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 44
1
其人导我、返至圣所向东之外门、其门乃闭、
2
耶和华谕我曰、斯门必闭而不启、人不得由之而入、盖以色列之上帝耶和华、由之而入、故必恒闭、
3
惟君王可坐其内、在耶和华前食饼、必由门廊而入、亦由之而出、
4
复导我由北门至室前、我见耶和华之荣光、充盈耶和华室、我则面伏于地、
5
耶和华谕我曰、人子欤、我论耶和华室之礼仪法度、所告尔者、尔其注意、目视耳听、细察殿宇之入处、及圣所之出处、
6
告悖逆之以色列家云、主耶和华曰、以色列家乎、尔所行可恶之事、可谓足矣、
7
尔献饼脂血时、导心身未受割之外人、入我圣地、污我室、背我约、以增尔可恶之事、
8
不守我圣物、乃立人代尔供我圣地之役事、
9
主耶和华曰、心身未受割、居于以色列族中之外人、不得入我圣地、
10
以色列族迷途时、有利未人远我、从事偶像、必负其罪、
11
犹可在我圣地供役、守室之门、为民宰燔祭与他祭之牲、立于其前、以供役事、
12
既在偶像前、为民供役、为以色列家之窒碍、陷之于罪、故我举手而言、彼必负其罪、主耶和华言之矣、
13
彼不得诣我前、供祭司之职、亦不得近我至圣之物、必因所行可恶之事、而负其辱、
14
然我立之守室、供诸役事于其中、○
15
主耶和华曰、昔以色列族迷途离我时、利未人祭司、撒督之裔、尚守我圣所者、可近而奉事我、侍立我前、献脂与血于我、
16
入我圣所、近我几前、而奉事我、供诸役事、
17
彼入内院之门、必衣衣、在内院门及室、供职之时、勿衣羊毛、
18
首戴巾、腰著裤、致汗之衣、俱勿服之、
19
出至外院、以见民众、必解供职之衣、置于圣屋、易以他衣、免以圣服俾民成圣、
20
勿S首、勿长发、惟修以剪、
21
祭司入内院时、不可饮酒、
22
勿娶嫠妇弃妇、第娶以色列家之处女、或他祭司之嫠妇、
23
当教我民区别圣与不圣、洁与不洁、
24
有讼事必审鞫、按我律而断之、在我诸节期、必守我法律典章、亦守我安息日为圣、
25
勿近尸、致自玷、惟为父母、子女兄弟、未嫁之姊妹、则可自玷、
26
成洁之后、当计七日、
27
入内院、诣圣所、以供役事之日、必献其赎罪祭、主耶和华言之矣、
28
祭司必有其业、即我是也、勿在以色列中与之业、我为其业也、
29
素祭补过祭赎罪祭、彼可得而食之、以色列中所献之物、悉归祭司、
30
凡初熟之实、及所献之举祭、悉归祭司、初熟之麦屑、亦予祭司、俾福临于尔家、
31
凡自毙与攫裂之物、或禽或兽、祭司不可食之、