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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道尔圣经注释


希伯来书第十二章
C 管教与其益处(十二1~29)
  作者接着劝勉受书人要以基督为榜样,这一点也直截了当的导入有关管教的论述。作者说这在基督徒生活中极其重要,并且强烈地要求受书人,要极力避免道德行为的不一致,他举出以扫的例子来左证。最后,又一次强调新约的好处超越了旧约。
i. 管教的必要(十二1~11)
  1. 虽然这一章的前两节经文是前一章的延续,却是更直接地举出新旧次序的不同。以前的英雄人物现在只处在旁观者的地位,基督徒才是竞技场上的斗士。中心点已经移转到现在,但是历史人物所留下的典范和价值已经并入整幅图画里面了。
  我们注意到作者自己也与竞技场上的斗士相认同,作者很显然的是在描述基督徒普遍的处境。当他说我们既有这许多的见证人,如同云彩围着我们时,是推想所有基督徒都察觉到这些观众在场。这里所使用的见证人这个词(martyrs),并不是一般所指的“观众”,但这里的意象却预设这样的意思152。但是作者所选用的字,提醒我们观众的特性。他们与那些漠不关心,只想寻开心的人全然不同。
  那些从看台上观看的见证人是有资格激励人的一群──他们可以作见证
  作者把注意力转移到在竞技场上的竞赛者,在比赛开始前必须要有的预备。他的比喻取自希腊运动员奋斗不懈的赛前训练。增加负荷的不能保留;除了最基本的以外都要摒除。作者用属灵的解释容易缠累我们的罪来说明可能累赘我们的事物,毫无疑问的,重担(onkon,这个字新约圣经中只在这里出现)这个词也是为了比喻说明任何会妨碍基督徒悔改接受新信仰的事物。作者并没有说明缠累人的是什么罪,因此这个字可以广泛应用于任何事。缠累这个字(euperistaton),新约圣经中只出现在这里,它的意思并不确定。穆尔顿(Moulton)154列出四种可能; (1) 很容易避免的, (2) 景仰的, (3) 很容易围困的,或是纠缠不清的, (4) 危险的(具有很容易使人忧虑的意味)。RSV 采取比较接近 (3) 的译法。不管它的正确意思是什么,作者总是认为罪是属灵竞赛中的主要障碍。不要认为它是指任何特殊的罪──纠缠不清的罪。宁可将它看为罪的本身,罪就是障碍。
  存心忍耐、奔那……的劝勉,摆脱不必要的重担的积极面。在希腊文里正是强调这种积极的作法;它是一种必须尽力的举动。一个运动员,若非痛下决心,不要指望得胜。这个词意味着坚忍,即使遭遇困难,仍然竭力直到终点。在希腊原文圣经里,这个字已经在十章36节用过,本章3节再次强调这个观念,并且用以说明整个顺服管教的概念。而且,路程(agona,吕译作“赛程”。这个字带有“争战”的意味,保罗用过数次。腓立比书一30指的是他所受的苦难,歌罗西书二1指的是他为歌罗西人尽心竭力,帖撒罗尼迦前书二2,是指他在传福音时所面对的反对,在提摩太前书六12和后书四7则是指为信仰的争战。因此我们看见,这里所说的路程,是指忍耐所受到的严格考验。而且值得注意的是,竞技者不能选择自己的路程,因为那是神自己把它摆在我们前头的,比赛节目的进行由
  2. 另一个不寻常的动词是仰望(aphorontes eis)耶稣,它暗示着坚定不顾他处,只将注意力集中在耶稣身上。也就是指一心不可两用的意思。不管任何的竞赛,必须全神贯注在终点在线,而作者就是要把这样的观念,转注到以耶稣为焦点。的确,伦理的教训由此成为教义的宣述。这里所选的是耶稣这个名字,并非没有原因的,这是要强调
  以下的描述创始(archegon)与成终(teleioten),是饶富意义的词。这两个词总括了耶稣的工作,关系到我们信仰的全部范围。archegos 这个字有“创立者”的意思(MM),如中文的“创始”者,也有“领袖”的意味(详二10的注释)。也许有人认为,耶稣并不是信心的创始者,因为从历史角度来看,
pisteos)为目标,这样的说明,很显然是要对基督教的立场作一个总结。在希腊原文里,并没有“我们”这个词,但在和合本圣经里,被加上去,显然是个很合理的诠释。
  这节经文将喜乐与苦难连在一起,正是回响新约圣经一再出现的主题。的确,在耶稣上十字架的前夕,说到
  十字架是苦难的中心。忍耐的观念已经在第1节介绍过了,但是这里还有一个至高的典范,并且用一个附加子句,轻看羞辱来增强语气。轻看羞辱不是指忽视受羞辱,而是指因着看见喜乐,不计一切羞辱的态度。
  耶稣便坐在神宝座的右边回应了一章3节和八章1节的理念。耶稣所受的苦难正是
  3. 这节经文一开头的劝勉用了一个字,新约圣经只出现在这里(七十士译本没有用过);你们要思想(
  作者喜欢用完成时态来叙述基督所成就的工作,就如此处他使用忍受(hypomemenekota)这个动词。
  全心仰望耶稣基督的目的是为了免得疲倦灰心。很显然作者明白受书人会有灰心的倾向,这种倾向并非一时的,而是会持续一段时期,信心渐渐的瓦解。修正这种倾向的方法就是,更深注目基督教信仰的荣耀目标──耶稣自己。
  4. 基督徒是与罪恶相争的。这不排除内心的不断争战,但重点在于那些敌视基督教信仰的人。犯了这种罪的,在此比拟为罪本身。虽然与罪的相争已经白热化(动词是用 antagonizo),但抵挡的程度还没有到流血的地步。这里的希腊原文(mechris haimatos)并不很具体,可以解释为殉道,也可以隐喻地解释为“极度”的意味。但是前者似乎比较可取,因为这里的说明是与第3节相对,该处基督忍受顶撞“已经到了流血的地步”。也许作者的思想仍然受到第1节竞技场的比喻所影响。
  5. 这里又提出另一个修辞学的疑问,你们又忘了?作者似乎很害怕受书人遗忘了圣经的教训,亦即他引用的箴言三11~12,所以引述之后,就其主旨作了充分的探讨。说到圣经的劝勉(paraklesis),作者想要诠释的是,圣经也能鼓励人,因为这个字兼具这两方面的意思。圣经被位格化了,好像它可以直接对受信者说话。箴言上“我儿”这个词,可以自动地应用在将要阅读本书信的基督徒劝你们如同劝儿子身上。圣经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特性是,它的应用不受时空的限制。
  我们常常需要聆听,不要轻看管教的劝勉,因为人类天生厌弃管教,今日比古代更有过之而无不及。管教很容易被轻看(oligorei,藐视或等闲视之)。尤其是主的管教更容易轻忽。对许多人而言,这是种矛盾的看法,因为他们对神的性情的了解相当的贫乏。这一整章圣经就是致力于这种观念的修正。因为人在本质上不认为管教是需要的,在受责备时必然会灰心。他们看不到长远的恩福,和神对他们的关怀。
  6. 管教和爱之间的关联不容易了解,却是认识神与
  7. 作者从旧约圣经中撷取管教这个字,就是为了应用在受信者身上。他更用了忍受这个动词(hypomeno),而且已经在第3节将这个字应用在基督身上。神期望
  8. 作者在这一节圣经里,更强有力地强调这一点,并且强调凡是真正的儿子都必须服从管教,事实上(ipso facto)若不受管教,就不能被称为是真儿子,而真是私子了。私子与真儿子相比,没有比这更明显的对比了。父亲不会给私生子享受同样的权利和地位,也不必煞费心思的去管教他。所以,缺乏管教,正反映这个人的身分。真正的儿子要担负责任,每个人都必须受管教才能预备好承担这些责任。
  9. 作者在这个关键上,举出属天的管教和属地的管教两者的比较。他指出另一个关键(用再者 eita 这个字来接衔),来说明属地的父亲管教孩子时,会受到敬重。这是个重要关键。当父亲执行他的权威,用正确的方法导引、训练他的孩子,孩子会更加的敬重他。他们蔑视“优柔寡断、从不责难他们”的父母。毫无疑问的,一个人想要恢复权威,必须从家庭生活做起,这是一个秘诀。父母的权威的确是社会权威的缩影,父母的权威受剥夺,社会也一定蒙受其害。作者以模拟法来描述一个更高的属灵原则。
  作者提出万灵的父这样的称号,就是为了要与人类模拟相较。如此不寻常的称号,新约圣经只在这里用过一次,它比“在天上的父”更能表达出与属地之父的对比,把我们的注意力引向神属灵的特性,使我们看见这特性如何影响我们对管教的看法。我们属地的存在怎样是藉生身的父亲而有的,属灵的存在也照样是藉我们属灵的父(神)而有的。
  10. 作者又作了另一对比,说明生身的父亲与神不同的管教方法。前者的管教是短暂的(和合本只作暂,吕译
  11. 每一个人都同意管教的痛苦特性。这是不言而喻的。至少,管教的当时的确是如此。一个人在受管的当时,很难体认管教的实质目的。管教和快乐似乎是绝对背道而驰的。但后来才会渐入佳境,了解它的实质目的。这样的管教似乎仍然被认为是痛苦的,但却因着所带来的果效而稍有缓和。这个比喻是从园艺学的领域而来,在园艺学中一个共同的原则是
  那经练过的人,是指那些顺服管教的人。因为这里所使用的动词(gymnazo),常被用来说明运动员的训练,它很可能是本章一开始有关竞技场隐喻的弦外之音。但是,说到训练和园艺学的关系并不脱节,因为修剪作物可以解释为“训练”的过程。而作者却把这个意象带入更个人化的领域里,因为他在这段圣经里所要阐述的,正是个人的管教。
152 参 T. W. Manson 的专文,'Martyrs and Martyrdom', BJRL 39(1956~57),
pp.463ff,在旧约时代见证人与殉道者的关联。
153 参 Bruce, Comm., p.346.
154 J. H. Moulton, Grammar of New Testament
Greek 2, p.282.
ii. 避免道德行为的不一致(十二12~17)
  12. 作者在前面对有关管教的主题作一般性陈述后,对受信者发出直接的劝勉。开头的所以(dio)这个词说明这个劝勉与以上的探讨是不可分离的。这段经文隐含旧约语句,第一部分出自以赛亚书三十五3,第二部分(13节)出自七十士译本的箴言四26。很可能这段经文继续论述运动员角色155,所用的字很生动的带来鼓舞的力量。下垂的手和发酸的腿都是描述意志低落的用法,说明一群人因体力消耗罄尽,动作迟缓无力。RSV 译本与和合译本的译法好像直接向受书人发出这个劝勉
  13. 把道路修直了这句话引出了不同的理念。发酸的腿不可能走崎岖不平的道路。修直和第11节所说的义有关。因为自然形成的道路大多是弯曲的,为了避免行路的困难,必须经过某些努力和特别的预备来修直道路(参:赛四十3~8的意象)。必须毅然除去大石头和障碍物。修直的道路是瘸子的祝福,自然法则如此,属灵的层面更是。这似乎是说,每一位受书人都必须接受他们目前受的管教而有的益处,因此要振作,确使自己有进步。那些处在软弱状况的人,所注意的是痊愈,不是脱了臼(ektrepe)。此处描绘瘸子因为走不必要的崎岖路,而使得无力的腿歪脚;生动地道出轻忽属灵或德行上的软弱,会造成什么严重的后果。目标是得医治,而不是受伤。
  14. 现在作者对把“道路修直”的意义作了几点提示。第一,基督徒必须极力追求与众人和睦。这和罗马书十二18的教导一致。但是这并不是不计任何代价的和睦,因为它与追求圣洁紧密连在一起。追求与众人和睦可能仅局限于正事的范围内。事实上,许多时候当我们为正义挺身,会导致强烈的反对,和睦不可避免的要受到损伤。显然这里的意思是要我们尽一切努力,在可能的情况下维护和睦。追求(diokete)这个字,是很强烈的字眼,表示对某事物的渴慕追求之意。追求和睦的观点是回应诗篇三十四14,这节诗篇也将追求和睦与刻意远离邪恶连在一起。
  追求的第二个目标是圣洁,这是第10节的延续,而且是带着修饰句──非圣洁没有人能见主──说明了为什么要作如此重要的属灵追求。这实际上更进一步说明神希望我们在
  15. 被译为谨慎这个词(episkopeo),在蒲草文献中常被用来作为书信结束前的最后问候语(MM)。它的字面意义是“执行监督”,而且常常被用来说明官方的资格。就如五章12节所暗示的,有一部分受书人已经具备执行这种功能的资格。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它在属灵方面的极大重要性
  16. 作者说到苦毒所导致的不良后果更界定为淫乱(pornos)和贪恋世俗(bebelos)。如以扫的这个词可以指以上两者,或单指后者而言。旧约圣经并没有证据说到以扫犯淫乱(参:创二十五33~34),不过以扫确实可称为贪恋世俗的人。出卖长子的名分违反了宗教传承,但不能解释为淫乱。但是,根据斐罗的注释,显然认为以扫是个邪恶的人(例如
  17. 作者相信受书人对以扫的故事应该耳熟能详(这是你们知道的)。那些熟读旧约圣经的人都熟悉,以扫既浪掷他长子的名分,已经无法挽回。福这个字是指创世记二十七章所记载,以撒受瞒骗,把他族长的祝福给了雅各,当他发现错误时,知道为时已晚。令作者无法忘怀的是以扫的号哭全然无用。得不着门路……心意回转(译注
155 参 Bruce, Comm., p.363.
iii. 新约的益处(十二18~29)
  18. 18~24节这段圣经把颁布律法令人敬畏的景象,和新约的威严作了一番比较。作者再次认为受书人相当了解旧约背景。那能摸的山这句话使人想起颁布律法时的景象(出十九12~22,二十18~21)。事实上,以色列民(甚至他们的牲畜)都不得靠近这圣山(参20节)。整件事情是在强调立约的威严是可以感受得到的。这里的描述都是物界的,火焰、黑暗、暴风、角声。也就是说,律法的颁布也是用触觉、视觉和听觉来领会。作者回忆当时的动人景象,并没有提到西乃山,不过事件的慑人情景就已不言自明了。申命记第四、五两章,出埃及记第十九、二十两章说明得很详尽。
  19. 出埃及记第十九章记载,颁布律法时,人愈体会到神的临在,同时敬畏的心也就加增,角声也随之愈见高昂。角声(echo)是启示文学中熟悉的意象(参:太二十四31;帖前四16与约翰所写启示录中的七号)。它是为了传递不可疏忽的权威命令。说话的声音(phone rhematon)也同样令人慑服。根据出埃及记十九19记载,神在雷声中回答摩西。这似乎是要使人对整个与神相交的重要性留下最不可磨灭的印象。若非透过摩西,神不直接向百姓说话,但即使神与摩西的交谈是可以理解的,却也是令人惊心动魄。神的启示令人难以忘怀,他显然也愿意为人作预备。由此看不要再向他们说话的要求,颇令人注目。这当然是有条件的,最重要的就是对神的敬畏,这也是最令百姓忧心的,下一节对此有说明。
  20. 作者特别挑出最令以色列民印象深刻的,就是只有摩西可以面对面与神说话。这很清楚地提醒以色列民的不配,因为他们和他们的牲畜都不得靠近山(参:出十九12~13)。因为他们当不起所命他们的话,说明了当时的荣耀景象令他们魂飞魄散,连摩西也战兢不已,这真是一点也不出乎意料之外。综观律法时代,神与
  21. 不但是百姓,连摩西自己也很害怕。摩西所受到的特别震撼用所见的这个字表现出来(to phantazomenon),这个字用意广泛,包括摩西所领受到,百姓眼不能见的从神而来的特别启示。即使以色列百姓距离山脚下远远的站立,也都被慑服,而摩西自己,当他走近领取法版的地点,可畏的自然界现象近在眼前,令摩西战兢,也就不足为奇了。旧约圣经里并没有特别记载,当颁布律法之际,摩西说道我甚是恐惧战兢这样的话,但是我们不难想象,在那个景况之下摩西所受的震撼。最接近这节经文的记载是申命记九19,那里说到摩西回忆当时的惊恐。而且,摩西在何烈山上看到荆棘火焰,也表现惊悸的态度(出三6),司提反在使徒行传七32也提及此事。作者对旧有次序的论述,以摩西的恐惧猝然中止,他的兴趣是以新次序为中心点。
  22. 用天上的耶路撒冷来和律法的颁布相对应,很令人惊讶,但作者似乎为了强调基督徒之属灵进路的优越性。惊怕和与神隔绝都已成为过去。以下经文以诗的风格充分解释了基督徒的地位。希腊原文里,一直到第24节的最后一个字(亚伯)都没有用过冠词,使得这段话显得非常精简,事实上,这些子句的顺序几乎像仪文的结构156。
  这里并没有提到摩西会见神那座山的名称,而基督徒会见神那座山却很清楚的指名是锡安山,这强调了后者远比前者优越。为了避免造成误解,更在天上的耶路撒冷外加上永生神的城邑来描述。举行欢乐盛会(吕译;和合本作“共聚”)这句话,更明白指出不再有畏惧之情。不可能有比此更强烈的对比了。神和
  千万的天使显明神的四围有许多仆役。这幅画面最令人印象深刻。神不再是不可亲近或令人畏惧的神。
  23. 总会这个字(ekklesia)在他处都译为“教会”,而这里一定有比这更普遍的含义。本书别处惟一用到这字的是二章12节,那里引用旧约圣经(七十士译本),指“集会”(思高)或“会众”(现中)。第一,这个群体的成员被称为诸长子(prototokoi)。这里特别标明教会时代,和一户人家只有一个长子(参16节以扫的例子)的族长时代之明显不同。在基督教会里,每一位属神的儿女都在同一个立足点,这样的群体非但是极其独特,而且是绝无仅有的。我们应该注意,对保罗而言,只有一位长子(prototokos),那就是基督(西一15)。如果诸长子(prototokoi)是指在基督里重生的人,与这节经文的观点就有某些关系157。他们的名字录在天上,说明他们是天上的耶路撒冷正式接纳的成员。名字记在生命册上的这个观点,也可以在路加福音十20,启示录二十一27找到。
  这节经文第二部分的焦点转向审判的主题,并且是从已经死去的人,和仍然活着的人的观点着手探讨。审判的权柄是属乎众人的神,这特别强调一个事实,那就是
  灵魂(吕译“灵”)这个字给我们一些提示,因为作者已经在本章9节描述神是万灵的父。而且也叙述了天使是“服役的灵”(一7,引自诗一○四4)。很显然这个字是用来指属灵界的族类而言的。然而,这节经文告诉我们,这是一群被称为被成全之义人,与天使有别。“义人”这个词,只说明了他们被成全的结果,并没有说明他们被成全的根基。他们之所以成为义人,是因为基督为他们所成就的。“成全”这个字的意思是“完成了的”;神为
  24. 焦点再次转变了,现在集中在中保耶稣身上,因为只有借着
  所洒的血,总结了耶稣献祭的行动,使我们回忆到洒血是旧约的凭据(参九19)。它立刻确立了基督献祭的超越性。这血有一个声音,它所传递的,与西乃山所发出的声音截然不同,血所传递的信息比血本身更深远,因为它宣告了亲近神的新道路。RSV 描述这个声音所说的比亚伯的血更有恩典(RSV),但是这里所使用的字(kreitton)正是本书信的主题,一如和合本所译,即“更美的”。十一章4节已经提过亚伯的祭物,那里说到亚伯因着信仍旧说话。或许值得一提的是,希腊原文的意思并不是亚伯的血,只是单单地说“比亚伯”(para ton Abel)。然而,更自然的假设是这里所比较的,是亚伯的“血”,和耶稣的血。
  25. 这时作者把探讨主题导向结论,以神令人敬畏的属性(29节)为结束。给受书人一句直截了当的警告──你们总要谨慎,不可弃绝那向你们说话的──显明作者所想的仍然是以色列人的态度(参:出二十19)。这里译为弃绝(paraitesesthe)的这个动词,在第19节则被译为“求不要”,因此,它所指的必然是颁布律法的背景。这节经文里说话的是神自己,耐人寻味的是,这和前一节“血所说的”恰成平行。
  在地上的警戒,和那从天上的警戒,两者之间有个直接的对比,虽然地点不同,警戒却是一样。两者的不同是,领受从天上来的警戒之人担负更大的责任。以色列民不能逃罪。作者在本书二章3节已经介绍过,现在又回到逃罪这个观念。受书人缺乏信心所导致的结果,无异于以色列民的下场。从天上来的警戒与整个基督教启示真理脉络相通,它是以基督的中保工作为中心。这又是由浅入深,由小入大的有力论证的佳例;对历史例证的适切性有莫大的启发。
  26. 作者从回忆律法颁布时,所附随的可见景象来思想旧约的不稳固与新约的永恒。地受震动是个隐喻,西乃山的大地震令人印象深刻,使人回想起神的威严与地的不稳固(参:出十九18)。因此,地震成为启示文学思想一个熟悉的特性,这也不足为奇了(参:太二十四29)。
  但如今(nyn
de)这个词把我们的思想从西乃山时代转入基督教纪元。所提及的应许引自哈该书二6。先知向前瞻望一个时代的来临,那时,伴随着神的启示而来的,将是另一个剧变。再一次(eti hapax)是个引介的词,七十士译本圣经也有这些字眼,意义深远,因它蕴含着即将来临的末后启示,就像第27节的说明。即将发生的扰乱包括了天与地同受震动(我不单要震动地,还要震动天),更加深了终结的意味。
  27. 这节经文告诉我们作者解释圣经方法的一个实例。他很显然的深思熟虑过经文所用的实际字词,并且毫不犹豫的从再一次这个词的推论立下了明确的结论。指明(deloi)这个字出现在彼得前书一11,指圣灵对弥赛亚必须先受苦难所作的解释。因为圣灵的光照,我们才能很清楚的明白圣经。作者在这里只作推理,不作明确的说明。他用受造之物这个字眼来叙述地和天,就是为了使人注意到物质世界是多么的短暂。
  作者从哈该书的应许所得到的结论是被震动的……都要挪去,就是为了确立不被震动的,而被震动的就没有存在的余地。很显然不被震动的是永存的,因为任何可能改变的事物皆为不稳固的。我们不确定作者心目中意所何指,因为他并没有详加说明这些不被震动的是什么状况。他所关切的是,证明基督徒已被导进绝对稳固的地位,不是摩西律法时代所能成就的。这和第一章,主永不改变的论述遥相呼应。圣经时常以物质改变的比喻来解释属灵真理,尤其是本书信,认为可见的事物和它们可变化的性质是更深远的属灵实体的影儿。现存世界不稳固的观点和认为“世界是永恒的”柏拉图式观点截然有别。
  28~29. 不管震动这个词的精确意义是什么,它是以国为焦点,这国要成为稳定性的具体说明(不能震动的),与作者前面所叙述之短暂性成为显著的对比。这里并没有像福音书上明确说是神的国或天国,只说到一个国,很明显的是指一个属灵的国度,并且就是主耶稣所启示的那一个国度。保罗书信中常提到神的国,请参罗十四7;林前四20,六9,十五24、50;加五21;西一13,四11;帖前二12;帖后一,五章;提后四1。
  作者告诉受书人正在得着这个国。根据这个有力的说明,他对受书人提出两个劝勉;就当感恩160和事奉(英译“敬拜”)神。事实上这两者互为表里,因为向神感恩是真正敬拜的要素。前一个劝勉可以解释为“让我们有恩典”,也就是把恩典据为己有,但这样的解释并不很符合上下文的意思。鉴于地上的一切都会改变,我们有足够的理由来感谢神,因为
  关于敬拜神,在这节经文中有某些值得注意的特质。首先,必须照神所喜悦的。尽管完全讨神喜悦的敬拜神并非不可能,但也不易达到,但作者相信应该把这样的理想放在受书人面前。而且,敬拜神必须带着虔诚……的心,也就是在态度上要尊主为大。与虔诚相连的,就是敬畏(deous)这个词,特别适合神乃是烈火这个观念。这观点是回应申命记四24。西乃山事件的特别描述,启发了神是大而可畏者的观点。即使是在基督里的信徒,也必须受提醒,认知神是公义的神,
156 P. Carrington, The Primitive
Christian Calendar (Cambridge, 1952), p.56, n.5,提议这句令人想起提斯利月里的 "Shofaroth",也就是吹角日。他主张整封希伯来书信可能是赎罪日宣读的“经卷”(megillah)。
157 参 Hering, Comm.,
p.117, n.15.
158 参 Bruce, Comm., p.378.
159 参 Hering, Comm.,
p.117.
160 这句话的字面意思是“让我们有恩典”,不过这种解法有困难,一般都认为 echomen 应解释为“让我们感谢”。值得注意的是,有些经文作 echomen(直述语气),可以减少困难,但这个读法颇令人怀疑是文士的笔误。假设语气一定是原来的读法。
──《丁道尔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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