与被鬼附的人区分开来(如:三10~11),这两种情形是不一样的。
  14~17. 放猪的人对于这种超然能力之明显彰显的直接反应是害怕(参四41,门徒们对于耶稣平静暴风也有类似的反应)。他们似乎一哄而散,逃之夭夭;邻近的城
  18~19. 格拉森居民的态度,与从前被鬼附、而今得医治之人的态度之间,有个刻意凸显的对比。格拉森人请求耶稣离开,而
  20. 这个得着医治的人,蒙召去承担一个特别孤单而艰巨的任务,他却忠心地完成了,而且极为成功,我们从这里的简述就可见其梗概。我们可能会认为:他对福音一无所知,不足以担负此项工作;但他已经知道耶稣是谁(即使最初是透过鬼魔的告白而得知的),而且已经经历了
54 鬼魔经常认出耶稣乃是“神的儿子”(三11)。这里所用的名称──“神的至高者”──乃是外邦人所用的名称,适用于外邦地区(Anderson)。
55 施维策解释说:在对付鬼魔时,耶稣没有呼求神作工,像
56 当日在外邦与犹太人中之驱魔祛鬼者,普遍存着一个观念:就是必须知道鬼的名字,以便能得到胜过
57 有一个理论认为我们应该计算在特殊情形下“住”在一个人里面的鬼的数目,在赶逐
58 柯兰斐进一步指出:低加波利地区的居民绝大多数都是外邦人,在这地区比较不需要隐瞒神迹的消息,因为他们比较不会以希伯来人民族主义的角度误解弥赛亚的危险。
iii. 另外两个医病的神迹(五21~43)
  下两个神迹仍然接续这个主题:人的绝望和无助与神在耶稣里面的大能相遇。
  22. 名叫睚鲁:我们看不出这个名字为甚么会出现在马可福音,除非是因为它已经在叙述的传统中根深蒂固了。所以,它显示出马可用来处理他的资料之保守的作风。“睚鲁”当然是旧约圣经中耳熟能详的一个名字(民三十二41,中译“睚珥”),意思是“
  25~29. 患血漏病的妇人,是一个较小之神迹的中心,被“括在”睚鲁的女儿得医治的上下文中,这是马可的笔法。马可以最露骨的语句(在路加医生的叙述中稍微缓和了一些,参:路八43),清楚说明地上的医生与治疗根本就无力帮助她59。就像渔夫一样,医生也必须学习知道:离了耶稣,他就不能做甚么。在我们的“弱点”上,在我们没有别的盼望时,还容易信靠神;我们必须知道:在我们自认为的“长处”上,我们同样需要倚靠神。
  这妇人听见耶稣的事(27节),就照着她所听见的采取行动,来到
  30. 这一节经文极为有趣,显示出耶稣至少会在一些时候感觉到有医治的能力从自己身上出去,流到病人身上。这样的医治很可能耗费
  31~33. 这里又是门徒为着他们认为耶稣是不可理喻而告诫
  34. 她已经因着她的信心得医治了,但公开承认却使她得着耶稣证实的话语,所以也更完全地认识她自己方才的经历。这又使她体认到她是凭着甚么(
  35. 这节经文又把我们带回到睚鲁,他的故事从第22节就开始了。他也是一个有需要的人,不以公开陈明他的需要为耻(俯伏在
  36. 所以耶稣命令睚鲁(就像命令门徒们一样)不要害怕,只要信。神作工的一个条件是我们要信靠
  37. 彼得、雅各和约翰(偶尔也加上安得烈,见十三3的例外)被挑选出来,在这一次与其它场合中承受更进一步的启示,就像在耶稣改变形像时一样(九2)。他们之所以能够得着更多的托付,可能是因为他们对于已经领受的信息有积极的响应。这当然是神的一个属灵法则,并且在四25已经确立了。所以,马可记载了雅各和约翰自私的请求(十31),连同约翰狭窄的心胸(九38),以及彼得的否认主(十四72),就更值得注意了。然而,尽管有软弱,这三个人在使徒行传中全都以教会领袖的身分出现(如:三1)。在后来,我们最少听见的乃是雅各,或许是因为他很早就死于希律手下(徒十二2),意即他的地位显然是由主的弟兄雅各所取代了(加一19,二9)。
  38~40. 哭泣哀号(38节)的,未必全都是所雇来之职业哭丧者,虽然也一定包括他们在内。这么一个有影响力的人一定有许多朋友会来与他一同哀恸62。但是他们听见耶稣的话时用嘲讽的笑声响应之(40节),显示出他们并不是真正的哀伤,所有的就只是哄嚷之声而已。这是不信,而这种不信就使他们无法像孩子的父母获允得见神迹。可悲的是:他们优越的“知识”将他们排除在外(参:路八53,加上“他们晓得女儿已经死了”)。事实上,从我们人间的标准看来,那女孩子的确已经死了;但耶稣知道自己要使她从死里复活,正确地描述她的光景为“睡着了”,因为她将会从沉睡中苏醒过来63。所以,早期教会往往也将死者形容为“那已经睡了的人”(帖前四14),也是基于相同的理由。马可在这里并没有用动词 Koimao 来指“睡着了”〔现代英文的 cemeterg(墓园)就由此字而来〕,而是用动词 katheudei;然而,意思却是相同的。
  41. 拉着孩子的手:耶稣对于触摸长大
  
  由于篇幅所限,我们无法在此充分讨论当时在巴勒斯坦使用语言的概况。不过每个地方似乎都懂希腊文;但亚兰文才是犹太人的家常语言,特别是在加利利地区。希腊文乃是文学与文化的语言,而希伯来文是所有犹太人的宗教语言。口语希伯来文很可能在耶路撒冷四围地区历久不衰,可说是近乎矫揉造作之宗教的或民族的遗风;在后来的岁月中,它当然也是以一种残缺不全的形式为奋锐党人所采用。种种迹象都显示出耶稣
  42~43. 耶稣立刻证明
59 他勒目说:“最好的医生都该下地狱”(Anderson),无疑反映出早年医术不足,导致大众信不过医生。见《便西拉智训》(Ecclesiasticus;译注:又名《传道经》或《耶数智慧书》,次经中的一卷)三十八15,语意多少有点模棱两可。然而,在使徒圈子中,似乎没有一个人对路加有恶感(西四14)。
60 因为“得救”与“痊愈”在希腊文是同一个字;正如安德生所说的:她已经被带入与耶稣有个人而密切的关系,从使用女儿这个字就可看得出来。所以,对她而言,身体的医治已经进深到灵里的得救了。
61 我们可以从这个角度来看耶稣的一切神迹:正是因为这样,约翰才会从中挑出七个神迹来,称之为“兆头”(Signs;中文圣经仍是译作“神迹”)。但贝罗相当正确地指出:教会这么做的时候,经常都忘记:神迹原初都是因着怜悯病人和穷人而施行的身体行动;事实上(虽然他没有明说),这正是它们之所以成其为“兆头”的理由。然而,在马可福音中,这种神迹除了显明基督的爱之外,一个基本功用就在于确立
62 然而安德生却引用他勒目指出:“在以色列,即使是最贫穷的人,都应该雇来至少两个笛手与一个哭丧的妇女”,藉此说明巴勒斯坦的一个习俗,约瑟夫对此也有提及。
63 施维策说:马可那个时代的人要比我们更容易相信这个神迹,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从死里复活(就像洁净大
64 我们不清楚闪语别名“多马”(希腊文 didymos,“双生子”)究竟是耶稣所取的,还是这位使徒与生俱来的,我们也无法确定这是哪个地方的人名;从叙利亚文来判断,它可能是犹大地区的人名。但无论如何,这个别名或绰号乃是亚兰文,再次说明了这群使徒所用的母语。有人曾试图将“双生子”这个绰号与耶稣打发使徒两个两个出去这件事连在一起(六7),但这未免想象太过了。另一种可能的提议是:古时候若有人生下双胞胎,头一个生出的就取个名字,第二个就只叫“双生子”。然而,在旧约圣经时代并没有发生这样的事,如:创二十五25、26。──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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